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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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8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4
摘要: 宋代,境内学校就有体育教学内容。清末,学校设体操课。民国时期,学校设体育课,每周中学1节、小学2节。大学和高中的体育课以军训为内容,初中和小学以童子军训练和体操为主。体育课没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统一教材,教学内容由体育教师自编自教。
关键词: 体育教育 学校体育

内容

宋代,境内学校就有体育教学内容。清末,学校设体操课。民国时期,学校设体育课,每周中学1节、小学2节。大学和高中的体育课以军训为内容,初中和小学以童子军训练和体操为主。体育课没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统一教材,教学内容由体育教师自编自教。
  建国后,按照1955年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大纲,大、中、小学每周2节体育课。1979年起,大、中学校男女生分别进行授课,并把二操(早操、课间操)、二活动(每周2次课外活动)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以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锻炼时间。各级学校利用课外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小型多样的单项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竞技水平。
  体育活动和项目清末前,学校体育活动多是游戏、跳绳、荡秋千、踢毽子等民间传统项目;也有队列、跑步、徒手操等军事活动传统项目。清末,学校始有田径运动项目,举行田径运动会。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活动逐渐增加近代体育项目,有体操、足球、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等,并不定期举行各种竞赛活动和城镇学校运动会,组织体育代表队出席赣南运动会和江西省运动会。
  1954年起,市内各级学校按照国家体委颁布的《劳动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把劳卫制达标锻炼标准作为学校体育活动主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推行。60年代,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生达到劳卫制一级标准、争取达到二级标准、高中毕业生达到二级标准的要求,加强劳卫制的达标锻炼。同时,大、中学校开展了投弹、刺杀等国防体育活动。1976年起,市区的中、小学和郊区乡(镇)中心小学全面推行国家体委、教育部颁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
  [=此处为表格(1978~1995年全市中小学学生体育锻炼达标情况)=] 1979年,赣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市体委)与市教育局联合进行市区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训练点的布局。赣州一中、三中等中学为田径项目学校,赣州四中为篮球、足球项目学校。随后陆续增加了其他中、小学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至1995年,全市有13所学校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训练人数达2.05万人。其他中、小学校也相应组织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代表队,部分学校还有游泳、武术、棋类等代表队。
  全市性的学校运动会每年举行1~2次。大、中、小学田径单项比赛活动次数更多。各学校每年一次校运会已成为制度。平时还利用节假日或课外活动进行各种单项比赛。1992年,在全市开展“雏鹰起飞”体育小能手活动比赛,实现了市体育传统项目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年龄衔接。1954~1995年,举行市级大、中、小学田径运动会59次,单项竞赛481次;参加赣州地区运动会及各种单项比赛270次;参加省级比赛246次。
  体育师资清代以前,学校所聘用的体育教师皆为地方武官。民国初期,学校开始聘用专职体育教师。20年代,赣州有专职体育教师8人,30年代初增加到20多人。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外地学校迁至赣州,又新聘26名体育教师。
  建国后,学校体育师资力量得到增强。1953年,专职体育教师增至53人,但仍较缺乏,很多小学由班主任兼任体育课。1978年后,一批师范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分配到赣州,各大、中、小学校均配备有专职体育教师。1995年,市内有专职体育教师223人,其中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96名,中学72名,小学55名。同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的优秀校长和优秀体育教师的评选活动,评选出5名优秀校长、7名优秀体育教师。
  体育成就清末开始,学校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较为经常,但无成绩记载。建国后,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各级各类比赛成绩斐然。
  1959年,赣州市有32名少年运动员参加江西省少年田径、体操锦标赛的24个项目比赛,获18个冠军,其中12人被选为江西省出席全国少年运动会代表团运动员。
  1960年2月,市运动员代表赣南区参加江西省中、小学乒乓球锦标赛,获男子团体冠军、女子双打亚军;6月,参加江西省少年排球锦标赛获亚军。
  1965年,在江西省少年田径、游泳运动会上,市运动员有15人打破21项省少年田径、游泳纪录。
  1972年,在全省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赣州市组队的地区一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73年4月,在全省中学生篮球赛中,市男、女篮球队代表地区参赛,男队获冠军,女队获第三名。同年,在全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市队代表地区参赛,获男子甲组、乙组总分第一名,女子甲组总分第二名,有5名运动员被选拔到省队,参加在山东烟台举办的全国分区赛。
  1974年,在全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市队代表地区参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有9人被选入江西省中学生代表队,参加在福建蒲田举行的全国少年田径分区赛,获800米男子冠军。
  1980年,江西冶金学院男子排球队参加全省大学生排球赛获冠军,并代表江西参加全国大学生排球赛。
  1986年,赣州四中男子篮球队代表赣州地区参加全省中学生基层队篮球赛获冠军,并代表江西省参加在湖南岳阳举行的全国中学生基层队篮球赛。
  1990年,赣州一中参加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91年2月,赣州地区举行首届重点中学学生“三好杯”篮球赛,赣州三中获男篮第一名、女排第二名,赣州一中获男排第三名。
  1992年,在全国“雏鹰起飞”活动中,赣州市有4名小学生被授予全国体育活动“小能手”称号,并代表江西前往昆明参加全国体育“小能手”夏令营活动。5月,赣州三中参加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8月,赣州三中女子田径队代表江西赴贵阳参加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初中学生《长江杯》田径赛,获团体总分第六名。
  1993年,赣州三中获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在全省中学生田径赛中,赣州市获铁饼、铅球第一名;在全省少年田径分龄赛中,获8个第一名;在江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游泳田径赛中,获9个第一名。赣州三中风筝代表队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中学生夏令营风筝赛,获3枚银牌、1枚铜牌和代表队最佳奖。
  1995年,全市13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通过制度化训练,有218名体育新苗被输送到省、地、市体校进行培训。
  随着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涌现出一批学校体育先进集体。赣州一中,1979年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并派代表出席第四届全国运动会;1982、1991、1994年3次被评为江西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82、1983年2次被评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1991年获全省体校评估一等奖。赣州三中,1978年被评为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集体;1983、1987年2次被评为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1986年获霍英东体育基金奖;1989、1992年2次被评为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1992、1993年2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92年,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中获一等奖;1993年被国家教委、国家体委授予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赣州一中、三中,还获得全国“雏鹰起飞”田径通讯赛先进集体称号。赣州四中,1987、1992年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市大公路一小,1982~1985年连续多年获全省城市小学生足球赛冠军。
  第二节职工体育境内职工体育始于民国初年。30年代末,群众性的职工体育活动由自发逐步发展到有组织地进行。城内盐务、钨业、税务、邮政、银行等单位都组织了田径队或篮球队或足球队,每逢星期六、日进行训练或比赛。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职工体育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所需的人力和财力,使之健康发展,逐步普及。各单位结合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先后成立体育领导小组和体育协会,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在市总工会和市体协组织安排下,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活动。职工体育活动有武术、棋类、跳绳、踢毽子、气功等民间传统项目,有田径、球类、游泳、广播操、举重等现代体育项目,有射击、刺杀、投弹、行军、通讯等国防体育项目。很多单位组建了自己的球队。单位、系统之间经常开展竞赛。改革开放后,职工体育活动项目增加了桌球、桥牌、门球、钓鱼、养鸟、信鸽、毽球、迪斯科等,经常参加1~2项体育锻炼的职工达4.2万多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40%。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后,各企事业单位利用重大节日、双休日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健身活动。江西气体压缩机厂把自创的小、新、趣健身运动渗透到生产活动中,举办以田径竞赛形式的生产运动会,开展车间之间的体育接力赛和班前的广播体操,周末兴趣运动会,活跃和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全市每隔数年举行一次职工田径运动会;年均开展10多次职工体育单项竞赛,基层单位每年开展单项竞赛达850多次。
  至1995年,境内职工被选入赣州地区代表队参加全省运动会田径比赛的有1080人次,获第一名的135人、第二名的153人、第三名的126人,其中有4人14次破5项全国纪录,48人次98项破省纪录,7人5项平省纪录;参加第一至九届江西省运动会篮球、足球、排球比赛的有470人次,篮球获2次冠军、11次亚军,排球获2次冠军、8次亚军,足球获2次冠军、3次亚军。
  在职工体育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体育活动先进单位。江西气体压缩机厂连续5次被第三至七届全国运动会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获国家《全民健身组织宣传奖》。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1983、1992年2次被评为全国工会系统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节农民体育民国以前,赣州农村体育活动多为武术、舞龙灯、舞狮、划龙舟等民间项目。每逢元宵、端午,以村为单位组织表演。40年代,现代体育活动开始传入农村,在赣县运动会上设有农民体育项目。1942、1943年,设有挑担、举重、拔河、长跑等项目。1942、1944年,举行了乡镇运动会。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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