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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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64
颗粒名称: 就业安置
分类号: C913.2
页数: 2
摘要: 建国前,社会上无业和失业人员均自谋职业,城内居民中许多人无固定职业,就业率很低。
关键词: 就业问题 就业人数

内容

建国前,社会上无业和失业人员均自谋职业,城内居民中许多人无固定职业,就业率很低。
  解放初,市内各业所需职工,市人民政府除留用旧职员外,从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和社会上的闲散知识分子、失业人员、家庭妇女中招收。市人民政府开展劳动就业登记工作,对失业人员除有特殊困难的由政府拨粮拨款给予紧急救济外,一部分招收安置在市内就业,一部分组织起来进行生产自救,或动员到外地矿山、工厂做工。1950年9月,市人民政府根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工商政策,鼓励和扶助私营工商业发展,组织广大手工业者扩大生产,拓宽就业门路,使无业和失业人员得到就业机会。1955年,按照“群众自办、政府扶助”和“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的原则,帮助无业和失业人员寻找生产门路,自办生产组织。全市共组织各类生产自救组织14个,参加人数557人。至1957年底,全市共安置就业7153人。至此,不仅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全部得到了安置,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1958年,大办工业、农业,城乡劳动力都比较紧缺。各单位动员妇女参加劳动,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困难。1959~1961年,全市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停办一批工厂,精减一部分职工,全市企业共精减职工2600人,加之新生劳动力不断增加,使城镇就业问题突出。1964年起,市人民委员会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动员一部分社会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对不能上山下乡的待业人员在城镇开辟多种就业渠道进行安置。“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停课,学制缩短,一批未到劳动力年龄的中学毕业生提前进入社会,高等学校停止招生,工厂停止招工,原有劳动管理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正常的就业秩序被打乱,劳动就业矛盾日趋尖锐。
  1968年,响应毛泽东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全市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高潮,此后把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城镇人员劳动就业的主要门路。1975年起,采取减员补充办法安置一部分待业人员。职工退休、退职、死亡而出现的自然减员,允许从减员者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中补充1名参加工作。
  1978年起,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以及“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就业方针,扶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待业人员组织起来,广开门路,自谋职业。1977~1978年,全市共安置8764人就业,其中国有单位招工补员605人,县以上大集体招工5931人,自谋职业2228人。1980年1月,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实行“单位为主,系统包干,自行消化”的就业安置责任制,采取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的办法安置待业人员就业。1979~1985年,全市共安置39501人就业。1984年6月起,国有企业招收新工人,除个别企业和少数特殊工种由上级下达招收固定工计划,一律实行合同制,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从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合同工、季节工和临时工。合同工必须经过考试,择优录用。1986年起,市劳动服务公司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向深圳、珠海等沿海地区输出劳动力。至1995年,全市输出劳动力14085人。
  1987年,在一些企业进行优化劳动组合的试点,部分职工变成富余人员。从此,开始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社会帮助安置和政策扶持等各种就业手段,帮助富余人员再就业。1995年,市人民政府投资198万元,建成转岗培训基地1处、生产自救基地(黄金立体养殖场)1处、企业再就业工程点7个。转岗培训基地,专门为下岗职工开设机电维修、电子电工、烹调、微机4个班,对困难职工给予免费培训。全年共培训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4312名,介绍安置待业人员512名,安置下岗职工重新上岗2681名,再就业率达到70%。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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