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和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90
颗粒名称: 工资改革和调整
分类号: F244.2
页数: 2
摘要: 1952年8月,对国营工厂企业工资制度进行第一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的职工工资等级制度,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职员实行职务工资制。同时改善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及企业内部之间的工资关系。全市有647人参加这次工改,原月工资总额为151078分,工改后月工资总额为177279分,月净增资26201分,人平月增资40.50分。
关键词: 工资调整 工资改革

内容

1952年8月,对国营工厂企业工资制度进行第一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新的职工工资等级制度,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职员实行职务工资制。同时改善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及企业内部之间的工资关系。全市有647人参加这次工改,原月工资总额为151078分,工改后月工资总额为177279分,月净增资26201分,人平月增资40.50分。
  1956年7月,对全市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前的公私合营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进行第二次改革,取消工资分制和物价津贴制,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全市86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8116人参加工改。工改前人平月工资39.61元,工改后人平月工资46.65元,人平月增资7.04元。有31名乡干部评定了级别,人平月工资33.50元。同年10月,全市30个公私合营企业1185人参加工资改革。工改前人平月工资39.30元,工改后人平月工资43.09元,人平月增资3.79元。
  1959年,在统一新老工资标准的同时,对部分职工工资进行调整。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工人升级面为30%,职员升级面为10%;农林水、商业、服务业工人升级面为1~2%。全市12638人参加工资调整,人平月增资1.83元。
  1963年,全市进行工资调整。参加调资8884人,实际增资7588人,人平月增资4.27元。1964年,全市集体所有制职工有694人调整工资,月增资3267元,人平月增资4.71元。
  1971年,进行低工资调整。全市有5898人增加工资,增资额38630元,人均月增资6.55元。其中,调高一级的3533人,调高一级半的207人,调高二级的1059人,转正定级的100人,填平补齐的926人,复员干部73人。1977年,对全市1971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普遍增加一级工资,此外有40%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增加工资。1979年,全市有40%的职工工资升级,人平月增资5.86元。
  1981年,全市对文教、卫生、体育3个系统的职工进行较大规模的工资调整,有2688人调整工资,人平月增资7.03元。1982年,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1981年调过工资的文、卫、体单位)的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凡上述单位中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正式职工,一般都升一级。1960年底以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并参加工作、工资低于20级,或1966年底以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并参加工作、工资在21级以下,升二级。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工资在21级以下的现任正副县长和工资在23级以下的现任乡(镇)正副书记、正副乡(镇)长,升二级。全市有2432人升级,月增资13426.04元,人平月增资5.52元。1983年,按照1982年的调资政策,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调整工资。这次调整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同职工的劳动成果挂钩。参加调资的企业职工11865人,其中升一级的11713人,升二级的152人,月增工资总额86780元,人平月增资7.31元。随后,参照上述规定,对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进行调资,有8519人调整工资,月增工资总额52859元,人平月增资6.2元。
  1985年,全市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在先调整地区类别(由五类地区调整为六类地区),归并简化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升级。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实行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和奖金五块组成的结构工资。对教师、护士分别增加教龄、护龄津贴。企业则视经济效益情况,从奖励基金中划出相当于1至1个半月的平均标准工资,用于职工升级和岗位津贴。职工升级,按其劳动态度、技术高低、勤绩大小,进行考核评定。全市6691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这次工改,工改前月工资总额419842元,工改后月工资总额600012元,月增资180170元,其中职务和基础工资116119元,工龄津贴52609元,教龄、护龄津贴11442元,人平月工资由工改前的62.75元增至89.67元。全市27412名企业职工参加工改,工改前月标准工资总额1343383.16元,工改后月标准工资总额1819995.12元,月增资476611.96元,其中,调整工资区类别16792人,增资18526.38元;改定级10796人,增资100280.78元;套标准14346人,增资121980.79元;升级23370人,增资235824.01元,人平月工资由49元增至66.39元。
  1987年,按企业职工人平月增加1.8元计算增加工资总额,全市有职工17439人和企业干部124人升级,月增工资总额105378元,人平月增资6元。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行政19级以下的干部调整工资,全市有1462人升一级,月增工资总额11696元,人平月增资8元。此外,从7月1日起,全市有30741名职工由原来五类工资区调升为六类工资区,月增工资总额77774.73元,人平月增资2.53元。
  1988年,机关、事业单位有626人提高一档工资,月增工资总额5008元,人平月增资8元。教育系统有2356人提高10%工资,人平月增资7.8元。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后,工资进到最低档增资的有1254人,人平月增资9.9元。
  1990年,全面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全市7710人调升一至二级工资,其中升二级的有1767人,月增资总额78966元,人平月增资10.24元。同时,全市有离退休人员2103人提高离退休费,共计31022元,人平月增资14.75元。全市有国营、集体企业职工37281人调升一级工资,月增工资总额391450.50元,人平月增资10.5元。对已实行工效挂钩的46户国营企业进行结算后,为其中27户有效益的企业核定升级,职工10120人获得效益增资一级,人平月增资6元。此外,全市有厂长(经理)32人获得3%的奖励晋级。
  1994年,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工资改革的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建立符合机关特点的职务级别工资制和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全市232个机关、事业单位的9555名职工进行新工资标准的套改,人平月增资112.5元。全市有离退休人员2298人增加离退休费,人平月增资64.41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