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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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662
颗粒名称: 婚姻案件审判
分类号: D923.9
页数: 1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争取婚姻自由的案件急剧上升。1950~1957年,市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案件2700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38.3%。1958~1965年,审结婚姻案件1562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81.14%。1974~1995年,审结婚姻案件3780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54.67%。
关键词: 婚姻法 法律制裁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争取婚姻自由的案件急剧上升。1950~1957年,市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案件2700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38.3%。1958~1965年,审结婚姻案件1562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81.14%。1974~1995年,审结婚姻案件3780件,占同期各类民事案件的54.67%。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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