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773
颗粒名称: 教师管理
分类号: G525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由县教育行政机构管理,决定其任用和辞退。督学室对教师进行能、绩、勤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其奖励、晋升工资、处罚和辞退。
关键词: 教师 教师教育

内容

民国时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由县教育行政机构管理,决定其任用和辞退。督学室对教师进行能、绩、勤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其奖励、晋升工资、处罚和辞退。
   建国后,市属学校教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对学校人员定编配备教师,学校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教师的任用、调动、奖励和晋升工资。建立年终评选先进制度,通过自我鉴定,民主评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1951~1995年,市属学校共有38位教师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荣誉称号和奖励。1983年,市文教局制定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和奖罚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档案。以德、能、勤、绩为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以此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工作调动的依据。1986年6月,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到1995年,全市有2720名教师评定职称,其中高级教师143人,中级教师496人。1995年,市教育局颁发了教师管理暂行条例,对教师请事假、长假、停薪留职等问题作了规定。乡镇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