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4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法纪检察 |
分类号: | D630.9 |
页数: | 2 |
摘要: | 市检察署成立初期,担负检察国家公务人员违法乱纪案件的任务。当年,查处基层干部违法乱纪案件30件,其中立案侦查3件,其余案件作党纪、政纪处理。1960年,全市揭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等案件涉及169人,占全市干部总数8.17%,对其中严重违法乱纪造成重大后果的,立案侦查3件,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1963年3月21日中午,市区凤凰台因工程质量低劣发生一起严重塌墙事故,压死9人,重伤2人,轻伤2人。经立案侦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施工员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80年代起,经济纠纷、民事纠纷有所增加,法纪案件明显上升,其中“三类案件”尤为突出。1984~1989年受理“三类案件”57件,立案侦查17件,起诉12件,免诉2件。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纪律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