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力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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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698
颗粒名称: 人民武装力量
分类号: E297
页数: 2
摘要: 赣州军分区警通连1950年11月,组建赣州军分区警卫连、通信连。1952年5月,军分区机关缩编,撤销警卫连、通信连,组建警通队。1954年8月,警通队缩编为警通班。1958年1月改为警通连。1968年9月,独立第七营、赣州军分区警通连与独立第八营、上饶军分区警通连对调,并互换番号。1975年独立第七营改称赣州军分区独立营时,赣州军分区警通连改称独立营三连,另成立警通排。
关键词: 地方武装 人民武装

内容

赣州军分区警通连1950年11月,组建赣州军分区警卫连、通信连。1952年5月,军分区机关缩编,撤销警卫连、通信连,组建警通队。1954年8月,警通队缩编为警通班。1958年1月改为警通连。1968年9月,独立第七营、赣州军分区警通连与独立第八营、上饶军分区警通连对调,并互换番号。1975年独立第七营改称赣州军分区独立营时,赣州军分区警通连改称独立营三连,另成立警通排。
  赣南军分区内卫营1951年3月组建赣州分区公安大队,当年12月改为赣州专区公安大队。1955年3月,赣南行政区公安大队(原赣州专区公安大队)改归军分区建制,担负内卫任务。同年7月,军分区所属公安部队整编,其中一部分移交地方,改为人民警察,其余改编为江西军区内卫第四十四团第三营。1957年改称赣南军分区内卫营。1958年10月,内卫任务移交地方,赣南军分区内卫营调离。
  赣州军分区暂编第二十二团1952年10月组建,驻赣州市。其任务是补训新兵。设团机关,下辖4个营计18个连队。同年12月调离。
  赣州军分区独立营1958年11月组建赣南区公安处武警大队,担负内卫任务。后先后更名赣南区公安处警察支队、赣南区、赣州专区公安支队。1966年6月,赣州专区公安支队部和直属第一、二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独立第七营。1975年,独立第七营缩编,改称赣州军分区独立营。1983年10月,分区独立营撤销,其二连移交地方,编入赣州地区人民武装警察支队。
  江西省军区独立第二营1966年12月,福建省军区独立第二团第二营奉命调入江西,编为江西省军区独立第二营,归赣州军分区领导指挥。驻关刀坪(今赣州大厦)。全营辖5个连队。1968年,调抚州地区“支左”。后归建。1971年4月调离。
  江西省军区独立师第二团1976年1月,组建江西省军区独立师。其第二团驻赣州市水南公社,辖3个步兵营和直属连队(机炮连、特务连和卫生队)。1980年12月,撤销。
  武警赣州市中队1949年10月,成立赣州市公安局公安队。次年8月,改为大队建制。1951年12月,将所有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赣州市仍为大队。1954年,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赣州市公安中队。1955年,改称公安军。1957年,改编为人民警察。1961年,转为现役。1963年,改为公安部队。1982年,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赣州市中队,受赣州地区武警支队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
  武警赣州市消防大队1950年10月,成立赣州市公安局消防中队,编制20人。1965年5月,消防民警由职业制改为义务兵役制,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1969年6月由市人民武装部代管。1973年11月,市人武部将其交回市公安局管理。1983年1月,消防中队纳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赣州市消防中队。1995年11月,撤销市公安局消防科,成立赣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下辖一消防中队,业务上隶属市公安局;同期,经武警江西省消防总队同意,成立武警赣州市消防大队,下辖一消防中队,为军队编制,行政上隶属武警赣州地区消防支队。二个大队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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