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58 |
颗粒名称: | 反革命案件审判 |
分类号: | D914 |
页数: | 2 |
摘要: | 1950年12月至1953年5月,开展镇反运动,惩办的重点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对其他反革命分子也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反革命恶霸地主郭巩于1927年任赣县县长时,与国民党军新编第一师党代表倪弼主谋镇压赣南工人运动,同年3月6日晚,密谋将中共赣南地方组织创始人之一、赣南工人运动领袖陈赞贤杀害。解放后,仍不坦白悔改,企图隐瞒其历史罪责。1953年3月6日,召开万余人参加的公审大会,控诉郭犯杀害陈赞贤烈士的滔天罪行。宣判郭巩死刑,立即执行。镇反运动中,审结了一批反革命案件。市法院在审判中,贯彻执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审结了一批反革命案件。1980年以后,反革命案件属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审判。 |
关键词: | 反革命罪 国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