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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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68
颗粒名称: 计划管理
分类号: C935
页数: 1
摘要: 建国初,国有企事业和私营企业均自行决定增减职工。职工增长计划由国家、省逐年批准下达到市,各单位的劳动力均由市劳动部门统一调配。至1958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32894人,比1957年末增加11151人。1961年,劳动力计划再次集中到中央统一管理。1962年,实行劳动工资基金管理,劳动力计划管理工作走向正常。1969~1972年,经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全市增加固定工7113名,又一次大幅度地从农村招工,造成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商品粮销量“三突破”。1975年起,工、商等企业用工除自然减员补充外,招工指标由省计委、省劳动厅按计划下达。1979年起,全面开展清理计划外用工。
关键词: 管理规划 管理控制

内容

建国初,国有企事业和私营企业均自行决定增减职工。1954年3月,市人民政府规定,企事业单位增加职工须由劳动部门统一调配、介绍,不准自行招聘。1955年,开始对劳动力实行计划管理。职工增长计划由国家、省逐年批准下达到市,各单位的劳动力均由市劳动部门统一调配。1958年,劳动力计划管理权限下放,赣州市招收了大批城区街道家庭妇女和农村劳动力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至1958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32894人,比1957年末增加11151人。1961年,劳动力计划再次集中到中央统一管理。1962年,实行劳动工资基金管理,劳动力计划管理工作走向正常。1969~1972年,经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全市增加固定工7113名,又一次大幅度地从农村招工,造成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商品粮销量“三突破”。1975年起,工、商等企业用工除自然减员补充外,招工指标由省计委、省劳动厅按计划下达。1979年起,全面开展清理计划外用工。1984年,根据劳动制度改革的精神,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增人计划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报市劳动人事局批准。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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