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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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764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教育管理
分类号: G40-058
页数: 7
摘要: 行政机构宋庆历年间,虔州州学的学官为教授,赣县县学的学官为教谕。学官负责掌管学庙春秋祭祀,主持童生考试,教育所属学生。至正十年,赣州路学增设训导若干人,协助教授管辖所属学生。清代,赣州府设提学使,为地方教育行政首长。雍正元年,改提学使为提督学政。府学、县学的学官设置和明代大致相同。光绪三十二年,府、县的教育行政机关为劝学所。赣县劝学所设视学1人,兼任学务总督,劝学员若干人,负责管理地方教育和劝导地方绅士捐资办学。“文化大革命”初期,市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先后称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卫生组、教育组。“文化大革命”期间,教研室人员先后并入市教育革命办公室、赣州市教育学校。
关键词: 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学

内容

行政机构宋庆历年间(1041~1048),虔州州学的学官为教授,赣县县学的学官为教谕。学官负责掌管学庙春秋祭祀,主持童生考试,教育所属学生。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赣州路总管府设儒学提举司,负责管理地方教育。路学的学官为教授。至正十年(1350),赣州路学增设训导若干人,协助教授管辖所属学生。明洪武二年(1369),赣州府设提学司,负责管理地方教育。府设教授1人,训导4人;县设教谕1人,训导2人,分别管辖所属学生,也担任教课。清代,赣州府设提学使,为地方教育行政首长。雍正元年(1723),改提学使为提督学政。府学、县学的学官设置和明代大致相同。光绪三十二年(1906),府、县的教育行政机关为劝学所。赣县劝学所设视学1人,兼任学务总督,劝学员若干人,负责管理地方教育和劝导地方绅士捐资办学。
  1912年,废劝学所,设教育公所。1917年,教育公所复改为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2~4人,书记1~3人。劝学所在县知事的领导下,办理全县文化教育事务。1924年,撤销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视学3人。1930年,视学改称督学。1935年撤销教育局,在赣县县政府设第三科,主管教育和建设事务。1937年,县政府增设第四科专管建设,原第三科专管教育。1938年,第三科与民政科合并为政治科,主管文化教育和民政事务。1940年,政治科分为教育科与民政科,教育科专管文化教育。乡镇设文教干事。1947年县教育科又改为教育局,内设第一科(总务)、第二科(学校教育)、第三科(社会教育)和督学室,编制20人。
  1949年8月,赣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1950年12月,教育科改称文教科。各区政府设文教股,主管所辖小学和市民业余教育。此后,市文教科几经合并、分设,先后改称市文化教育局、文教卫生局、文化教育局。1958年以后,农村各公社设文教干事,具体管理该公社的文教卫生工作。1960年4月,市文化教育局分为市文化局、市教育局,1961年1月再次合并。1964年,各农村公社成立教师辅导站。“文化大革命”初期,市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先后称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卫生组、教育组。各公社成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分别成立贫下中农管理教育委员会。1973年2月恢复市文化教育局;公社教师辅导站改名文教工作站。1984年2月,文化与教育分开,单独设立市教育局。1985年以后,各乡镇成立教育委员会,下设教育办公室,受市教育局的委托统一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学校教育、扫盲等工作。1995年,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监察室、普通教育科、综合教育科、职业技术教育科和财务基建科,有职工8人。
  业务机构与学术团体赣州市教学研究室 1950年成立赣州市小学教学研究会,下设8个中心教研组,从教材、教法方面开展教研活动。1958年,赣州市中学教学研究会成立,下设11个中心教研组。1963年7月,赣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会改称赣州市文教局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负责全市中小学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文化大革命”期间,教研室人员先后并入市教育革命办公室、赣州市教育学校。1979年恢复教研室,与市教师进修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中小学教学研究和小学教师培训。1984年5月,教研室从市教师进修学校划出单列,作为市教育局的直属业务机构,编制20人,内设中学文科组、中学理科组、小学组和资料室,中小学各学科均配有教研员。90年代前期,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配备了初、高中双线教研员。
  赣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1979年成立,1984年定为常设机构,编制7人,下设高招组、中招组、宣传组。负责全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赣州市电化教育室 1979年成立,编制5人。负责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发放与管理。
  赣州市教育学会1979年,以教研室教研员和学校各学科带头人为主体成立赣州市教育学会,下设学校管理研究会,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幼儿教育研究会,中小学德育、体育、音乐、美术教学研究会,中学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生物、史地教学研究会,小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教学研究会等18个研究会。市教育学会每年召开年会,交流、评选论文。
  赣州市青少年科学技术辅导员协会1981年成立,下设组织宣传组、数理化组、史地生物组、无线电工程组、航舰模组,每年举办1次科技作品展评会。
  第二节教育经费清以前,教育经费来源于学田、学租和地方有识之士捐助,政府财政拨款甚少。
  民国时期,公立学校经费虽有财政拨款,但仍以地方自筹为主。省立学校的经费由省拨给。县立及区、乡中心小学经费,主要是县、区、乡公产中拨给和地方人士捐助的学款。此外,有地方赋税充作教育经费。保学经费主要由各保公款、公产中拨给,不足部分由所属保甲住户分等摊派负担,政府也给予少量补助。私立学校经费,由政府按每学期或每季度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办学成绩显著的,给予嘉奖。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教育费附加和学校勤工俭学也是经费的来源。1949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通令,各学校学田、学产应查实,继续充作学校经费来源,不得挪作他用。1950年,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发动群众自筹经费办学。1951年土地改革后,学校学田分给农民,学校店产由房产部门经租。从1952年起,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中学日常办公费用,从建国初到1971年,高中生每人每月1.2元,初中生每人每月0.9元。此后,按每生0.5元计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对教育的拨款逐年增长。教师工资优先保障,民办教师工资实行乡镇统筹,按时发放。1972年起,市人民政府开始向社会集资办学。1981年开始向厂矿企业征集办学经费,到1983年共筹集办学经费116.69万元。1984年1月,执行中共赣州地委、赣州地区行署《关于群众集资办校的决定》,动员各行各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集资办校,同年共集资160.17万元。1986年开征教育费附加,同年征收教育费附加27万元。1987年起,连续3年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收缴年工资1%的建校费。1989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开征基本建设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专控商品附加,城建维护税10%划拨教育使用。至此,“三加一税”(教育费附加、基本建设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专控商品附加、城建维护税)成为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渠道,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添置教学设备的主要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教育经费体制初步形成。在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采取国家补助、集体筹资和群众集资的办法解决。1987年起,农民按上年纯收入的1%集资办校。1994年,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西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制定《赣州市依法筹措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实施办法》,按农民上年纯收入的1%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实行乡征乡用。1995年,《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农村教育附加费实行乡征市管乡用,当年征收农村教育附加费96.2万元。
  民办、个体办学校,贯彻“谁读书、谁出钱”和民办公助的原则筹措经费,民办中学经营社队拨给的土地,其收入也是学校经费来源之一。企业办学,经费由办学单位的公积金中拨给。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赣州市教育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第三节校舍与设备校舍民国时期,学校校舍大部分是利用祠堂、庙宇,新建的校舍很少。省立中学和省立乡村师范兴建和扩建了校舍。正气中学、中华儿童新村的教学、生活设施较齐全。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入侵赣州,学校搬迁,原有校舍遭到严重破坏。民国后期,通货膨胀,更无力兴建校舍。
  1952年起,市财政安排学校基建投资。50年代,赣州一中和赣州二中各兴建教学楼2幢,新建校舍办起赣州高级中学,赣州四中新建四层教学楼1幢和礼堂,赣州师范附小新建教学楼2幢。60年代改造部分小学校舍,西津路小学新建三层教学楼1幢,共有教室18间。文清路小学、清水塘小学、景凤山小学先后新建了校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开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基建投资逐年增加。1984~1995年,全市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4133.83万元,修建中小学校舍20.92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79.5%,彻底消灭了一、二类危房,三类危房的比例下降到0.38%,村完小以上学校实现教学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卫生设施、围墙校门、运动场地、道路绿化“六配套”。市郊农村流传这样的话:“不管你东瞧西瞧,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省、地电视台播放了《献给子孙的歌——赣州市改造中小学危房纪实》的专题片。1989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赣州市解决中小学危房先进集体称号。1993年,赣州地区行署授予赣州市中小学校舍修建工作先进市称号。
  设备私塾教学设备极少,课桌凳大部分由学生自备。府学、县学、书院虽备有课桌凳,但其他教学设备也极少。民国初年实行新学制后,学校教学设备有所增加,除每个学生有课桌凳外,还购置了一些图书、仪器。
  建国后,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为各级各类学校发放一定数量的课桌凳和教学仪器设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有计划、有重点地给各级各类学校发放和配备大批电教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电教设备有闭路电视设备、幻灯机、投影器、银幕、收录机、录音磁带、电视机、摄像机、放像机等。市区中学语音室装备率达100%,各个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基本配齐。1993年,投资130余万元,按省定标准为村完小以上学校配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并通过省教委评估验收,赣州市成为实验教学普及市。1995年,投资120余万元,重点装备中小学计算机教室,为17所中小学按一类完中装备标准装备计算机314台。市区9所中学装备率达100%,市区有4所小学、农村有3所初中和1所完小装备了计算机。
  [=此处为表格(1995年部分中学图书馆藏书量)=] 单位:万册说明:表中赣州十中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此处为表格(1995年全市中学电教设备情况)=] 第四节人事管理清代以前,书院实行山长制,府(州)学、县学分别设教授和教谕,山长、教授由府(州)学政委任,教谕由县学政委派。清代,山长、教授由府提学使委任,教谕由学务总督提名,呈请县行政首长委派。
  民国时期,实行校长制。民国初年,中学校长由县知事提名呈请道尹委任,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公所任免。1924年后,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科)考核任免。
  建国初,中学实行校务委员会制,校务委员会主任由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小学实行校长制,校长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科任免。1952年,中学改为校长制,校长仍由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部长兼任。1956年起,中学先后建立中共支部,小学分片联合成立中共支部,实行中共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学校长和中小学党支部书记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考核、任免,中学中层干部和小学校长由市文教局考核、任免。“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成立革命委员会,其成员由市革委会从学校干部、驻校工宣队和学校群众组织成员中任命。1978年起,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中学校长、支部书记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考核、任免,中学中层干部和小学校长、书记由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考核、任免,小学中层干部由市教育局任免。乡镇中小学干部由乡镇教育办提名,报请乡镇人民政府任免。企事业单位所办学校干部由办学单位行政管理。
  教师管理民国时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由县教育行政机构管理,决定其任用和辞退。督学室对教师进行能、绩、勤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其奖励、晋升工资、处罚和辞退。
  建国后,市属学校教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对学校人员定编配备教师,学校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教师的任用、调动、奖励和晋升工资。建立年终评选先进制度,通过自我鉴定,民主评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励。1951~1995年,市属学校共有38位教师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荣誉称号和奖励。1983年,市文教局制定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和奖罚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档案。以德、能、勤、绩为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以此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工作调动的依据。1986年6月,进行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到1995年,全市有2720名教师评定职称,其中高级教师143人,中级教师496人。1995年,市教育局颁发了教师管理暂行条例,对教师请事假、长假、停薪留职等问题作了规定。乡镇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
  学籍管理民国初期,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建立学生学籍卡,登记学生的学年成绩和表现。建国后,从初中一年级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建档内容有学年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奖惩、健康、家庭情况等,由教导处管理。档案随同学生升学、休学转递。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如确因家庭住址搬迁,上学路途远,须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双方同意可办理转学。从外地迁入市内居住的在校学生,由学生(或家长)携带户口册、学籍卡、成绩册、转学证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学籍登记和转学手续,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无赣州市户口的外地学生转入市内就读,须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缴纳寄读费,毕业时应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由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休学。初中休学生复学后毕业时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报考中专。
  第九章科技活动与成果第一节科技活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赣州市内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的全面展开始于1954年。同年12月12日,市工会联合会主办的技术革新展览会开幕,展出全市技术革新成果150多项。1956年初,中共赣州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向文化技术大进军”号召,4月1日,全市近3万人在体育场举行“向文化技术大进军”誓师大会,号召全市人民尽快提高文化技术水平,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以后,每年都召开一次“技术双革”大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同时举办“技术双革”成果展览。1959年7月召开的“技术双革”大会,奖励先进集体58个、积极分子代表807人,展出实物、模型、图片1100多件。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各乡(社)普遍成立科研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双革”活动。1960年初,中共赣州市委又发出“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开展一顶二、三、五活动”的号召,全市掀起“技术双革”新高潮。1960年4月15日,江西省“技术双革”现场会在赣州召开。到年底,全市广大职工献计献策20多万条,完成技术革新1000多项,试制新产品1300多种,革新机具230多件,实现机械化生产线178条,获得科技成果660多项。
  科技(教)兴市 1990年2月7~8日,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兴市大会,研究部署科技兴市大计,并作出《关于实施科技兴市若干问题的决定》,成立赣州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各系统、单位建立相应机构,有105个单位确定分管科技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1990年8月至1991年10月,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市社联、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市科协)两次联合召开科技兴市发展战略理论研讨会,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社联、市科协联合召开科技兴市宣传工作会议。市科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创建科技示范乡镇、科技示范企业的活动。水东、水南、湖边、蟠龙、沙石等5个乡(镇)被赣州地区行署授予科技示范乡镇称号;江西气体压缩机厂、江西齿轮箱总厂、赣南农药厂、赣州稀土金属冶炼厂、赣州酒厂、赣南无线电厂、赣州水泵厂、赣南机械总厂、赣州电机厂、赣州阀门厂等10个企业被赣州地区行署授予科技示范企业称号。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每隔1~2年召开一次科技(教)兴市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到1996年,累计表彰奖励科技(教)兴市先进集体77个,先进个人280名。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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