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544 |
颗粒名称: | 劳动保险 |
分类号: | F840.61 |
页数: | 1 |
摘要: |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4月,市总工会与市劳动部门联合举办训练班,培训企业工会主席、劳保委员80人,同年冬,有5个直属工厂开始实行劳动保险,享受劳保的职工有1185人。1952年10月,市总工会成立市工人医院,设内、外科,会员享受八折优待,家属享受九折优待。1953年,全市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单位达18个,企业自办医疗所10个,有医师14名、护士15名,19个基层工会有特约医院。职工享受生死病老及子女教育补助金的单位达11个。1980年,全市实行劳保条例的单位有92个,享受劳保待遇的职工有14886人,领取保险金的退休职工有996人。 |
关键词: | 社会保险 劳动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