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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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75
颗粒名称: 编制管理
分类号: D630
页数: 3
摘要: 民国时期,县、区、乡镇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具体规定。1949年,赣县县政府设县长1人,下设4室4科。人员编制是,秘书室42人,人事室8人,会计室12人,军政室4人,第一科(民政科)23人,第二科(财政科)18人,第三科(教育科)11人,第四科;(建设科)20人。赣州镇编制24人,设镇长1人,下设民政股、经济股、文化股、警卫股,各股设主任1人。
关键词: 国家机构 人事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县、区、乡镇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具体规定。1949年,赣县县政府设县长1人,下设4室4科。人员编制是,秘书室42人,人事室8人,会计室12人,军政室4人,第一科(民政科)23人,第二科(财政科)18人,第三科(教育科)11人,第四科;(建设科)20人。赣州镇编制24人,设镇长1人,下设民政股、经济股、文化股、警卫股,各股设主任1人。
  建国后,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核定的编制指标确定。1955年5月,成立赣州市编制委员会,负责市属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核定和管理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管理工作陷于停顿。1981年4月,改名赣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编委),下设办公室。同年12月,精简机构,紧缩人员编制,市级党政机构由原来的55个减少到50个,人员编制1118人,比实有1170人精简52名。1986年,新设机构14个(副局级单位7个,股级单位7个),调整审定行政事业编制112人。1987年9月1日起,全市实行编制管理制度。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必须到市编委办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用人单位凭编制管理核定人数,办理人员流动有关手续。1988年,对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和级别、人员编制数进行清理和核定。对卫生、文化、民政及农林水系统事业单位逐个进行定岗、定编、定人。1990年起,机构编制工作采取行政与经济相结合、人员编制与人员调配相结合、人员编制与工资基金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实行市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机构增设、机构升格和人员编制膨胀。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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