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调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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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69
颗粒名称: 劳动力调配
分类号: F241.1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国家逐步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调配制度,由劳动部门根据企业生产建设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在职的劳动力进行平衡调剂。
关键词: 规划 劳动力 平衡

内容

建国后,国家逐步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调配制度,由劳动部门根据企业生产建设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在职的劳动力进行平衡调剂。
  1984年,市人民政府规定,驻市、市属国有企业之间调动工人,从市属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调往企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自愿调往集体企业或国有农、林、牧、渔场工作的,由调出、调入的单位直接办理。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人,以及由企业调往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仍由市劳动人事局掌握办理。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人不得调往全民所有制单位。农、林、牧、渔场工人未经省劳动部门批准,不得调往非农、林、牧、渔场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跨县、市调动工人,由调出、调入单位事先协商同意,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劳动人事局审查批准。农、林、牧、渔场一般不得从外地调入工人。对确有突出技术专长的技术工人的调入,优先办理。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人的调动,由单位自行决定,属市辖内的调动,由调出、调入单位直接办理;跨县、市调动,由调出、调入单位事先协商同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劳动人事局办理。
  1987年,赣南机械厂、赣南无线电厂、赣州钨钼材料厂、赣州接插件厂、江西齿轮箱总厂等企业,在厂内进行优化组合,首次突破传统的劳动力调配渠道,打破固定工“铁饭碗”、干部“铁交椅”,建立了帅点将、将点兵、兵选将的模式。
  1986~1995年,全市共办理5129名工人的调动手续,为1500多名职工解决了夫妻分居两地的实际困难。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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