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47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经济检察 |
分类号: | D916.3 |
页数: | 2 |
摘要: | 随后,查处贪污案件12件,决定起诉8件,不起诉4件。1955年起,全面开展查处经济犯罪案件。期间,自侦贪污盗窃案件55件,占自侦案件的57.88%。1980年上半年,受理原“双打”办公室未处理的经济积案24件,经立案侦查3件,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挽回经济损失1.25万元。1980~1981年,直接受理经济案件23件,立案侦查10件,其中贪污案9件,受贿案1件,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1994年6月,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及法人犯罪案件。1994~1995年,立案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及法人犯罪案件25件,占受理数的73.52%,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立案数的68%,提起公诉14件,免予起诉4件。 |
关键词: | 检察制度 经济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