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88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球类 |
分类号: | G84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球类运动传入赣州,但仅限于衙门及学校。民国时期,球类运动项目逐渐增多,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垒球等。30年代后期,职工球类活动开始活跃,时有企事业单位的盐务队、春如队、火光队、金工队、中学队和乐群队,以及省赣女中队、省赣女师队,每周自发组织比赛。在1941年首届新赣南运动会上,有盐务、公路、政府部门、省赣中4个足球队参赛。1944~1948年,每年都举行职工、学生篮、排、足球赛。乐群篮球队队员张献球被选入江西队,出席民国时期第三届全国运动会。在全省第一至九届运动会和全省系统的球赛中,市成年篮球队和少年篮球队均保持前三名的水平。市体校篮球班参加全省体校篮球赛,连续3年获冠军,4年获亚军。 |
关键词: | 球类运动 体育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