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545 |
颗粒名称: | 生活福利 |
分类号: | D412.66 |
页数: | 2 |
摘要: | 1949年10月30日,市职工总会筹委会发出通告,登记失业工人。1950年6月,市人民政府成立赣州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处理工人失业问题。至12月底,全市2135名失业工人中,有568人通过介绍复业或转业,263人自动回乡生产,57人被遣送回原籍;政府发放失业救济粮3.78万公斤和一批救济款。1951年,市总工会配合市搬运公司恢复和新开砖瓦窑44个,安排了一大批半失业的搬运工人。1960年,工交财贸企业建立副业生产队42个,农场42个,种菜848亩,养猪1743头,养家禽3400多只,养鱼11900多尾。1990年,市总工会制订《赣州市企业职工生活后勤工作达标暂行标准》和《验收评分细则》,开始在全市推行。 |
关键词: | 工会工作 职工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