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627 |
颗粒名称: | 公共场所秩序管理 |
分类号: | D035.34 |
页数: | 1 |
摘要: | 1949年8月20日,赣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遵守娱乐场所规则的布告》;市公安局经常派员督促检查,维护娱乐场所秩序。1952年,对全市影剧院进行安全检查,规定营业时间和观众座位数,检查太平门通道和其他安全设施,帮助健全剧场管理制度。整顿后,93家领取合格证,签订治安承包责任状;21家按整改通知书整改;3家被责令停业。1993年,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普查建档工作,对45家歌舞、卡拉OK厅进行检查整顿。1995年,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检查力度,责令4家违法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停业整顿,8家被依法取缔。 |
关键词: | 公共秩序管理 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