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9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社会保障
分类号: C913
页数: 3
摘要: 养老保险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始于1986年。当年成立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后,开展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宣传和征收工作。合同制工人按工资总额的18%收取养老保险基金。1986年,全市收取养老保险基金55.56万元。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生活

内容

养老保险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始于1986年。当年成立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后,开展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和全民所有制正式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宣传和征收工作。合同制工人按工资总额的18%收取养老保险基金。1986年,全市收取养老保险基金55.56万元。
  1987年,全市有266个单位的7532名工人参加投保,收取养老保险基金98.75万元。同时,开展驻市和市属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统筹工作,至12月,实现全市退休费统筹。1988年,全市有317个全民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含省地属单位)60933名职工参加全市退休费统筹,有330个单位6388名职工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投保单位和投保人均达到100%。1989年2月,赣州市参加赣州地区退休职工退休费用统筹,每月向地区上交调剂金2.38万多元。至年底,全市参加统筹的国营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328个,参加统筹的在职职工74444人、离退休职工16763人。社会统筹覆盖面,国营企业为100%,县以上集体企业为98%。全市有364个单位的10287名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投保率为100%。另有78个集体企业的573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收取养老保险金10万余元。
  1990年,全市有402个国营单位的11342名合同制工人和103个集体企业的1156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同年10月,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用参加全省统筹,每月向省上交调剂金7.14万元。至年底,全市参加全省退休费用统筹的单位203个,在职职工51524人,离退休职工14763人。1991年,全市国营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责养老费用的原则,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制度,当年职工个人缴纳养老金额54.64万元。丧葬费、抚恤费纳入全省统筹。全年上缴省调剂金80.4万元,拨付率达100%。1992年,开展职工待业保险工作。全市投保单位、参保职工、收缴金额均达100%。参加全省退休费用统筹的单位增至221户,在职固定职工46602人,离退休职工13750人,月收缴统筹金194万元,下拨退休费187万元。全年统筹金收缴率达98%,拨付率达99%。同时,实现全市县以上集体单位职工退休费用统筹,基金收缴率及拨付率分别达99%、100%。全市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单位增至460个,职工人数增至14570人,投保率达100%,收缴率达98%。1993年,开展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全市有260个单位,56150名女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至1995年底,全市的退休费用省级统筹、全民合同制和非全民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医疗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等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一体化社会养老体系正在形成。
  失业保险 [=此处为插图(社会保险业务知识培训班)=] 1986年10月1日起建立国营企业单位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待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待业基金的收缴由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1%提取。1986年,全市共收取待业保险基金66.2万元。1988年,全市有287个单位6959名职工办理全民所有制工人待业保险手续,投保单位和投保人达100%。1992年7月20日,市人民政府制订《关于赣州市国营企事业职工待业保险试行办法》,将待业基金收缴按标准工资1%调整为按全市上年度全民职工人均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每人每月交纳1元待业保险费。当年全市投保单位、参保职工、收缴金额均达100%。1994年12月,《江西省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赣州市失业保险工作均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此处为表格(1986~1995年全市失业保险投保情况)=] 第六节机构管理机构市劳动局 1949年11月,市人民政府设劳动科。1950年11月撤销,成立赣州市劳动局。1952年7月,复为劳动科。1953年5月,又为劳动局。“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办公,其业务由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代理。1973年10月,恢复市劳动局。
  市人事局 1951年10月,市人民政府设人事科。1956年8月撤销。1957年5月,成立赣州市人事局。1961年1月撤销,其人事管理业务移交市民政局。同年11月,人事业务从民政局划出,成立市人事监察局。1964年10月,改名人事局。“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办公,其人事业务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代理。1980年1月,恢复市人事局。
  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3年4月,市革命委员会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5年10月,先后改名中共赣州市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市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0年7月,改名市人民政府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2年5月,与市劳动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市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局 1979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设科技干部管理科。1981年3月,成立赣州市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局。1984年1月,机构改革时撤并。
  市劳动人事局 1984年1月,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知青办、市科技干部管理局合并,成立赣州市劳动人事局。同年10月,科技干部管理工作分出,并入市科委。1989年2月,又从市科委划归市劳动人事局。1995年,市劳动人事局有行政编制42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职工39名。内设计划调配科、工资福利科、教育任免奖惩科、安全监察科、科技干部管理科、办公室、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人才交流办公室、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劳动监察大队(与仲裁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事业机构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1950年6月成立赣州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同年12月成立赣州市劳动局劳动介绍所。1952年10月成立市劳动就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劳动介绍所合署办公。1954年撤销市劳动就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保留市劳动介绍所。1956年8月,市劳动介绍所改名市劳动调配所,1963年7月撤销,成立赣州市劳动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