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503 |
颗粒名称: | 提案办理 |
分类号: | D035 |
页数: | 1 |
摘要: | 市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始于1960年三届二次全委会议,七届委员会议以前的委员提案,会议闭幕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提案的办理。1985年,七届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作为提案审查和处理工作的常设机构。1988年12月,市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制定《提案工作条例》。1989年6月,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规定》,对提案的性质、作用、审查和办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市政协除认真做好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转送催办、验收归档外,还参与提案办理、组织考察、研讨及经验交流。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