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37 |
颗粒名称: | 颁发居民身份证 |
分类号: | D631.4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5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赣州市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以市公安局为主,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发证办公室。1986年2月,抽调83人在水东乡辖区范围的3个村、1个居委会和7个企事业单位进行颁发居民身份证试点,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实施发证。至1987年底,全市集中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基本结束,颁发《居民身份证》236715件。1990年,按照“严密管理、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原则,完善对居民身份证的申报、换证、补发、迁移等各项制度,全年发证17248件。1995年,启用386电脑打卡机,开办快证业务,全年颁发《居民身份证》15880件,临时身份证4212件。 |
关键词: | 户籍制度 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