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3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消防管理 |
分类号: | D035.36 |
页数: | 3 |
摘要: | 消防组织建国前,赣州历代政府未设专业消防机构,只有民间救火团体。明朝末年,建立赣州府商会城乡保安救火会。清同治九年,成立赣州保安局,募捐购置消防器具,以防火灾。1916年,改称赣州保安水龙局。1918年,改称赣县商会城乡救火会。规定城内所有商店每年给救火会捐款1次,用于添置防火器材。商店青年店员为当然会员。救火信号鸣笛,救火工具主要是太平水桶、旧式手压水枪、火钩等。1937年11月,适应战时防空、防火需要,赣县县政府在赣县商会城乡救火会的基础上成立防护团,县长兼任防护团团长。原民间救火组织变成半官方半群众性的消防组织。防护团人员最多时达1000多人。同年11月,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赣州市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中队。 |
关键词: | 消防管理 消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