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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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7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分类号: G423
页数: 4
摘要: 学制小学学制清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学制”规定:小学堂分初、高两等,均单独设立。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7~10岁入学;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11~12岁入学。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颁布的女子小学章程规定:女子小学分初、高两等,修业期限各为4年,男女不得同校。宣统元年,清政府修改小学章程,规定初小分为3种:一是完全科,修业5年;二是简易科,修业4年、3年或2年不等;三是高等小学,修业4年。1922年9月,按照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系统》,即“壬戌学制”,规定小学为6年,即“四二制”:初小4年,高小2年,7岁入学。次年,停止执行,又全部恢复实行“五年一贯制”至今。
关键词: 课程 教学理论

内容

学制小学学制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学制”规定:小学堂分初、高两等,均单独设立。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7~10岁入学;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11~12岁入学。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颁布的女子小学章程规定:女子小学分初、高两等,修业期限各为4年,男女不得同校。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修改小学章程,规定初小分为3种:一是完全科,修业5年;二是简易科,修业4年、3年或2年不等;三是高等小学,修业4年。
  1912年,按照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改“学堂”为“学校”,并准许男女同校。次年,实行壬子、癸丑学制,小学分初等、高等两级,初等小学修业4年,入学年龄为7~10岁;高等小学修业3年,入学年龄为11~12岁。初等小学毕业后升入高等小学须经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1922年9月,按照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颁布的《新学制系统》,即“壬戌学制”,规定小学为6年,即“四二制”:初小4年,高小2年,7岁入学。
  建国初期,小学仍沿用“四二制”,7岁入学。1952年,按照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修业期限为5年,实行一贯制的要求,在西津路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1961年,市内部分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到1970年全市小学全面实行。1981年,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城市试行六年制小学问题》的文件要求,部分完小从一年级起执行六年制教学计划。次年,停止执行,又全部恢复实行“五年一贯制”至今。
  中学学制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赣州致用中学堂分初、高中两段,初中段修业5年,高中段修业4年。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制定“壬寅学制”,规定中学堂学制4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发“癸卯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增至5年,分预科、本科两段,预科修业2年,本科修业3年,赣州府中学堂实施此学制。宣统元年,初、高中两段修业均为4年。
  1912年9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壬子学制”,随后又公布各校法令,合称为“壬子癸丑学制”,规定普通中学修业4年,省立第四中学实行此学制。1922年9月,北洋军阀政府公布《新学制系统案》,即“三三制”,规定中学分初、高中两段,各修业3年。但可视设科性质,或初级4年,高级2年,或初级2年,高级4年,或初、高级并设。1932年,国民政府公布《中学法》,仍为“三三制”。1940年,江西省教育厅在成绩优良的中学试行“六年一贯制”。
  建国初期,各中学沿袭“三三制”,实行春、秋两季招生。1951年10月,执行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学修业年限为6年,分初、高两级,各为3年。1953年,中学停止春季招生,一律实行秋季招生。1958年,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内部分中学进行了“五年一贯制”试验。
  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指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1970年,全市中学学制由6年缩短为4年,实行“二二制”,初、高中修业各2年。1976年,中学实行“三二制”,即初中修业3年,高中修业2年。1981年起,按教育部通知,全市高中改为三年,即中学实行“三三制”。
  课程小学课程清光绪二十九年,执行“癸卯学制”。初等小学堂必修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随意科有图画、手工。高等小学必修科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随意科有手工、商业、农业。
  1912年9月,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校令》,初等小学必修科有: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高等小学必修科有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男生增修农业,女生增修缝纫。有条件的高小增设外语。1924年,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纲要》,初等小学必修科有:国文(改文言文为语体文)、算术、社会、自然、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高等小学必修科有国语、算术、公民、卫生、历史、地理、自然、园艺、工用艺术、形象艺术、音乐、体育。1928年,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暂行条例》,初小开设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公民、三民主义、童子军、卫生、手工、图画、乐歌、体育。高小开设国语、算术、公民、卫生、历史、地理、自然、三民主义、童子军、手工、图画、乐歌、体育。1929年,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将三民主义科、公民科改为党义,恢复社会科,取消历史、地理、卫生科,手工科改为工作科,图画科改为美术科,乐歌科改为音乐科。1932年,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初、高小均设国语、算术、公民训练、社会、自然、卫生、体育、劳作、美术、音乐。1942年,执行《小学课程修订标准》,公民训练科改为团体训练,美术科改为图画科,初小取消社会科。1948年,执行《小学课程二次修订标准》,初小课程科目为公民训练、音乐、体育、国语、算术、常识、美术、劳作。高小课程科目为公民训练、音乐、体育、国语、算术、社会、自然、美术、劳作。
  建国后,1949~1956年,初小开设时事、语文、算术、体育、唱歌游戏、美术、周会等课程;高小开设时事、语文、算术、地理、历史、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周会等课程。1957年,六年级增设政治,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1958年,全市小学加强体育和劳动教育,增设手工劳动科,增加自然和体育科的授课时间。“文化大革命”初期,停开历史、地理、自然等科,开设语文、算术、常识、革命文艺、军体、劳动等科。语文科,低年级学习《毛主席语录》,高年级学习《毛主席语录》、《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及报刊上的社论。实行开门办学,到劳动实践中去学习。1973年下学期,调整小学课程,开设政治、语文、算术、体育、美术、劳动、音乐,四、五年级增设常识。1981年,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三年级增设地理科,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历史科;三年级以上增加劳动科,有条件的学校在四、五年级开设英语科。1982年下学期一律停开外语科。1992年开始,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增设健康教育课。1995年,地理和历史合并为社会科。
  中学课程清末,中学堂开设修身、中国文学、外国语、算术、读经讲经、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博物、法制、理财、图画和体操等科目。每周上课36小时,读经讲经科每周9小时。光绪二十九年,执行“癸卯学制”,中学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历史、地理、格致、体操、图画等8门。宣统元年,中学实行文、实分科,文科重经学,实科重工艺。
  1912年,执行《中学校令》和《中学校令实施规则》,课程科目有修身、国文、外国语(以英语为主)、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分普通、兵式两种),女子中学加授家事、园艺(可以免修)、缝纫。1923年6月,实施新的课程纲要,开设社会科(包括公民、历史、地理)、文言科(包括国语、外国语)、算术科、自然科、艺术科(包括图画、手工、音乐)、体育科(包括生理卫生、体育)。1932年,执行《中学课程标准》,初中课程开设公民、国文、英语、历史、地理、算术、物理、化学、动物、植物、体育、卫生、劳作、图画、音乐等15门。高中课程开设公民、国文、英语、中国历史、外国历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算术、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卫生、军事训练(女生习军事看护)、伦理、图画、音乐等17门。1936年,执行《中学规程》,初一开设国文、英语、历史、地理、算学、生理卫生、动物、植物、公民、体育、音乐、图画、劳作等13门课程,初二起增设化学,初三起增设物理。高中课程开设公民、体育、军训、国文、伦理、英语、算学、生物学、化学、物理、中国历史、外国历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图画、音乐等16门。1940年2月,执行国民政府颁布的《修正中学规程》,初中开设国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公民、体育、劳作、音乐、图画、童子军等11科,初一增设博物,初二增设生理卫生和化学,初三增设物理。此外,有分组选修的课程。初中甲组作就业准备,乙组作升学准备。高中甲组侧重理科,乙组侧重文科。
  [=此处为插图(语音教学)=] 建国初,废除党义、公民、童子军和军训等课程,增设政治课,停授历史课。国语选用旧教材中的一部分,再在报刊上选些短文以补充教材之不足。1950年,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学校暂行校历(草案)》,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包括植物、动物、达尔文学术基础、生理卫生)、生物(高中)、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语、制图(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1953年,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教学计划(修正草案)》,地理分自然地理、中国地理、中国经济地理。1954年,初中停授外语,高中开设俄语。1956年,语文分汉语和文学两科。秋季开始,增设实习科。初中增设工农业基础知识。1958年秋,调整教学计划,初、高中均开设生产劳动课,汉语和文学合并为语文。初中算术增加珠算、簿记内容。对各科统编教材采取增、删、补的办法,自编语文、历史、地理等乡土教材。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1963年秋,实行新教学计划,初、高中俄语均改为英语,停授植物和动物,改设生物和生产知识。1966年6月,停授原政治、语文、历史教材,改授毛泽东著作《新民主主义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学教材一度取消物理、化学、生物课,改设工、农业基础知识,以典型产品带教学,以生产为主线安排教学内容。1972年,各中学课程为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史地、革命文艺、军体、学工学农等。
  1978年,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计划试行草案》,开设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农业基础知识、生理卫生、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其中,初二以上开设物理,初三以上开设化学。1980年起,城区中学停开农业基础知识。1988年起,初中二年级增设人民防空知识。1994年起,在装备了计算机的中学开设计算机课。
  第三节思想道德教育宋代以来,学校以“忠君”、“尊孔”、“忠孝”教育为本。清代,学校以四书、五经作为“兴行教化”、“作育人才”的经典,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培养忠于王朝的顺民。
  民国时期学校实行训导制度,以三民主义为中心,向学生进行“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教育,培养智、仁、勇的品格。中学还进行党化教育,提倡精神训练,使学生效忠党国。中学设有导师,监督学生的言论和行为,禁止和取缔进步书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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