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审判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66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审判执行
分类号: D91
页数: 1
摘要: 1988年11月开展执行工作以来,市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当事人未按法律文书要求履行义务的,在深入调查、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分别予以处理。对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管其用何种方式抵抗执行,都坚决依法执行;对不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则先部分执行;对暂时确无能力的,则依法中止或延期执行。对执行标的,也区别对待,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执行标的是物,而被执行人只有钱,则以钱抵物;执行标的是钱,而被执行人只有物,则以物抵钱。在已执行的案件中,通过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促其自动履行的占80%以上。同时,围绕全市重点建设工程,依法受理63件私房强制拆迁案。
关键词: 审判 执法力度

内容

1988年11月开展执行工作以来,市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当事人未按法律文书要求履行义务的,在深入调查、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分别予以处理。对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管其用何种方式抵抗执行,都坚决依法执行;对不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则先部分执行;对暂时确无能力的,则依法中止或延期执行。对执行标的,也区别对待,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执行标的是物,而被执行人只有钱,则以钱抵物;执行标的是钱,而被执行人只有物,则以物抵钱。
   1988年11月至1995年,收到各类执行案件11624件,执行结案9136件,执结率达79%,执行标的总额为1.15亿元。执行中,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正常经营,兼顾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已执行的案件中,通过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促其自动履行的占80%以上。同时,围绕全市重点建设工程,依法受理63件私房强制拆迁案。执行人员从思想教育入手,依法处理争执焦点,化解矛盾,均得到圆满执行。1992年,执行庭撰写的《坚持思想教育,注重执行效果》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全国各地法院。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