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禁淫秽物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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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628
颗粒名称: 查禁淫秽物品
分类号: D631.1
页数: 1
摘要: 1963年3月,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公共场所、街头巷尾的流动出租、代销图书的摊点进行全面检查,收缴一批封建迷信、荒诞、黄色书刊。1982年,执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制止卖淫活动和查禁淫秽书画、淫秽物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查禁淫书、淫画物品的通知》,查处非法制造、销售淫秽物品案5起,收缴淫秽书刊、手抄本65本。1986年,在全市开展宣传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的活动。同时,对38家营业性电视录像放映单位发出整顿通知,要求健全制度,对47家商业公司、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对17家销售淫秽录像带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关键词: 公安工作 行政管理

内容

1963年3月,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公共场所、街头巷尾的流动出租、代销图书的摊点进行全面检查,收缴一批封建迷信、荒诞、黄色书刊。1982年,执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制止卖淫活动和查禁淫秽书画、淫秽物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查禁淫书、淫画物品的通知》,查处非法制造、销售淫秽物品案5起,收缴淫秽书刊、手抄本65本。1986年,在全市开展宣传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的活动。同时,对38家营业性电视录像放映单位发出整顿通知,要求健全制度,对47家商业公司、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对17家销售淫秽录像带的单位进行了处罚。1991年3月,全市开展扫“六害”统一行动,召开“扫黄,除六害”动员大会,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举办“扫黄、除六害”成果图片展,在城乡企事业单位巡回展出,观众达20万人次。1993年,对全市书报刊市场进行检查6次,查获传播淫秽书刊案件23起,收缴淫秽书刊192册、其他非法书刊196册,处罚43人。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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