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745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招生考试 |
分类号: | G473.2 |
页数: | 2 |
摘要: | 小学清代和民国,小学招收7~10岁的儿童。报名时由学校教师个别询问小孩姓名及家庭情况。“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升学考试制度,小学毕业生可以全部升入初中。1993年,赣州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升学率达98%,1995年达100%。中学清代,赣州府、县学时,由童生参加入学考试,取得秀才资格才成为府、县学生员。1977年秋,恢复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初中招生考试语文、数学,加试常识,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高中招生考试语文、数学、政治、物理、化学、英语,由赣州地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市教育局组织考试。1979年,成立赣州市招生办公室,1984年定为常设机构,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
关键词: | 招生 招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