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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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827
颗粒名称: 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管理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摘要: 1950年,遵照政务院颁布的《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对全市公私机构或个人存留的麻醉药品进行登记,建立了存耗报表制度。同年冬,对全市国药业存有的57.47公斤罂粟壳予以焚毁。1953年8月,查禁11家西药房一批未登记的麻醉药品。1955年起,实行麻醉药、剧毒药与其他药品分藏,明显标志,严格管理;药物摊贩一律不得经营麻醉药和剧毒药。1978年,实行申报审批,凭印鉴卡购用麻醉药品的制度。1989年,全市28家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全部开始实行“五专”管理。地、市医药公司毒性药品专库,实行双人双锁保管,毒药出入库由双人复核收发,杜绝差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限量改为计划供应,用保险柜存放,回收空安瓿,并核对批号。
关键词: 麻醉药 药品管理

内容

1950年,遵照政务院颁布的《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对全市公私机构或个人存留的麻醉药品进行登记,建立了存耗报表制度。同年冬,对全市国药业存有的57.47公斤罂粟壳予以焚毁。1953年8月,查禁11家西药房一批未登记的麻醉药品。1955年起,实行麻醉药、剧毒药与其他药品分藏,明显标志,严格管理;药物摊贩一律不得经营麻醉药和剧毒药。1978年,实行申报审批,凭印鉴卡购用麻醉药品的制度。1979年起,凡剧毒药品一律由地、市医药公司经营。1989年,全市28家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全部开始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人加锁、专帐核销、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地、市医药公司毒性药品专库,实行双人双锁保管,毒药出入库由双人复核收发,杜绝差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限量改为计划供应,用保险柜存放,回收空安瓿,并核对批号。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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