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篇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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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80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三篇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
页数: 32
摘要: 元时,刘云卿、刘济可任太医院使,赣州医学步入正道。明有徐子琦、清有黎岱等能医治病救人。民国初期,始有施诊所,继有医院、疗养院。抗日战争期间,一批中西医师迁入,或开业行医,或任职于公私医院;办有江西省立赣县医院、赣县卫生院、大同产院等。1948年,赣州有中药店30家、西药房9家,开业中西医师100余人,公私医院5家、病床约200张。但设备简陋,医疗水平较低,仅能做下腹部手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传染病流行,群众缺医少药。建国后,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医药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机构相继成立,全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医疗卫生网。
关键词: 医药卫生 卫生管理

内容

宋熙宁年间(1068~1077),刘彝任虔州知军时,鉴于赣州民众迷信巫鬼,不信医药,特著《正俗方》2卷,以训斥淫巫,并让他们改行医业。元时,刘云卿、刘济可任太医院使,赣州医学步入正道。明有徐子琦、清有黎岱等能医治病救人。清有中药店。民国初期,始有施诊所,继有医院、疗养院。抗日战争期间,一批中西医师迁入,或开业行医,或任职于公私医院;办有江西省立赣县医院、赣县卫生院、大同产院等。1948年,赣州有中药店30家、西药房9家,开业中西医师100余人,公私医院5家、病床约200张。但设备简陋,医疗水平较低,仅能做下腹部手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传染病流行,群众缺医少药。
  建国后,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医药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机构相继成立,全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医疗卫生网。
  50年代起,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与实施医政药政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妇幼保健管理等一系列地方性规章,依法兴办医药卫生事业,使全市的医药卫生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随着全市医药卫生工作的不断加强,及时控制与扑灭乙型脑炎、钩端螺旋体病、脑脊髓膜炎的流行,基本消灭白喉、疟疾、脊髓灰质炎,基本控制麻风、伤寒、麻疹。急性传染病发病率由1950年的2997.63/10万降到1995年的227.65/10万。全市人均寿命由“文化大革命”前的60.9岁延长到1990年的72.78岁。
  赣州市的爱国卫生运动从1950年开始坚持至今。其间,经历了前期的每年多次突击,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经常与突击相结合,爱国卫生与创“三优”相结合、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全市已形成政府组织、分片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持之以恒、讲求实效的爱国卫生工作新格局,并取得了显著成绩,90年代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
  第一章医疗第一节医疗单位赣州设立医疗机构始于1914年,时有施诊所开诊。1918年,赣县红十字会医院建立。1924年6月,赣州天主堂仁爱医院建立。1934年,赣县中医疗养院开业,历数年歇业,1947年复业,后因经费无着而解体。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有赣县卫生院(赣县医院)、军医署第二十四后方医院、江西省立赣县医院(江西省第四行政区中心卫生院)、赣县助产学校附属产院(大同产院)、新生产院、大众医疗所(贫民医疗所)、瑞琨医院开业。1949年6月,民光医院开业。其中,除江西省立赣县医院、仁爱医院、赣县红十字会医院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外,其余或中辍,或外迁,或于解放前夕停业。
  建国后,市内医疗单位不断增加,乡村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与完善。到1995年,全市有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12所,防治研究所7所,乡镇卫生院9所,地段医院3所,疗养院1所,有单位医疗所(室)和职工医院108所,村卫生所(室)94个、医疗点120个;市及驻市医院病床2852张。
  医院赣州地区人民医院位于红旗大道东段南侧,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前身为江西省立赣县医院。建国后,院名、院址多次变动。1954年8月迁至今址。1971年改称今名。全院占地面积5.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53万平方米。1995年末,有病床523张(另设急诊观察床16张),职工872人,其中主任医师4人,副主任医(护、技)师48人。临床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老年病科、肿瘤科、皮肤科、麻醉科、急诊科、理疗科;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生理功能科、CT室、内窥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图书馆、预防保健科,并设有放免中心、基因诊断中心。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80多台(套),主要的有日产SCT-4500TE型全身CT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800毫安遥控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体外震波碎石机、血液分析仪和各种内窥镜等。1994年9月被评为爱婴医院。
  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青年路中段南侧,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赣南医学院简易门诊部,1962年迁今址,院名多次更改,1988年4月改称今名。全院占地面积2.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1995年末,有病床500张,职工583人(含教学编制52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9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45人,副主任护师1人。临床科室有神经科、内科、肿瘤科、普外科、矫外科、脑外科、泌外科、烧伤整形科、心胸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中医科、急诊科、麻醉科等;医技科室有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血透室、碎石中心、CT室、内窥镜室等,还设有血液、皮肤等4个实验室和高血压防治中心。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84台(套),其中85万元的日产阿洛卡SSD-680型全身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属全省率先引进的先进仪器。1995年,被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赣州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位于水东镇万松山下,是综合性医院。前身为江西省公安总队医院。1969年3月,从南昌迁至白塔,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三六二医院。同年11月迁今址。1988年移交给赣州地区,改称今名。1990年在该院设立赣南儿麻矫治中心。全院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150张,职工166人,其中正副主任医师7人。设内科、肛肠外科、骨科、外科(含脑、胸、泌外)、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麻醉科、门诊部、急诊科、生理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制剂室等22个科室。有日产B超机、纤维光束结肠镜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12台(套)。1991年,被卫生部评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单位。
  赣州地区妇幼保健院位于大公路西段北侧,是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为基础,集保健、医疗、科研、培训于一体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建于1956年12月,时名赣南行署妇幼保健院。1982年1月改为今名,并迁至今址。全院占地面积6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担负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儿童疾病医疗等工作。保健专科、临床专科、医技专科和行政职能科室设置齐全。1995年,有病床100张,职工216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1人,副主任技师1人。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10台(套)。
  [=此处为插图(赣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赣州地区章江医院位于市区南部窑下村,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面向赣州地区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的中心。担负赣南17个县(市)和邻省精神病人的医疗任务,承担赣州地区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和江西省、赣州地区大、中专医学院校精神科的教学实习任务。前身为1960年成立的南康县精神病医院。1969年9月,由南康迁至今址,全院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院名数次变更,1993年5月改为今名。设有门诊、门诊观察室、住院部(有4个病区和心理治疗、理疗、音乐治疗、激光治疗室)。1995年末,有病床256张,职工196人,其中正副主任医师6人。有日产301-13型B超机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15台(套)。
  赣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大公路东段南侧,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是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和赣州地区卫生学校教学基地,又是中国医科大学血栓病医院赣州分院。前身是赣州天主堂仁爱医院。1950年12月,市人民政府接管,成立赣州市市立医院。1961年6月,更名赣州市第一医院。1971年10月,更名为赣州市人民医院。1982年1月,改称今名。全院占地面积3.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7万平方米。1995年末,有病床520张,职工695人,其中主任医师5人,副主任医(护)师32人。临床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科、理疗科、急诊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家庭病床科;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影像科、功能检查科、内窥镜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其他专业科室有预防保健科,病案信息科,健康教育科,医疗统计室等。有万元以上医疗器械仪器97台(套)。先后获省、地、市卫生先进单位、“六好”文明医院和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1994年9月被评为爱婴医院。
  赣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水东镇沿垇村,是综合性专科医院。前身为赣县红十字会医院,设东北路。1949年8月,市人民政府接管后,改称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1961年更名赣州市第二医院。1964年,住院部迁水东沿垇,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1970年,改为赣州市传染病医院,撤销东北路门诊部。1979年改称今名。1986年,与赣州市传染病医院、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收治各种急性传染病患者,其中肺结核和肝炎患者居多。较先进的技术有对病毒性肝炎的磁场疗法。1995年,有病床195张,职工164人,其中正、副主任医(护)师8人。临床科室有急诊科、肝炎急传科、肝炎结核科;医技科室有药剂科、检验科、超声室、心电图室、理疗室、放射科等。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5台(套)。
  赣州市中医院位于西津路中段北侧,是二级甲等中医院,赣南中医临床、教学、科研中心,江西中医学院、抚州中医学校的实习基地。前身是1954年1月成立的赣州市卫生工作者协会联合诊所(简称市卫联诊所)。1956年1月,市卫联诊所并入赣州国药店。1960年8月,成立赣州市中医院,为全民所有制单位。1962年,调整为集体所有制单位。1986年12月,恢复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3年10月1日,增挂赣州老年康复中心的名牌,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生活护理和咨询服务。全院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8945平方米。临床科室有中西医内儿科、中西医外科、中医妇科、伤骨科、针灸科、痔疮科、眼科、牙科、耳鼻喉科、气功按摩科、理疗科、家庭病床科、急诊科;医技科室有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和药剂科。1995年末,有病床285张,职工25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2人。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3台(套)。
  赣州市二轻医院位于建国路南段西侧,建于1990年5月。1995年,有病床20张,职工14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设有西医内科、中医科、妇儿科、外科、伤科、牙科、肝病科、皮肤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室。主要医疗器械有400毫安X光机、B超、心电图机、生物电场治疗机等。
  赣州市按摩医院位于东桥路西北侧,1958年成立。占地面积2255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属于市民政局主管的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以按摩为主,设中医科、西医内科、伤科、按摩、针灸、X光室、化验室等7个科室。1995年,有病床50张,职工46人。
  赣州市赣江地段医院位于东郊路西段北侧,1958年开办,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1995年,有病床50张,职工37人。设有中医科、西医科、妇产科、牙科、痔疮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另设荷包塘门诊部、大公路第二门诊部和防保组。防保组担负赣江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卫生宣教、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预防工作。主要医疗器械有万元以上的200毫安X光机、1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等。
  赣州市解放地段医院位于解放路北段东侧,1959年1月开办,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设有西医内儿科、中医内儿科、中医伤外科、西医外科、牙科、妇产科、皮肤科、痔疮科、心电图室、X光室、化验室、中西药房、建国路第一门诊部和防保组。防保组担负解放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卫生宣教、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预防工作。1995年,有病床20张,职工27人。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等。
  赣州市南外地段医院位于东阳山路中段西侧,1969年7月建立,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设有中医内科、西医内科、妇产科、伤外科、口腔五官科和防保组等。防保组担负南外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卫生宣教、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预防工作。1995年在东阳山路新建院房,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有病床20张,职工22人。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X光机、进口心电图机等。
  赣州市红旗伤科医院位于南外肖园里,1985年建立,为村办集体所有制医疗保健单位。占地面积584平方米,建筑面积960平方米。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和卫生所等。1995年,有病床20张,职工15人。
  驻市医院还有赣州地区职业病防治院、赣州地区卫生学校华兴医院等。医技所、站、中心有赣州地区医学技术情报所、赣州地区中心血站、赣州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等。疗养院有江西省赣州天竺山工人疗养院。
  卫生院蟠龙中心卫生院位于蟠龙圩,1958年开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占地面积2331平方米,建筑面积2695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20张,职工27人。设中西内科、外科、妇产科、牙科等科室和3个门诊部。主要医疗器械有5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B超、妇产治疗仪等。
  沙石卫生院位于沙石埠,1958年开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90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15张,职工24人。设西医、中医、妇产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多功能洗胃机、1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等。
  湖边卫生院位于湖边乡龙岭村,1958年开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占地面积1931平方米。1995年有职工20人。设西医、中医、妇产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50毫安X光机、581光电比色计、心电图机等。
  蛤湖卫生院位于蛤湖乡横江村,1989年12月开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建筑面积676.28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10张,职工9人。设中医、西医、妇产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X光机、心电图机等。
  龙埠卫生院位于龙埠乡龙埠村,1990年1月开办,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占地面积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82.4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12张,职工9人。设西医、中医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X光机等。
  水东卫生院位于水东镇沿垇村,1957年开办,属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设沿垇、七里、桥头、虎岗4个门诊部等。1995年,有病床30张,职工17人。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等。
  水西卫生院位于水西街,1957年开办,属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1995年有职工10人。设中西医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心电图机等。
  水南卫生院位于左营背,1971年10月开办,属县以上大集体事业单位。占地面积18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20张,职工23人。设中医科、西医科、外科、伤科、妇产科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X光机、显微镜等。
  沙河卫生院位于沙河乡麻芫岭,建于1972年,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25平方米。1995年,有病床8张,职工13人。设中西医、妇产、口腔等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X光机、心电图机等。
  村医疗网点建国前,沙石、蟠龙、水东等地有小药铺。1942年,蟠龙、七鲤设有卫生所,各有医生1人、接生员或卫生员1人。1944年,因日寇入侵停办。1946年,赣县卫生院在沙石设分院,有医士2人。
  建国后,50年代初期乡村有乡个体医生组成的联合诊所,常有巡回医疗队深入农村种痘治病。1956年,开始建立农村卫生保健站。1970年,水东、水南、水西公社所辖10个大队建立了合作医疗站。1976年,全市有农村合作医疗站20个,赤脚医生61人,生产队卫生员148人、接生员31人。1978年,农村合作医疗站增至53个,赤脚医生235人,生产队卫生员274人、接生员131人。1995年,全市农村有村卫生所、室94个,乡村医生101人、卫生员43人、接生员85人。在村设置的120个医疗点中,乡卫生院设点14个,村集体办26个,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联合办34个,个体办39个,其他7个。
  单位医疗所(室) 赣州城单位设置医疗所(室),始于40年代。1948年,省立赣县中学、赣县县立中学、省立赣州职业学校、省立赣县师范学校、江西钨锡业有限公司等均设有医务所。
  建国后,单位医务所(室)相继增加,多为50年代与70年代所建。1995年,全市有工矿企业、学校、机关等单位医务所(室)和职工医院108所,简易病床362张,职工人数8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59人。
  第二节医疗队伍民国时期,赣州中医多系家传或从师学医,少数由中医院校培养;西医多系医学院校培养,少数是在教会医院或公私医院学习后考试合格,取得医生资格。1948年,境内有中西药调剂人员和中药加工人员266人。
  国有、集体医务人员建国后,全市绝大多数医药卫生人员来自各级医学院校的毕业生。50年代中医带徒的同时,赣州国药店——市卫联诊所创办中医药学校,培养了一批中医药人员。西医绝大部分来源于高中级医学院校,护理人员一部分由医院办校培养。各医院也不断选派人员出去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1980年,根据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卫生局对市属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到1988年,市属卫生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市属卫生系统共有770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主任医师5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43人,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229人,医(药、护、技)师(士)493人。对已获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除离退休人员外,均发给聘书,并兑现职务工资。同年9月,开展集体编制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完成229人的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审工作,其中高级1人,中级41人,初级187人。还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卫生技术职称的272人进行了考核评审,其中有高级4人,中级89人,初级179人。职称改革后,卫生技术人员中的高、中级医务人员达25.5%。
  1985~1995年,全市卫生系统职称评定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对申报各级各类专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评审,发给聘书。1995年,全市153所卫生机构(含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共有职工539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40人,获高中级技术职称的有主任中医师1人,主任西医师22人,主任中西医结合医师1人,主任西药师1人;副主任中医师31人,副主任西医师166人;副主任中西医结合医师2人,副主任护师6人,副主任中药师1人,副主任西药师4人,副主任技师4人;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904人。
  个体医务人员清代以前,赣州已有行医名士。民国时期,个体开业行医者日渐增多。1937年,城区个体开业的中医、西医、牙科、产科和草药医生共有72人。抗日战争时期,沿海及省城有些名医避难迁赣州开业行医。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加强对个体行医人员的管理。1950年,全市有个体开业的中医、西医、牙医、助产士118人。1951年后,部分个体开业医生被吸收到医疗单位工作或组织联合诊所。1954年,成立市卫联诊所,大部分个体开业医生走上了集体化道路。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市93%的个体医生进入社办医院。1964年,全市有中医、西医、牙医个体开业医生59人。1970年,大部分个体开业医生加入到街道集体防治机构。1980年,对申请个体开业人员进行考试和发照工作。全市个体开业医生1985年有25人、1993年有10人、1994年有4人。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卫生事业基本情况)=] 说明:表内数据含驻市卫生事业单位,未含工勤人员。
  第三节医疗与护理中医赣州中医多属家传,少数系从师习医。民国初年,赣州成立中医公会,以灌输医药常识,联络中医人士,研讨医学,施诊施痘。1934年,创办赣州中医疗养院。1936年,始有中医院校毕业的中医师陆剑尘等在赣州开业行医。1937年,城区有私人开业中医张逸凡、毕寿嵩、杨越秋、高昌灿、钟漱秋、冯慕秋、刘奉璋、陈国干等34人。
  1950年,开业的中医有70人。1952~1953年,相继组成10个中医(或中西医)联合诊所。1953年经过整顿,成立赣州市卫生联合诊所;1954年,改组为市卫生工作者联合诊所;1956年,并入赣州国药店。1958年,赣州国药店创办赣州中医药学校,招生19人。同年,赣州市市立医院设立中医科,各医院和市卫联诊所相继以带徒方式,培养中医药人员37人。1960年成立赣州市中医院后,开展发掘和整理祖国医学遗产,大献秘验单方的采风运动,共收集秘验单方6327件,医药论文179篇,有研究价值的病例总结242篇。组织名老中医编写了《民间草药简介》、《医药文集》、《临床医案集》、《针灸学讲义》、《喉科临床汇编》、《眼科临床汇编》、《秘验方锦集》、《临床骨科学》、《研究病种临床常规》、《临床儿科疾病的治疗》、《小儿燃灯》等医学著作11本。随着中医药队伍逐渐扩大,各医疗单位相继设立中医科室。1971~1978年,赣南卫生学校(赣南医学专科学校)举办5期西医学习中医进修班。1985年,南外红旗村创办赣州红旗伤科医院,以祖国传统医学中的推拿、接骨、拔火罐、刮痧、外敷中草药、内服中草药、小夹板固定等医技,配以现代医学技术进行综合治疗,具有见效快、疗效高、费用低、方法简便的特点,获得患者好评。1988年,市中医院住院部中医药治疗率为79.3%,危重病人中医药抢救成功率为78.1%。1995年,全市有89个医疗单位设立了中医科或中医诊疗室。
  西医西医传入赣州始于1916年,先有饶州博爱医院学习结业生萧荣光,后有江西公立医专毕业生林森如、张君白、古可庄、洪泽、李粲英等在赣州开设西医诊所或西药房兼诊所。1924年,仁爱医院开设仅有护士和调剂员的门诊,1931年始有外籍医师。1937年,全市有个体开业西医25人。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城市的徐化民、齐同瑞、姜培新、何同善、朱兰汀等一批西医迁入赣州,或任职于医院,或个人开业行医。同济大学、江西医专也曾一度迁来赣州,促进了赣州西医的发展。1948年,全城有医院5所,西医医护人员52人;有个人开业西医20多人。医疗设备简陋。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接管省立赣县医院、赣县红十字会医院和仁爱医院,分别改名赣州专区人民医院、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和赣州市市立医院。3所医院共有病床180张,职工191人,分设内、外、妇科。1952年以后,个体开业的西医师逐渐加入医院工作,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务人员逐年充实到各医疗单位。全市医院分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和急诊科室等。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应诊,设观察床位。较大的医院还设有药剂、检验、血库、放射、病理、理疗、同位素、功能检查和营养、手术、中心供应室等医疗技术科室。1992~1995年,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均增设了各种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其他专业科室,增添了一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运用现代化的检测和治疗手段,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中西医结合民国时期,中医、西医和中药、新药(西药),均分别成立公会,各施其术。
  建国后,赣州市的中西医结合是在临床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8年11月,遵循中共中央关于组织西医学习中医的指示,全市西医学习和研究中医,不断运用中医疗法诊治疾病,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也使西医人员加深了对祖国医学的认识。赣州市市立医院采用中西医综合疗法治疗外耳氏病(钩端螺旋体病)的病死率为6.6%,低于国际水平(25%);市妇幼保健所采用中药百步雷丸乌梅汤治疗子宫颈炎,疗效显著。同年12月,全市医药卫生人员又掀起学习针灸的热潮。1959年,全市医务界基本普及针灸和梅花针,绝大部分医务人员都能按病记穴治疗一些常见病。1960年,在查治“三病”(浮肿、子宫脱垂、闭经)和头癣工作中,中西医结合得到广泛运用。市中医院以中医为主,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乡村赤脚医生多运用西医方法诊断,采用中草药治疗一些慢性病。在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基础上开展中西医结合的研究,已从一方一药的临床观察发展到中医基本理论研究,对提高医疗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护理建国前,护理工作遭歧视,医院护理人员较少。建国后,护理人员逐渐增多,成为医院工作中一支重要力量。
  护理组织系统1919年,赣县红十字会医院设有医护员。1924年,仁爱医院成立时就有护士。1931年,美籍修女刘爱德任仁爱医院护士,此后来赣州的美国和比利时医生、护士有14人。1945年10月至1949年8月,江西省立赣县医院设护理主任1人,红十字会医院和仁爱医院均设有护士长。建国后,1950年,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设护士长1人,护士2人,见习护士8人。1951年6月,赣州市立医院设护理主任1人;1953年,改设总护士长和副总护士长各1人。1981年5月,市人民医院设立护理部,正、副主任各1人,病区护士长9人。驻市、市属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均设立护理部,负责组织管理和指挥全院的护理工作。医院护理工作实行护士、护士长、科护士长三级负责制或护士、护士长两级负责制。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院内调配由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负责。
  护理规章制度1954年,各医院先后建立交接班制、三级护理制、护士汇报制、病室巡回制、专人专管负责制、保护性医疗制等管理制度。1955年,赣州市立医院实行“三好五轻”(服务态度好、耐心解释好、护理质量好,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挪动桌椅轻)护理,并美化病室环境。1956年,病室工作建立查房流水作业法,推行专程发药制。1960年,建立与健全巡回护理、重病护理、晨间护理、探视等制度。1962年,各医院均结合实际,建立和修订保护性医疗制、急重病抢救制、隔离消毒制、10小时在班制、差错事故登记制、物品保管制、护理质量评定制、护士长总值班制、护士长例会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1968年,各医院推行“医护结合”、实行“医护一条龙”,打破“医护界限”,使原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护理制度遭到破坏或废除,护理质量下降。1972年起,护理工作的有关制度逐渐恢复。1982年1月,各医院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普遍建立和修订各种制度,有关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有《病房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供应室工作制度》等。同年12月,市第一人民医院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制定汇编《诊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护理专业分册》,提高了全院护理水平;1989年,开展心理护理,改善病人心理状态,提高了医疗效果。
  护理技术1953年以前,大部分治疗护理由医生操作,1954年开始,逐渐转为由护理人员操作。1958年,市立医院和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无痛医院活动,肌肉注射严格掌握“二快一慢(进针快、拨针快、推药慢)”的方法;静脉注射一针见血,并注意分散病人注意力。1965年,市第一医院开展一专多能、多面手活动,多数护士掌握了口腔、褥疮、输氧等护理和小儿静脉注射、抽胃液、导尿等技术,部分护士还掌握了腰椎穿刺、切开排脓、封闭疗法、缝合操作、各种造影的准备及操作。1990年,全市各医院对护理人员普遍开展铺床、无菌操作、肌肉注射等基础护理技术操作训练。1992年,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推行脑血管病的血疗(自血疗法)新技术;1993年4月,推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术,进行介入治疗;内科还开展了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术,提高了护理技术操作水平。
  护士地位建国前,护理被视为是侍候人的工作,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很多人不愿从事这项职业。建国后,护士地位提高。1951年5月12日,赣州市首次举行“五一二”国际护士节庆祝大会,会上表彰了10名模范护士。1954~1984年,有5名护士分别被选为市人民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总工会委员。1988~1992年,蓝根辉、方代发、陈建华、陈进娣、李梅花、张春英、钟春娇、萧红等获全国模范护士称号。
  第四节医疗技术和设备医疗技术中医医疗技术民国以前,防治疾病的主要手段是中医治疗。民国期间,中医有内、外、儿、妇各科名家。杨越秋的麻痘科、高昌灿的妇科、毕寿嵩的喉科皆有名气。伤科、骨科依靠中医治疗,针灸、推拿、刮痧、拔火罐等治疗方式也受群众欢迎。50年代起,中医除不断发掘医学遗产,利用传统方法外,还结合临床实践,进行新的探索。1958年,中医师杨伯勤用小金丹治疗肿瘤,疗效显著。赣州国药店采用炉硝散治疗胬肉攀睛250例,用黄连乌贼骨磨刮法治疗沙眼100多例,疗效均100%。市立医院、赣州国药店用柳枝接骨,针灸医师胡益新用针灸治疗白喉,均获成功。市中医院1960年用金针治疗老年性白内障,中药四宝丹、伐木丸、双砂丸等方药治疗钩虫病,中药茵陈蒿汤、茵陈五苓、酢浆草合胃苓汤等治疗传染性肝炎,疗效显著;用中药补中益气汤加减治疗膀胱阴道瘘3例,免除了手术治疗;1961年用中草药、针灸配合治疗蛔虫性肠梗阻、胃溃疡等,疗效显著;1971年起开展磁场疗法,治疗结石症、软组织损伤,疗效显著;1983年用解痉推拿法治肩关节脱位,效果优于牵引推拿法;1984年结合“针刺四缝”治疗小儿疳积1758例,提高了疗效;1986年采用穴位贴敷法治疗支气管哮喘,有效率达85%;1987年引进新的骨科治疗技术,采用闭合性手法复位,小夹板超关节固定,内服中草药,外加薰洗,结合牵引、按摩、功能锻炼等综合疗法,治疗小儿肱踝上骨折、踝关节损伤、肱骨各种类型的外科颈骨折等,疗效均在98%以上;对百余例颅脑损伤引起的脑震荡后遗症,或以祛瘀通窍,或以平肝潜阳等法施治,疗效显著。1987年以后,市中医院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专科建设,伤骨科开展了骨科手术,施行全髋关节人工置换、椎间盘摘除术、腰椎骨折侧前方减压术;肛肠科不断吸收先进的中西医疗法,治疗各种肛肠疾病,有效率达98%以上;妇科既用传统的中医药治疗不孕症、痛经、崩漏,还用现代医疗手段给宫颈炎患者局部上中药,疗效比单纯西医疗法好;儿科研制的健脾散、疳积散,成为名牌制剂。市中医院眼科1992年引进北京眼视觉治疗中心的“712”治疗液进行临床观察,使不少视神经萎缩失明的患者重见光明;针灸科开展耳针、耳部穴位贴敷、冬病夏治、夏病冬治等项目,治疗风湿痛及各类神经麻痹、哮喘、中风后遗症等疾病取得令人满意的疗效;外科除保持和发扬中草药治疗各种疮疡、痈疽、湿疹、骨髓炎等奇难杂症的优势外,还引进多功能治疗仪,治疗狐臭、面痣;内科在1990~1992年,开展男子性功能障碍、弱视、乙肝、结石症等疾病的中医治疗新技术30项。
  西医医疗技术民国时期,赣县红十字会医院、仁爱医院等医疗技术水平较低,至1948年,西医内科仍以听诊为主,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外科仍以普外为主,仅能作疝气、包皮、阑尾切除和开腹、截肢等手术;产科只能处理平产、难产和剖腹产手术。建国后,全市西医医疗技术水平逐步提高。1951年以后,市立医院等综合医院先后开展心脏二尖瓣分离、肺叶切除、肾部分摘除等手术。1958年,市立医院内科在全省首次发现和诊断治疗钩端螺旋体病40多例,治愈率达94.5%。1959年,市立医院成功抢救治愈烧伤面积达70%的患者,地、市医院外科开展胸腔手术、脊柱植骨融合术、关节形成术、胆囊部分切除术、输尿管移植术和重度尿道损伤修补术等都获得成功。1961年,市第一医院妇产科为一患者切除重达30多公斤的巨大卵巢肿瘤获得成功。1971年,市第一医院用耳根针麻进行脾脏摘除术、开胸手术、头颅手术和脾肾静脉吻合术等复杂手术,1979年开展断指、断掌、断臂再植手术,1980年开展回肠代输尿管手术,1982年开展血红蛋白分子病的研究,1983年开展自体肾移植手术,均获得成功。1984年,市第一人民医院脑外科手术治愈率达66%,开创了脑外科手术新局面。1988年,地区妇幼保健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发现2例和1例异常核型染色体,均属世界首例。进入90年代,市内各医院积极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于1991~1993年引进新技术和开展新项目112项,其中,扁管式光量子照射充氧自血回输疗法、钴铬合金在口腔修复中的应用,填补了全省空白;经颅彩色多普勒的诊断术、锥颅碎血吸引术、肝癌复发二次切除术和同种异体肾移植等28项填补了全区多项空白。
  医疗器械仪器 [=此处为插图(施行高难手术)=] 建国初,人民政府接管的市内3所医院,仅有一般简单医疗设备。50年代初,全市各医院开展医疗器械革新活动,市立医院自制了电动吸痰器、电动棉球机、棉签机、电动吸宫器、电动血清导电测定仪、X线放大摄影器等。50年代中期起,市内医疗卫生单位不断购置、更新医疗器械仪器。1960年后,各医院医疗器械仪器逐步向自动化、现代化发展,引进超声、激光、光导纤维等现代化先进医疗器械仪器。80年代起,市内已有500毫安X光机及配套设备、八导程脑电图、纤维结肠镜、光源纤维内窥镜、内窥镜高精冷光装置、内窥镜摄影装置、单探头彩色扫描仪和体外震波碎石机等投入使用。90年代,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全区率先使用全身CT机。1995年末,市属以上各医疗单位有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仪器312台(套)。各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室)的医疗器械仪器也逐步得到添置和更新。
  第五节医疗制度公费医疗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对象,建国初是党政军机关人员和革命残疾军人。1952年起,逐步推广到全体国家工作人员、高等学校学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公费医疗业务,先是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医院承办。1952年10月,地、市公费医疗在赣州专区人民医院、赣州市立医院、赣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各设1个门诊部,实行地段负责门诊制与分科住院制。1953年,成立赣州公费医疗门诊部,担负地市公费医疗预防工作。公费医疗经费由地、市卫生局拨给。1981年,赣州市成立公费医疗预防门诊部,设在市人民医院,担负市属单位公费医疗预防工作。1985年,市属单位享受公费医疗人数7984人,公费医疗开支金额73.66万元。
  1990年12月,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试行方案》,并成立赣州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归市卫生局管理。1991年,修订《关于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试行方案》,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的开支,由市财政局在1991年的基础上列出预算,分门诊和住院两个部分开支。门诊实行“经费包干,核算到人,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的管理办法,住院实行与医院、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还规定了实报实销的对象。通过落实方案,1992年公费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320万元以内。1993年,针对实施方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先后制定《特殊检查治疗管理规定》、《转诊规定》、《用药规定》、《实施公费医疗管理奖励办法》等规章,使公费医疗管理逐步规范化,公费医疗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1995年,市属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176个,人数10683人。
  劳保医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从1951年开始,境内邮电、航运及工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人、职员均享有集体劳动保险的权利。劳保医疗和其他劳保待遇的费用,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各工矿企业单位拨付。
  1951~1985年,全市各国营工厂先后建立卫生保健站或卫生所,各车间(部门)设置卫生保健箱,开展群众性卫生保健工作,免费治疗职工伤病。一般伤病在本单位卫生所(医务所)诊治,较重伤病可往特约医院诊治,重伤重病可转送到省内外其他医院治疗;职工因公或休假在外患病就诊可回厂报销医药费用。1984~1995年,各厂矿企业实行医药费包干,在职职工按工龄每月发给医药费,除公伤、重病住院等医药费用报销外,其他一般伤病治疗费自理。
  合作医疗 1970年起,郊区各大队举办在集体经济支持下,农民进行互助的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基金由社员和大队集体共同筹集,鳏、寡、孤、独社员的医疗基金全由大队公益金支付,生活有困难的烈属的医疗基金在公益金或社会救济费中予以照顾。集体负担部分和个人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多少,视经济情况而定。凡参加合作医疗的社员,可在本大队合作医疗站就诊,或由赤脚医生出诊。就诊时,一般交纳挂号费,按商定办法,享受减或免缴医药费的待遇。须转院诊治者,经合作医疗站同意,按规定报销医药费。1975年,全市15个大队有13个大队实行合作医疗。1980年后,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合作医疗进行相应改革。绝大多数村由村委会提供资金、场所或给一定补贴,由乡村医生或卫生员承包经营村卫生所(室),负责预防、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对村民看病则采取“谁看病、谁付钱”的办法。有些村坚持并完善合作医疗制。水南乡白云村1985年实行免费医疗,次年采取“村里补一点、村民小组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办法,筹集合作医疗基金,凡按规定缴纳基金的村民均享有免费治病的权利。1991年,全村支付医疗费用4万多元,人均10元多。对高费用的病人实行“封顶补偿,超额自负”。同年11月,市人民政府在白云村召开现场会,研究确定坚持合作医疗制度。全市有20个行政村坚持实行合作医疗制度。
  第六节医政管理管理机构建国前,赣州未设医药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其工作由民政或警察部门代管。建国后,1950年5月,市人民政府设卫生科,管理全市医政、药政、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1956年8月,卫生科改为赣州市卫生局(简称市卫生局)。1958年春,与市文教局合并为赣州市文教卫生局。同年8月分设,恢复市卫生局。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市卫生局工作瘫痪。1968年2月,设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文卫组。1973年,恢复市卫生局。1988年8月,内设办公室、医政药政科、预防保健科;1993年增设计财科。1995年有干部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
  管理业务 1950年4月,市人民政府发布《赣州市医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则》。1952年8月起,中医师开始使用统一的处方笺、病历表及挂号簿。1953年11月,市人民政府卫生科对联合诊所进行整顿,撤销10所联合诊所,成立市卫生联合诊所(后改组为市卫生工作者联合诊所),并按地段设立5个分诊所。同年,还为89人申请中级卫生人员办理了合格证书,对持有中央、中南区资格证书的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均发给正式开业执照。1954~1956年,全市各医院学习苏联先进医学经验,推行先进疗法,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医疗手续,解决急重病人住院与传染病人隔离治疗问题。1959年,各医院贯彻执行“勤俭办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疗态度”的方针,采用许多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就诊。
  1960年,市属各医药卫生单位和公社卫生院组织农村巡回医疗队,送医送药到田头。1965年,中共中央发出“把卫生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市属5个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划,抽调94名医务人员分3批组成7个农村医疗队,深入市郊和于都县农村,为农民防病治病。1968年10月,全市医药卫生单位分别合并为地、市人民防治院,市属卫生系统由原来的713人缩减到343人,被精减人员下放到农村插队落户。防治院取消科室设置,实行连队建制,医院管理混乱。1971年和1973年,分别撤销市人民防治院和赣州专区人民防治院,相继恢复市属、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1984年11月,市人民政府制发《赣州市卫生改革的意见》,进行卫生管理改革。1985年,全市医疗机构实行首诊病人负责制。医院均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医务管理制度化,技术操作常规化,基本设施规格化,建立起正常医疗秩序。1986年,各医疗单位加强门诊急诊管理和专科小科建设。市属各医院设置营养科,开展营养膳食工作,以配合治疗。各医院的病人住院病案统由医院病案室保存管理,门诊病历由病人自行管理。1988年,各医疗卫生单位扬长避短,打破行业界限,开展外向型经营,创办医院联合体17个。市第一人民医院与赣州地区汽运公司联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分院,市红十字会医院与市饮食服务公司联办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部等,解决了群众找名(老)医师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医院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1989年,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组成清理整顿工作组,对全市245个国营、集体、个体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逐个登记、审查、发证。对不符合办医条件的14个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予以停业、没收药械、罚款等行政处罚;取缔无照行医11户,收缴药品613种、价值2752.3元,销毁伪劣药品61种、价值277.18元。同年7月,制定《关于加强献血员管理的意见》,对献血员实行统一体检,统一发证,定院献血的管理办法。并进行医疗收费、医疗价格及财务管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还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和健全医院工作义务监督员制度。1990年10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区3个地段医院由市、街道办事处两级管理改为市级管理。
  1991年,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年度核验工作。1992年3月,制定《关于重申严禁在职医务人员私自行医的若干规定》。同年,医政管理注重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杜绝等级医疗事故的发生。1993年,制定《关于医院分级管理工作安排意见》,成立赣州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加强住院病历的规范化管理,统一病历的规格、式样和项目,改善和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1993年12月,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个体行医和社会医疗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登记、审批、发证和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1995年,开展创等级医院活动,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各医疗单位治愈好转率、入院诊断及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均达95%以上,未出现医疗等级事故。
  第二章药品第一节药品生产中草药建国前,赣州的大宗中草药材,多由资本雄厚的药店在各大城市设立药庄、药栈,深购远销,使南北药材和进口药材的购销连成一线。同时,对本地生产的中草药,设有专人收购加工。建国后,中草药生产发展迅速。
  中药种植采收境内峰山、蛤湖崠等地中草药历来甚多,药源丰富,是天然中草药库。经药源调查,全市有泽泻、黄枝子、艾叶、苍耳子、鸡冠花、干姜、桃仁、马齿苋、枇杷叶、玄胡、毛姜、鱼腥草、土茵陈、扁曲草、女贞子、野菊花、夏枯花、槐花、槐米、槐角、草决明、冬瓜子、石榴皮、桔络、桔核子、柿蒂、桑椹、吴萸、香橼、苏叶、桑叶、柏叶、薄荷、白芨、白毛根、香附子、首乌、藕节、蕌白、鳖甲、龟板、鸡内金、海硝、双漂硝、车前草、益母草、青蒿草、豨签草、旱莲草、夜合草、白花茵陈草、半枝莲、田基黄等50多种。全市中草药材主要由赣州药材采购供应站采购供应。1959年,赣州国药店根据国务院关于就地生产、就地供应中药的指示精神,在西门试种了菊花、山药等中药材,同时大量收购中药材。1961年,市中西医药公司积极组织中草药生产、采集、收购,建立中药试种场1个,种植薄荷、薏苡、泽泻、菊花等35个品种,面积31.7亩,收购中药材126个品种、7.27万公斤。1985年,收购中药材131个品种、2.81万公斤,价值16万多元。至1995年,一直坚持正常收购中草药材。
  中成药生产赣州的中成药曾誉满赣南,有20多种产品销往省内外。1956年,赣州国药店设立加工部,恢复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和中成药生产。1963年,先后生产群众喜服乐用的参茸丸、黑锡丹、三黄散等中成药。1969年赣州制药厂成立后,中成药品种增多,有参茸卫生丸、参茸黑锡丹、参桂鹿茸丸等28种。1985年,经江西省药政管理局审批,保留生产6种中成药,年产量达92.91吨,产值46.77万元。1986~1995年,赣州制药厂生产的中成药品种增加到23个,其中10个品种为主要产品。中药饮片曾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中药饮片质量第一名,山楂丸被评为全省同类产品第二名,赣州制药厂获全国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1985~1995年,赣州市中医院中药制剂室挖掘传统专科药方,开发出一批疗效好、花钱少、颇受群众欢迎的膏丸等中草药制剂。
  西药建国前,赣州无西药生产,医院西药用量极少。建国初期,西药全从外地购进。境内西药生产始于1969年,时有赣南制药厂小批量生产化学药制剂。1972年,赣州制药厂生产苏菲咳、小儿安等5种西药。1973年起,赣南制药厂逐步转向以生产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制剂为主。至1978年,主要生产化学原料药干酵母、化学药制剂输液5%葡萄糖等50个品种的西药。1979~1995年,开发化学原料药维生素D2、化学药制剂冻干粉针等127个新品种。赣南制药厂生产的P-转移因子口服液、注射用p-转移因子分别获第四届中国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金奖、银奖;10%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红霉素片、干酵母被国家医药管理局评为优质产品;5%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安痛定注射液、干酵母片、食母生片、注射用氧哌嗪青霉素钠、维生素D2、肌苷片等多次被评为江西省优质产品。
  市内西药生产除两个专业制药厂外,还有地市医院、地段医院、乡卫生院制剂室和中药加工厂,生产普通制剂和灭菌制剂,自产自用。1995年,市第一人民医院生产普通制剂15种,灭菌制剂9种。
  第二节药政管理建国后,先后成立赣州市药业管理委员会和赣州市药品检验所,建立药品质量监督网,执行上级有关药政管理规定,保证用药安全,提高了医疗效果。
  药剂人员管理建国后,注重药剂队伍建设,各制剂单位都配备有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规定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都进行1次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一律调离。1964年起,各制剂单位先后组织药剂人员学习《中药学概论》、《药物学》、《中药加工炮制方法汇编》、《中西药配制和保管》、《药政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剧毒药品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药剂人员素质。1989年12月,对全市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而从事药品经营和医院调剂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及格者,发给合格证,承认其取得从事药品经营和医院调剂业务资格。
  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管理 1950年,遵照政务院颁布的《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对全市公私机构或个人存留的麻醉药品进行登记,建立了存耗报表制度。同年冬,对全市国药业存有的57.47公斤罂粟壳予以焚毁。1953年8月,查禁11家西药房一批未登记的麻醉药品。1955年起,实行麻醉药、剧毒药与其他药品分藏,明显标志,严格管理;药物摊贩一律不得经营麻醉药和剧毒药。1978年,实行申报审批,凭印鉴卡购用麻醉药品的制度。1979年起,凡剧毒药品一律由地、市医药公司经营。1989年,全市28家麻醉药品使用单位全部开始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人加锁、专帐核销、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地、市医药公司毒性药品专库,实行双人双锁保管,毒药出入库由双人复核收发,杜绝差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限量改为计划供应,用保险柜存放,回收空安瓿,并核对批号。
  药厂管理赣南制药厂投产后,先后建立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1985年起,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先后建立产品标准、工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原材料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14类480个企业标准,并在实施中加以修订完善,使管理工作步入标准化,保证了药品质量。
  赣州制药厂在生产中,逐步建立与完善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发放、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品贮存销售等制度,使药品质量得到了可靠保证。
  赣南制药厂和赣州制药厂均获得国家医药管理局、江西省卫生厅分别发给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每一种药品均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江西省卫生厅审查批准,接受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检验所的质量检查监督。
  药商管理清同治十二年(1873),丁东异中药店在赣州城开业,30年代后,玉记、协记国药店和亚洲、九州西药房颇有名气。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逐步加强对药商的管理。1950年8月,发布《中西药商管理暂行规则》,对32家中药商和12家西药商核发药商执照。1955年7月,公布《赣州市药业管理暂行条例》,对药商开业、歇业、停业、转业,成方药品的配制等都按《条例》规定办理。同年,还加强对药品摊贩的管理。1956年1月起,全市药业企业、药业合作商店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纳入赣州国药店统一经营,由市卫生局领导。1960年8月成立的赣州市医药公司,统一经营中西药、草药、医疗器械和兽药。1985~1992年,按照《药品管理法》,查治不法游医药贩,关闭无证药店;对全市16户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药店进行验证,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1993年起,对外地来赣州市推销药品的单位实行查验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检验药品,发给外地药品经营证后,方准予经营。1993年9月,对全市国营、集体、个体医药门市部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29户。1995年1月,组织卫生、医药、工商、公安、物价、税务、新闻等部门对医药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后坚持经常检查,全年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案件10起,没收价值2841元的药品,销毁价值6700多元的伪劣药品,罚款3202元。
  第三节药品检验 1978年6月,成立赣州市药品检验所。负责境内药品质量监督,培训药品管理业务技术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及有关药品检验等工作。先后开展对中药类、化学药类、抗生素类的原料和制剂以及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的检验工作,主要检验项目有60项。1988年,市药品检验所获卫生部执行《药品管理法》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有职工8人。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自动指示旋光仪等22台。驻市药品检验机构还有赣州地区药品检验所。
  第三章卫生防疫第一节传染病防治宋绍兴十五年(1145)、明天启六年(1626)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四月、1915年洪水之后,赣州均发生大疫。1944年,发生霍乱流行。1945年6月,患疟疾者达1000多人。1946年2月,发生脑膜炎,死亡率甚高;同年6月,儿童多患麻痘症。1948年7月,水西乡发生痢疾、永安乡(今蛤湖乡)发生类似痢疾流行。建国后,疫情也曾有发生。中共赣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建立防疫机构,开展卫生宣传和预防接种,加强了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防疫制度疫情报告制 1950年,市人民政府卫生科组织各医院、诊所建立疫情报告制。除旬报外,如发现急性传染病例,须在24小时内报告。1953年11月,疫情管理工作移交市卫生防疫站。市卫生防疫站在全市逐步建立疫情报告网,完善疫情报告制。要求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旬报表按期逐级填写。实施急性传染病管理办法,制定与使用急性传染病报告卡、疫情更正单、急性传染病隔离异动情况表和转院证等。
  防疫划片责任制1977年,健全卫生防疫网,实行卫生防疫划片责任制。全市各医疗单位指定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市卫生防疫站按时上报旬、月、季报表,每月作疫情分析1次。1989年12月卫生部指定赣州市为国家疾病监测点,成立赣州市疾病监测领导小组。1990年2月,制定《赣州市疾病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赣江地段医院、水南卫生院负责疾病监测工作。
  计划免疫建国后,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计划免疫。1950~1958年,全市接种牛痘28万多人次,注射霍乱疫苗8.4万多人次、霍乱伤寒混合疫苗28万多人次、乙型脑炎疫苗9.3万多人次、白喉类毒素16万多人次、百日咳疫苗1万多人次。1976年,将预防接种发展到有计划地对疾病进行免疫,开展建卡建册工作。1985年,开展冷链工作,保证与提高疫苗免疫效果,“四苗”(麻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百白破、卡介苗)接种覆盖率达75.24%。1987~1988年3月,对城区经批准养的家犬,全部进行了免疫;在农村有912只家犬注射了狂犬疫苗。1989年,实施《赣州市计划免疫工作总体科学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各村、居委会、厂矿单位实行划片分级分类分档管理,设立150个接种点,每年提供10次以上的免疫服务。同时加强以甲类传染病——霍乱为重点的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对医疗单位肠道门诊的监督检查和对水源的疫源探索等工作,全市10个采水点检查结果均为阴性。1990年起,城区防保组接种点预防接种按月进行。1991年,国家计划免疫协调小组和江西省卫生厅分别授予市卫生防疫站计划免疫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城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2.52%,比卫生部当年的要求高出7.52个百分点,1994年又上升到95.6%。1993年底起,全市坚持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活动。1990~1995年,城区3个地段“四苗”接种率均在98%以上,连续6年达到部颁标准,提前1年达到以乡为单位接种率85%的目标。
  传染病消长经建国以来长期坚持防治,境内传染病发病数呈下降趋势,有些传染病多年无病例。至1995年,天花连续41年、脊髓灰质炎连续15年、白喉连续14年无病例报告;麻疹、百日咳发病率连续10年控制在部颁标准以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1995年为227.65/10万,分别比1955、1965、1975、1985年下降2779.38、1936.84、1121.86、137.88个十万分点。各类传染病发病总例数,1990~1995年年均数为733例,分别比1950~1959年、1961~1969年、1970~1979年、1980~1989年各期年均数下降79.7%、67.42%、77.38%和48.42%。
  重大疫情纪实乙型脑炎1953年4月28日发现,发病之多,传播之速,疫势之猛,为建国后所未有。市人民政府随即成立临时防治处并上报疫情。卫生部空运5000人份脑炎疫苗至南昌,省卫生厅派专车将疫苗运到赣州,市卫生人员及时注射,先后共注射4500人份;并开展群众性的灭蚊活动。中共中南局和省人民政府几次派卫生专家前来协助。经4个多月的防治,基本上扑灭疫情。流行时间长达141天,发病人数为352人,患病率为356.6/10万,6岁以下的年龄专率为185.2/10万,病死率18%强。此次乙型脑炎呈芝麻式散在性传播。其特点是:流行季节较全国各地早,4月底开始发病,6月中旬达到高峰,接近7月渐降;发病年龄绝大多数集中于6岁以下儿童组(91.74%),尤其高度集中于2岁以下的幼儿组(47.46%);患病率比1952年国内任何流行区高。此后,经历年防治,此病基本得到控制。
  天花1954年12月30日,市区章贡路发生1例真性天花。患者年龄9个月。曾患过麻疹,因漏种牛痘而发病。此后,境内未发现天花疫情。
  钩端螺旋体病(外耳氏病)1958年6月底,在赣州市第二中学从大埠劳动返校学生中流行。7月初,地、市成立钩端螺旋体病防治委员会,指定赣州市立医院专设病床,隔离治疗。同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赴疫区、防区防治。由于疫情掌握及时,防治措施得力,控制了疫势,防止了蔓延。经治疗的55例病人,除2例死亡外,余均治愈,治愈率达96.4%。此例由市立医院和有关部门协作做出诊断,属全省首次发现。
  02病1980年10月23日,水东公社发生第一例02病以后,相继发生6例现症病人(死亡1例)和4例带菌者。6例病人中,重型1例,中型3例,轻型2例,全部隔离治疗。疫情出现后,市人民政府成立防疫指挥部,组成防疫机动队和鉴别诊断抢救小组,各医院、卫生所(室)都开设肠道门诊。地、市防疫站开展疫源检索,全市共检查11023件(苍蝇376件,水质341件,家禽家畜431件,水生动物38件,肛门拭子9837人)。在水质中检出02病菌8株,狗内脏中检出02病菌1株。对全市124眼水井进行经常性的饮水消毒,对自来水厂的水质进行经常的余氯测定和抽样检查,使疫情很快得到扑灭。1983年9月23日又发生1例02病,并伴有酸中毒,病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加强常年性肠道门诊工作,开展疫情检索,进行饮水消毒等,未再发生病例。
  [=此处为表格(1950~1995年全市各类传染病发病情况)=]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地方病多发病防治赣州的地方病主要有碘缺乏病(地甲病)、丝虫病和钩端螺旋体病,多发病主要有疟疾、肺结核病、麻风、头癣和性病。建国前,对地方病和多发病防治不力,处于无控状态。建国后,1953年成立赣州专区疟防站,1955年成立赣南结核病防治所,1982年成立赣州地区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和赣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地方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疟疾防治在赣州,疟疾一年四季均有零星散发性发生,以6~8月为发病高峰期,郊区多于城区。1950~1958年调查资料表明,患者多为迁入人口和流动人口。在防治上,采取“二根治一预防”(现症病人根治、休止期根治,疟疾预防服药)的方法,对迁入人口和流动性大的单位的职工进行抗复发治疗和服预防药。同时做好病灶点的处理,采血片检验,尽早给患者及其周围人群根治服药和预防服药,严防疟疾扩散。至1958年,全市达到基本消灭疟疾的国家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 1977年,进行地甲病调查,查出患病者124人,患病率0.06%。1982年以来,全市开展全民普查3次。共查110个村(居委会)、165890人,查出地甲病患者1828人,患病率为1.1%。其中,湖边乡患病率为3.5%;生理性肿大715人,肿大率2.3%。该地水碘含量几何均值为3.53微克/升,T3和T4几何均值分别为1.43微克/毫升和116.2微克/毫升,均低于正常值。
  为控制碘缺乏病的流行,各乡(镇)成立地方病防治机构,湖边、蛤湖、水西3个病区设乡、村两级地方病防治机构。对查出的碘缺乏人除用碘油胶丸治疗外,还推行普及碘盐的工作。1989年,对查出的1828例地甲病人进行复查,治愈1475人,治愈率80.69%。1993年9月,经江西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赣州地区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考核,赣州市碘缺乏病防治在全区第一个达标。
  丝虫病防治 1959年,全市查出丝虫病患者20例。经采用中药加味三妙丸治疗,治愈19例,治愈率95%。1980~1985年,地区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对全区丝虫病防治进行巩固考核,在赣州市血检5225人,未发现微丝蚴阳性者。
  肺结核病防治建国前,赣州肺结核病患病率高达10%以上。
  建国后,1955年5月赣南结核病防治所成立后,直接担负赣州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50年代中期,各工厂、中小学、幼儿园每年都为职工、师生作X线胸透普查,对患者予以治疗,并调整工作或休学。50年代末起,逐步转向城市居民防痨。对幼儿园儿童和15岁以下中小学学生定期作卡介苗接种。到1964年,全市结核病患病率下降到2.3%。1970年,市传染病医院设立结防科,专治结核病人。1983年,赣州市结核病防治所成立,开展结核病患者调查登记,培训基层防痨医生,推广全国统一的化疗方案和科学管理方法,建立郊区三级防痨网,设立结核病门诊和家庭病床等,使全市肺结核病发病率得到了较好控制。1990年,经在蟠龙镇蟠龙村抽样调查,该村肺结核患病率为0.46%,其中儿童患病率为0.56%,肺结核菌阳患者为零;14岁以下儿童卡痕率为74.29%,儿童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率为39.24%。对调查中发现的病人,本着“查出必治,治必彻底”的原则,由市结核病防治所和蟠龙卫生院共同负责治疗。1995年,全市肺结核病涂阳患病率比1990年降低30%。
  麻风病防治建国前,麻风病患者倍受歧视,被赶到边远深山居住,既无医药,更无生活照顾,饥病交迫,惨不忍睹。
  建国后,1953年,在水东乡油槽塘建立麻风村,开展麻风病集中治疗工作,至1958年,共收治麻风病人24人。1967~1979年,全市开展5次全民性麻风病普查,同时对多菌型麻风病患者普遍采用氨苯矾、利福平、氯苯吩嗪等多种药物治疗,对少菌型麻风病患者则采用联合疗法或单用氨苯矾治疗。1959~1984年,全市共收治麻风病人332人,其中治愈重返工作岗位的244人,未治愈死亡56人,外迁18人,现症病人14人。麻风病已基本控制。1987年6月,市卫生局制定《赣州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规划(1987~1993年)》,以加强防治工作。
  第三节卫生监督监测防疫机构清同治六年(1867),赣州府牛痘局设于王文成公祠(今市人民法院院址)。1945年起,防疫工作由赣县卫生院负责。1947年3月,成立防疫委员会,专管防疫工作。建国后,赣州市先后建立各类卫生防疫机构。
  赣州市卫生防疫站位于五道庙巷西侧。1952年6月成立,名江西省卫生防疫总站第二卫生防疫站,原址在南京路。1953年3月改为今名,1960年迁今址。1985年,设卫生监督科、流行病科、计划免疫科、卫生宣教科、消毒杀虫科、检验科、行政管理科、食品卫生科等,1993年增设办证科。1995年,全站有职工7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
  赣州市结核病防治所1983年3月成立,位于左营背49号。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和技术指导。设肺科门诊、卡介苗考核接种门诊、药房、X光室、化验室。1995年,有职工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
  赣州市皮肤病防治所1959年建,位于左营背49号,原名赣州市皮肤病隔离防治生产管理所,1964年改为今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1967年,迁往瑞金县万田村,与瑞金县皮肤病防治所合并。1985年,双方签订协议,赣州市需住院治疗的麻风病人由瑞金县皮肤病防治所代管代治,经费由市卫生局拨给,市皮肤病防治所人员回赣州市负责查治工作。1995年有职工6人。
  驻市防疫机构有赣州地区卫生防疫站、赣州地区结核病防治所、赣州地区皮肤病研究所、赣州地区工业卫生研究所等。
  食品卫生监督 1946年6月,赣县县政府对食品卫生进行管理,禁止贩卖冷食。1947年9月,县政府对赣州镇211家商店核发《卫生许可证》。
  建国后,1950年夏秋,市人民政府连续颁布《赣州市清凉饮食物店、贩卫生管理暂行规则》和《赣州市饮食物营业暂行管理规则》,加强对饮食物营业卫生管理,登记饮食店贩59家,经常调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53年3月,市卫生防疫站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对小吃、五荤、屠宰、糖、水果5个行业计648家店贩进行行业卫生管理。1954年起,对冰棒厂、汽水厂、冷饮店均实行开业前的卫生设备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检查和试产品检验,发给合格者开业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各饮食店贩普遍增加防蝇、防尘、防鼠设备,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和生熟食分砧分刀制度。1960年,在全市食品饮食行业中宣传贯彻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食品卫生“五四制”》,加强对食品制造、销售厂店的卫生管理,使市场上基本无腐败变质食品。1979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建立市、公社、大队三级食物中毒报告网,聘请食品卫生监督员,先后3次开展全市性的食品卫生大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厂店责令停业整顿。
  1983年7月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简称《食品卫生法》),全市举办学习班27期,培养食品卫生骨干929人。各食品、饮食厂店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防腐、消毒等卫生设备。糕点加工厂普遍使用远红外线炉,结束了烟熏火烤制作糕点的时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多次视察食品卫生,实行有效监督。1984年1月起,全市进行《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历时78天,抽检样品412件,合格率77.1%,有92户受罚,对一批霉变食品作了就地处理。1985年,赣州市被卫生部、商业部等10个部门评为全国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城市。
  此后,市卫生防疫部门把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监督和帮助食品饮食厂店和摊点执行《食品卫生法》。1995年,对全市食品销售单位2159户、食堂437户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
  饮水卫生监测城市饮水卫生建国前,城区居民饮用井水、河水。1946年,赣县县政府设置保护井水、河水指示牌48块,有时进行饮水消毒。建国后,自1950年起,每年7~9月,严格执行饮水消毒,严禁污染饮用井水和其他水源,保护饮水安全卫生。1965年6月起,对市自来水厂实行监督,保证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1981年,普查检验全市水井水质,水质基本符合卫生要求。1985年,开展对市自来水厂卫生学调查和定期水质监测,以及对赣江水系的调查和监测。1987年,对市自来水厂坚持每季1次水质分析;对22眼水井进行卫生学调查。1989年,完成江西省卫生防疫站下达的万安水库库底清理工作。1991~1995年,饮水卫生管理工作主要是对自来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1991年,每月对水质做4项指标和1项重金属元素监测。检验结果:余氯合格率97.78%,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浊度合格率均为100%。1992~1995年,上述4项合格率在97.74~100%之间。市自来水公司每年对制水工人进行体检,坚持持健康证上班每天对水源水和供出水进行水质检验。1992年起,各单位高层水池(箱)、水塔普遍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至1995年,水质合格率为100%。
  农村饮水卫生农村绝大部分村民常年饮用井水、河水、溪水、塘水和窖水。1958年,《赣州市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改井,农村改水工作逐步开展。1959~1965年,境内农村新建修建水井21眼。1980~1987年,采取“地方财政补贴一点、集体资助一点、受益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改建大口井132眼,新建手压机井3678眼;还由市人民政府筹资完成了第一期改水工程,使水西乡沿河居(村)民饮上了自来水。1989年7月,赣州市改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制定《赣州市1989~1990年农村改水规划》。1992~1995年,市财政每年拨款2~3万元,扶助村民建井改水。至1995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80%。
  劳动卫生监督工业卫生50年代,市卫生、劳动等部门组织联合调查组,先后对8个重点厂矿和女工较多的赣南火柴厂、赣州棉织厂、赣州牙刷厂及印刷行业厂家进行调查,发现高温、粉尘、工业中毒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印刷厂家熔铅、铸字、排字等车间空间含铅量超过国家标准41倍,铅中毒患者31人。随后,对患者进行了治疗。60年代,先后在赣南建筑公司、赣州贮木场等企业对湿式作业工人进行了风湿性关节炎的调查防治,为全市粉尘作业职工进行了胸摄,并在印刷厂家复查铅中毒,复查接触铅工人115人,无1例中毒症状。1979年7月赣州市职业病普查办公室成立后,先后进行了108家工矿企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和复查,21家尘毒危害较大企业的卫生监测以及67家尘毒危害企业的尘毒监测和职业病体检等,各种普查资料全部立卡建档;并分期分批安排职业病患者离岗疗养。各有关厂矿采取防治措施,改革工艺流程,改善劳动条件,杜绝毒物发生源,降低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至1990年,全市有尘毒危害企业已建档94家;已监督85家,监督率90.4%;重点监测34家,监测率36.2%。在全市5.26万名职工中,直接接触尘毒人数1.5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8.5%,受各种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的危害种类有49种。经省、地工业卫生考核组验收,赣州市被评为江西省工业卫生建档先进城市。1994年,对赣州市煤气公司、赣州市造纸厂等126家企业作业点粉尘、噪声、高温、辐射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进行监测,发现受毒害人数5022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0.3%。经改善作业环境,全年未发现职业中毒患者。
  农业卫生随着农民使用化学农药数量的增加,农药中毒事故时有发生。1981~1982年,全市共发生化学农药中毒134人(其中生产性中毒17人),死亡13人(其中生产性死亡1人)。1984年,各乡建立化学农药中毒报告制度。1985年,市卫生防疫站广泛进行安全使用化学农药和预防中毒的宣传,提高农民预防化学农药中毒的自觉性。1990年,全市水稻、甘蔗、蔬菜等作物使用的化学农药主要有乐果、敌敌畏、甲杀乳剂等27种。全年未发生生产性化学农药中毒病例。
  学校卫生监督 1945年,赣县卫生院设有学校卫生业务。1947年4月,举办儿童健康比赛,受检720人,取录72人。
  从1950年5月起,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卫生进行了一系列调查检验检测。计有小学、幼儿园儿童健康体检,中小学卫生设施与环境卫生调查,中小学人员健康检查,中学人工照明调查,大中学校师生肝炎、肺结核、女生闭经、蛔虫病和视力调查,中小学学生学习、睡眠时间与健康状况调查,7~18岁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调查,学校学生头癣、疥疮、头虱和口腔疾病调查,城乡女生月经初潮平均年龄调查,中学生吸烟情况调查和学校流行病、常见病的检查监督等,并建立档案。针对调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采取了加强学校卫生的措施。1950年,在小学开展卫生教育,在中学开设生理卫生课,进行青春期卫生教育。1952~1956年,在中小学实施矫治方案,使患病学生得到了及时治疗和矫正。1965年起,全市27所中小学坚持眼睛保健操。1977年10月,制定与实施《关于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和《学校保健老师(校医)职责任务》。1992年,开展学生肠道蠕虫感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同年12月成立赣州市学生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后,每年4月和11月组织学生在学校集体服药,控制肠道寄生虫感染,使学生健康总体水平有了提高。
  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1982年3月,对各影剧院进行卫生学调查,对观映厅内湿度较大、空气中杂菌数含量较高者,均督促其改善。1983年3月,对影剧院、旅社、招待所、理发店、体育馆、公园、车站、码头共66个单位进行了卫生工作检查。同年7月,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查评比。1985年6月,赣州地区开展城镇公共场所卫生检查评比,赣州市获总分第一。同年,对全市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调整有传染病人员的工作。1986年8月,对游泳池进行换水期的调查和连续取样检测,发现赣州游泳池各检验项目超标,儿童公园嬉水池各项指标为阳性,均督促其改正。1992年,全市旅店业推广茶具、脸盆、拖鞋等用具消毒,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1994年,加强化妆品的管理,对日用化工厂家、批发部、商场、零售点进行卫生监督,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者予以处罚。
  医院污染监测1982年8月,对赣州地区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进行污水处理调查。发现除市第二人民医院有容积为2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外,其他5所医院均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作消毒处理,随意排放。1989年10月进行复查。地区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情况好转,都建有污水处理池,使用次氯酸钠污水消毒剂处理。经检测,均未发现病菌,大肠菌群小于3,细菌总数为零。
  预防性卫生监督市人民政府于1982年开始实施《赣州市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设计卫生审查办法》,对工业、民用建筑的卫生设计进行审查,包括环境污染、“三废”处理、厕所构筑、“三污”排放、采光状况等项目。设计图纸经市建设局、环保办、卫生防疫站、消防队共同审批,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四节防疫设备建国后,市防疫机构的卫生防疫设备大部分由省、地卫生部门拨给。市卫生防疫站1953年有低倍显微镜3台和冰箱、保温箱、水浴箱、pH比色计、光学比色计、分析天平各1台;1985~1995年,主要仪器设备有半自动加码电光分析天平、数字式自动旋光仪、721分光光度计、722分光光度计、精密数字式酸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酶联免疫检测仪、多功能恒温箱、双目显微镜、暗视野、全密封式电冰箱、生化超数量自动分析仪、一氧化碳测定仪、屈光度检测仪、数字声级计、架盘药物天平、速冻器、紫外线强度计、马福炉、汞测定仪等。市结核病防治所有30毫安X光机和1600倍显微镜各1台。
  第四章妇幼卫生保健第一节机构建国前,境内妇女分娩多由助产婆处理,大多数产妇和婴儿得不到医疗保健。1937年,赣州城有助产士7人。一般居民极少雇请助产士接生。
  建国后,1953年11月,设立赣州市妇幼保健所,担负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1962年5月,并入赣州市卫生防疫站,设妇幼卫生科。1964年划出复立。1968年并入市人民防治院。1973年再次划出复立。1989年,设置办公室、儿童保健科(包括儿童疾病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科(包括妇女疾病门诊、女婚检室、门诊手术室)、门诊后勤科(包括男婚检室、健康教育室、药房、注射室、化验室、X光室、供应室、财务室、挂号室)。1995年,全所有职工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人。主要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乳腺冷光诊断仪、阴道镜等。
  第二节妇女卫生保健婚姻保健 《婚姻法》颁布后,全市开始进行婚前健康检查。1986年10月,市卫生局、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指定市妇幼保健所承担城区及部分郊区的婚姻保健工作。1989年10月,全市开始实行“母子一条龙”系统管理,重点指导优生优育。1992年12月,市妇幼保健所承担城区及水东、水南两乡的婚检工作;沙石卫生院承担沙石镇及龙埠乡的婚检工作;其他5个卫生院分别承担本乡(镇)的婚检工作。各婚检单位有固定男、女婚检室,检查器械齐全,婚检医生固定,男女体检表及保健证明登记完整。1995年3月起,全市城乡全面推行母婴保健保偿服务,成立保健保偿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赣州市母子系列保健保偿服务管理办法》。在婚前检查时与婚检青年签订投保合同,共同搞好保健工作。
  围产期保健 1978年起,城区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建立围保卡,实行产前定期检查、产时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防治孕产妇并发症,特别是危害胎儿和新生儿的疾病,对胎儿的成长和健康进行预测和监护,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1984年,成立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指导全市围保业务。1986年,全市围产期保健工作按片分级管理,驻市、市属医院妇产科、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市妇幼保健所共同协作开展此项工作,重点管好高危孕产妇。1991年,全年高危孕产妇检出率达14.62%。1995年,全市城乡围产期保健除实行定期产检、产后访视外,重点管好高危孕产妇,提高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率。沙石卫生院住院分娩率由原来的72.9%上升到100%。全市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发生孕产妇死亡1例,农村发生新生儿破伤风1例。
  新法接生和住院分娩从1950年起,全市全面推行新法接生。1952年,进行孕妇登记,成立接生站7个,初步形成接生网。1956年,全市新法接生率达97%,新生儿死亡率为20.19‰,产妇死亡率为0.5/万,基本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
  1958年,全市开办乡(社)和街道产院12所,有产床29张;1960年发展到24所,产床56张,城乡接生形成三级负责制。市区产院建立了孕期检查和产后访视全套登记制度。1964年,产前检查平均达到3次,产后访视一般4次。1979年,由新法接生逐步转为科学接生,科学接生率达64.4%。1994年,全市基本普及住院分娩、科学接生。
  妇女“五期”保健 1953年,全市开展妇女卫生保健教育,宣传青春期、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动保健知识和劳动保护措施。1958年,按照《劳动保护条例》,全市工厂普遍建立月经卡制度,建立月经卫生室,使用消毒草纸;农村生产队建立妇女劳动保护牌,实行“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旱不调水、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89年,执行国务院《女工保护条例》,在各厂矿企业开展女工“五期”保健。
  妇女疾病查治 1953年,在全市运输业中开展妇科疾病调查防治;在赣南火柴厂、赣州棉织厂、赣州牙刷厂进行阴道滴虫查治,169名女工中,滴虫病患者占30.58%,治愈率为78.26%。1959年,全面进行子宫脱垂、尿瘘、卵巢肿瘤3病查治。1960年,在38个工厂进行妇科多发病调查,受检女工2800人。1961年,组成8个防治“三病”(营养不良性浮肿、子宫脱垂、闭经)工作组,深入各公社开展防治工作,查出营养不良性浮肿病1093例,治愈1077例;查出子宫脱垂病861例,治愈362例;查出闭经病219例,治愈88例。1978年,开展子宫脱垂和尿瘘普查,查出子宫脱垂病413例,治愈104例;查出尿瘘病11例,进行修补手术8例。1981年,开展预防子宫颈癌为中心的普查,在33个厂矿企业中普查3394人,发现子宫癌3例。1987年,在全市厂矿企业单位开展妇女常见病及防癌普查普治,全年共检查11858人,查出宫颈炎、宫颈息肉、阴道炎、肿块等疾病患者共3375人;治疗3327人。1991年,对各企事业单位已婚妇女进行妇科疾病、防癌及乳房疾病查治,全年共检查4170人,查出妇科各类疾病1212例;乳房疾病检查1526人,查出乳房疾病362例。1995年,对已婚妇女2133人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种妇科疾病544例,对患者均给予了治疗。
  第三节婴幼儿卫生保健婴幼儿保健管理 1956年,市妇幼保健所开展儿童保健咨询门诊及市区婴幼儿系统管理,全年共管理1157人,管理率为27.8%;检查3岁以下儿童1689人,查出佝偻病患儿283人,体弱儿20人,并分别进行矫治和专案管理。1987年11月,在市区实行婴幼儿系统管理,婴幼儿系统管理与围产期保健密切结合,建立婴幼儿系统管理手册。一般1岁以内婴儿检查4次,1~3岁幼儿每半年检查1次。1989年,市妇幼保健所制定新生儿管理制度,对新生儿出生后的第二、七、十四、二十八天进行访视建卡,重点指导母乳喂养、预防接种,及时识别和处理新生儿异常情况。同年,全市有新生儿4198人,系统管理4015人,管理率95.6%;新生儿死亡21人,死亡率5‰。1991年起,婴幼儿管理均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对高危儿、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1995年,全市婴幼儿10052人,管理7019人,管理率69.83%;婴儿死亡40人,死亡率3.98‰。全市体弱儿199人,全部专案管理。
  在妇幼保健工作中,在全市加强母乳喂养的宣传力度,各医院积极创办爱婴医院。1994年,赣州地区人民医院、赣州地区妇幼保健院、赣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江西省卫生厅专家评审组评审,获爱婴医院称号。
  学龄前在园儿童保健 1952年,对全市各工厂工人子女及烈军属子女进行健康检查,受检儿童1817人,无缺点者137人。1980年以后,根据《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三岁前幼儿教育大纲》、《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等规定,组织各有关部门协作,加强托儿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搞好婴幼儿营养、体格锻炼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婴幼儿入园(所)前和工作人员参加园(所)工作前,均进行健康检查,经医疗保健机构证明健康条件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各园(所)严格执行日常消毒制度,培养儿童卫生习惯;市妇幼保健所有计划地在幼托机构进行服药驱虫工作,服药人数占幼托机构儿童总人数的95%以上。1986年,全市组织10个体检队,按统一做法、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进行儿童体检和疾病矫治。全年集居儿童体检4970人,体检率91.8%。1992~1995年,以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保健制度为标准,加强对幼托机构的制度管理,防止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学龄前散居儿童保健 1953年,组织未进托儿所、幼儿园而散居家庭的儿童成立街道儿童会18个,1956年,发展到41个,组织2860名散居社会儿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1985年,体检16054人次。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对农村学龄前儿童进行免费驱虫及健康检查。1989年,城区散居儿童有4671人,体检3601人;农村散居儿童有17847人,体检6907人。1992~1995年,全市各医院、卫生院和市妇幼保健所均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对城乡散居儿童进行经常性保健。
  儿童常见病调查与防治 1981~1982年,对2000多名7岁以下儿童发育情况进行调查,其中体重、身高超过标准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73.91%和68.32%。1983年,在城乡作了800人次小儿佝偻病、贫血病及其病因的调查和防治。1986年,儿童佝偻病发病率由1984年的13.4%降到7.1%,疾病发病率由1984年的47.8%降到23.3%1991年,开展儿童龋齿加氟防治,全年防治2500人。1993年4月,落实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ARI病案标准化管理,成立赣州市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ARI)防治规划协调委员会。1994年下半年,在沙河乡、蛤湖乡开展试点工作,共管理小儿急性呼吸道病案994例,降低了儿童肺炎死亡率。1995年,根据国务院《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赣州市《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的标准化防治规划》,在沙石镇、龙埠乡、蛤湖乡进行儿童腹泻和呼吸道病例的标准化管理,市区在赣州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试点。通过管理,减少了重症肺炎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第五章爱国卫生运第一节机构 1950年6月,赣州市防疫委员会成立。1952年5月,改称赣州市卫生委员会。1953年2月,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成立。1958年12月,改为中共赣州市委除害灭病总指挥部。1963年2月,恢复市爱卫会名称,下设办公室,有行政编制4名。1991年6月,增加事业编制1名。1992年8月起,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二节措施建立基层组织 1950年5月,在全市居民小组中成立卫生小组330个。次年9月,以行政街为单位,成立卫生防疫小组24个。1952年2月,全市有区、街(乡)、居民、机关、工矿、学校基层卫生委员会(组)857个。1958年,各乡(街道)成立除害灭病指挥所,大队(居委会)成立除害灭病指挥站,机关单位成立除害灭病指挥小组。1963年,全市建立基层爱卫会144个。1980年,以街道办事处、乡(公社)所辖区域成立片爱卫会,各系统成立系统爱卫会,驻市、市属单位、居(村)委会成立基层爱卫会或爱国卫生小组,均设专(兼)职人员。
  进行健康教育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全市广泛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1952年12月,举办赣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展览,展出20天,观众5.9万人次。1959年3月,创办《赣州卫生》刊物,为基层提供卫生宣传资料。1973年改为铅印《卫生宣传》,免费分发到各基层单位。1978年,在赣州公园设立卫生宣传橱。1984年,建立基层卫生健康网络。1987年,制定并开始实施《赣州市“八五”期间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市有274个单位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445人,建立健康板报、橱窗等宣传园地661处,形成四级健康教育网。并在文清路开展“卫生科普一条街”试点活动。在1989年4月的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强化社会大卫生的观念。进入90年代,成立赣州市健康教育馆,负责全市健康教育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组织卫生专家学者编撰《健康教育手册》;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设健康教育课;《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赣州市有线电视台和赣州人民广播电台分别开设卫生专栏;在工矿企业坚持进行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为重点的健康教育,促使全市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卫生道德观念。
  制定规章制度 (参见《公用事业》篇)。
  开展检查评比赣州市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始于1953年。每年进行4~5次,每次进行三级检查评比,先由单位、居委会自查,贴上检查标志(卫生光荣、卫生清洁、一般卫生、卫生不合格),再由街道办事处、乡(片)爱卫会和系统爱卫会全面检查评比,最后由市爱卫会组织检查团重点抽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1953~1995年,市人民政府召开爱国卫生工作表彰大会21次,表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增添卫生设施 (参见《公用事业》篇)。
  第三节成果在1952年5月的卫生运动中,以搞好“五净”(道路净、庭院净、锅碗净、衣被净、身体净)、“五灭一捕”(灭蝇、灭蚊、灭蚤、灭虱、灭臭虫和捕鼠)为中心,疏通沟渠1162条、长2.38万米,清除垃圾17.54万担,铲除杂草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消毒公私厕所2100多个,灭鼠1.08万多只。在1953年的3次卫生清扫运动中,进行了“三改”(改良住宅、改造环境、改良水源)。1954年2月的春季挖蛹活动中,挖厕所3165个、蝇蛹4830多公斤。1955年冬,37万人次上阵铲除北门垃圾堆,不仅消灭了蚊蝇孳生大本营,而且为建设八境公园完成3万多立方米的土石方任务。1956年2月的青少年灭鼠突击周,灭鼠2.57万只。1957~1959年,多次大规模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经1957年的5次突击活动,1958年1~4月的除“五害”活动,消灭了一大批老鼠、蚊子、苍蝇、臭虫等。经过1958年冬“除掉七害迎春节”和1959年春夏灭十二病庆“七一”的活动,基本消灭了头癣、性病、疟疾、钩虫病等疾病,赣州市获赣南区除害灭病优胜单位称号。60年代前期,继续坚持爱国卫生运动,巩固与扩大了除害灭病成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动员群众,措施得力,持之以恒”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把卫生工作当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动员和依靠群众,进行市容卫生的整顿和综合治理。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创“三优”活动,每年都开展数次卫生突击活动。在1983年3月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参加治脏人数达22万多人次,清除不卫生死角1016处、废土垃圾6018吨,疏通沟渠3.83万多米,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配药、统一投药、统一处理的办法,消灭了一大批老鼠,蚊子密度比1982年下降28.7%,各种传染病总发病率比1980年下降18.36个百分点,1985年市区街道月扬尘量由1984年的9.34吨下降到7.9吨。1986~1989年,结合全省12个城市创“三优”竞赛活动,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以除害为中心,净化、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90~1995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3次获全国卫生城市称号。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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