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妇幼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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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85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妇幼卫生保健
分类号: R172
页数: 4
摘要: 建国前,境内妇女分娩多由助产婆处理,大多数产妇和婴儿得不到医疗保健。1937年,赣州城有助产士7人。一般居民极少雇请助产士接生。
关键词: 妇幼卫生组织 妇幼保健

内容

建国前,境内妇女分娩多由助产婆处理,大多数产妇和婴儿得不到医疗保健。1937年,赣州城有助产士7人。一般居民极少雇请助产士接生。
  建国后,1953年11月,设立赣州市妇幼保健所,担负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1962年5月,并入赣州市卫生防疫站,设妇幼卫生科。1964年划出复立。1968年并入市人民防治院。1973年再次划出复立。1989年,设置办公室、儿童保健科(包括儿童疾病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科(包括妇女疾病门诊、女婚检室、门诊手术室)、门诊后勤科(包括男婚检室、健康教育室、药房、注射室、化验室、X光室、供应室、财务室、挂号室)。1995年,全所有职工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人。主要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乳腺冷光诊断仪、阴道镜等。
  第二节妇女卫生保健婚姻保健 《婚姻法》颁布后,全市开始进行婚前健康检查。1986年10月,市卫生局、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指定市妇幼保健所承担城区及部分郊区的婚姻保健工作。1989年10月,全市开始实行“母子一条龙”系统管理,重点指导优生优育。1992年12月,市妇幼保健所承担城区及水东、水南两乡的婚检工作;沙石卫生院承担沙石镇及龙埠乡的婚检工作;其他5个卫生院分别承担本乡(镇)的婚检工作。各婚检单位有固定男、女婚检室,检查器械齐全,婚检医生固定,男女体检表及保健证明登记完整。1995年3月起,全市城乡全面推行母婴保健保偿服务,成立保健保偿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赣州市母子系列保健保偿服务管理办法》。在婚前检查时与婚检青年签订投保合同,共同搞好保健工作。
  围产期保健 1978年起,城区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建立围保卡,实行产前定期检查、产时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防治孕产妇并发症,特别是危害胎儿和新生儿的疾病,对胎儿的成长和健康进行预测和监护,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1984年,成立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指导全市围保业务。1986年,全市围产期保健工作按片分级管理,驻市、市属医院妇产科、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市妇幼保健所共同协作开展此项工作,重点管好高危孕产妇。1991年,全年高危孕产妇检出率达14.62%。1995年,全市城乡围产期保健除实行定期产检、产后访视外,重点管好高危孕产妇,提高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沙石卫生院住院分娩率由原来的72.9%上升到100%。全市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发生孕产妇死亡1例,农村发生新生儿破伤风1例。
  新法接生和住院分娩从1950年起,全市全面推行新法接生。1952年,进行孕妇登记,成立接生站7个,初步形成接生网。1956年,全市新法接生率达97%,新生儿死亡率为20.19‰,产妇死亡率为0.5/万,基本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
  1958年,全市开办乡(社)和街道产院12所,有产床29张;1960年发展到24所,产床56张,城乡接生形成三级负责制。市区产院建立了孕期检查和产后访视全套登记制度。1964年,产前检查平均达到3次,产后访视一般4次。1979年,由新法接生逐步转为科学接生,科学接生率达64.4%。1994年,全市基本普及住院分娩、科学接生。
  妇女“五期”保健 1953年,全市开展妇女卫生保健教育,宣传青春期、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动保健知识和劳动保护措施。1958年,按照《劳动保护条例》,全市工厂普遍建立月经卡制度,建立月经卫生室,使用消毒草纸;农村生产队建立妇女劳动保护牌,实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旱不调水、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89年,执行国务院《女工保护条例》,在各厂矿企业开展女工“五期”保健。
  妇女疾病查治 1953年,在全市运输业中开展妇科疾病调查防治;在赣南火柴厂、赣州棉织厂、赣州牙刷厂进行阴道滴虫查治,169名女工中,滴虫病患者占30.58%,治愈率为78.26%。1959年,全面进行子宫脱垂、尿瘘、卵巢肿瘤3病查治。1960年,在38个工厂进行妇科多发病调查,受检女工2800人。1961年,组成8个防治“三病”(营养不良性浮肿、子宫脱垂、闭经)工作组,深入各公社开展防治工作,查出营养不良性浮肿病1093例,治愈1077例;查出子宫脱垂病861例,治愈362例;查出闭经病219例,治愈88例。1978年,开展子宫脱垂和尿瘘普查,查出子宫脱垂病413例,治愈104例;查出尿瘘病11例,进行修补手术8例。1981年,开展预防子宫颈癌为中心的普查,在33个厂矿企业中普查3394人,发现子宫癌3例。1987年,在全市厂矿企业单位开展妇女常见病及防癌普查普治,全年共检查11858人,查出宫颈炎、宫颈息肉、阴道炎、肿块等疾病患者共3375人;治疗3327人。1991年,对各企事业单位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疾病、防癌及乳房疾病查治,全年共检查4170人,查出妇科各类疾病1212例;乳房疾病检查1526人,查出乳房疾病362例。1995年,对已婚妇女2133人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种妇科疾病544例,对患者均给予了治疗。
  第三节婴幼儿卫生保健婴幼儿保健管理 1956年,市妇幼保健所开展儿童保健咨询门诊及市区婴幼儿系统管理,全年共管理1157人,管理率为27.8%;检查3岁以下儿童1689人,查出佝偻病患儿283人,体弱儿20人,并分别进行矫治和专案管理。1987年11月,在市区实行婴幼儿系统管理,婴幼儿系统管理与围产期保健密切结合,建立婴幼儿系统管理手册。一般1岁以内婴儿检查4次,1~3岁幼儿每半年检查1次。1989年,市妇幼保健所制定新生儿管理制度,对新生儿出生后的第二、七、十四、二十八天进行访视建卡,重点指导母乳喂养、预防接种,及时识别和处理新生儿异常情况。同年,全市有新生儿4198人,系统管理4015人,管理率95.6%;新生儿死亡21人,死亡率5‰。1991年起,婴幼儿管理均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对高危儿、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1995年,全市婴幼儿10052人,管理7019人,管理率69.83%;婴儿死亡40人,死亡率3.98‰。全市体弱儿199人,全部专案管理。
  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在全市加强母乳喂养的宣传力度,各医院积极创办爱婴医院。1994年,赣州地区人民医院、赣州地区妇幼保健院、赣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江西省卫生厅专家评审组评审,获爱婴医院称号。
  学龄前在园儿童保健 1952年,对全市各工厂工人子女及烈军属子女进行健康检查,受检儿童1817人,无缺点者137人。1980年以后,根据《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三岁前幼儿教育大纲》、《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等规定,组织各有关部门协作,加强托儿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搞好婴幼儿营养、体格锻炼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婴幼儿入园(所)前和工作人员参加园(所)工作前,均进行健康检查,经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健康条件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各园(所)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培养儿童卫生习惯;市妇幼保健所有计划地在幼托机构进行服药驱虫工作,服药人数占幼托机构儿童总人数的95%以上。1986年,全市组织10个体检队,按统一做法、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进行儿童体检和疾病矫治。全年集居儿童体检4970人,体检率91.8%。1992~1995年,以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保健制度为标准,加强对幼托机构的制度管理,防止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学龄前散居儿童保健 1953年,组织未进托儿所、幼儿园而散居家庭的儿童成立街道儿童会18个,1956年,发展到41个,组织2860名散居社会儿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1985年,体检16054人次。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对农村学龄前儿童进行免费驱虫及健康检查。1989年,城区散居儿童有4671人,体检3601人;农村散居儿童有17847人,体检6907人。1992~1995年,全市各医院、卫生院和市妇幼保健所均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对城乡散居儿童进行经常性保健。
  儿童常见病调查与防治 1981~1982年,对2000多名7岁以下儿童发育情况进行调查,其中体重、身高超过标准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73.91%和68.32%。1983年,在城乡作了800人次小儿佝偻病、贫血病及其病因的调查和防治。1986年,儿童佝偻病发病率由1984年的13.4%降到7.1%,疾病发病率由1984年的47.8%降到23.3%1991年,开展儿童龋齿加氟防治,全年防治2500人。1993年4月,落实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ARI病案标准化管理,成立赣州市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ARI)防治规划协调委员会。1994年下半年,在沙河乡、蛤湖乡开展试点工作,共管理小儿急性呼吸道病案994例,降低了儿童肺炎死亡率。1995年,根据国务院《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赣州市《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标准化防治规划》,在沙石镇、龙埠乡、蛤湖乡进行儿童腹泻和呼吸道病例的标准化管理,市区在赣州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试点。通过管理,减少了重症肺炎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第五章爱国卫生运第一节机构 1950年6月,赣州市防疫委员会成立。1952年5月,改称赣州市卫生委员会。1953年2月,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成立。1958年12月,改为中共赣州市委除害灭病总指挥部。1963年2月,恢复市爱卫会名称,下设办公室,有行政编制4名。1991年6月,增加事业编制1名。1992年8月起,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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