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老孤儿福利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454
颗粒名称: 孤老孤儿福利事业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摘要: 1901年,赣州建天主堂孤儿院1所。抗日战争时期,建残废所、养老院各1所。至1949年8月,残废所、养老院累计收养残疾、孤老642人;孤儿院累计收养儿童4672人(死亡3822人)。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1901年,赣州建天主堂孤儿院1所。抗日战争时期,建残废所、养老院各1所。至1949年8月,残废所、养老院累计收养残疾、孤老642人;孤儿院累计收养儿童4672人(死亡3822人)。
  1949年,市人民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救养机构及时进行接收改造。经接收改造,设救养所1所,收养在院老人104人、国民党军伤兵45人。人民政府每月以40斤大米给予救济。孤儿院改名育幼院,市民政科每年拨款2亿多元(旧人民币)给予救济。以后,随着敬老院的巩固和发展,救养所大部分贫苦出身的老人进入敬老院供养。历史上有过劣迹或参加过反动军队的中年残疾、孤老,一部分资遣回家,一部分仍留残老教养所(原救养所)。育幼院儿童由原父母领回21人,送入小、中学读书152人,参加工作78人。1963年,敬老院、残老教养所和盲残人教学工厂合并为社会救济院。
  社会福利院 1965年,社会救济院建有大小院房4栋,收养在院残老孤幼人员160人。1979年,社会救济院改名社会福利院,有职工20人。收养对象主要是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和15岁以下的孤儿、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及无人照料的退休老职工等。1983年,地、市民政局拨款11万元,修建宿舍1栋(30间),可容纳80多人居住。1984年,又拨款4.35万元,新建会议室、医疗室、文娱活动室、院大门和办公室,并设有值班室、理发室和小卖部。1985年,接受全国残疾人基金会赠送的20英寸彩色电视机1部。1986年增加“自费代养”项目,收养无人照料的退休老人。1994年,改善福利院老人生活设施,上级拨款新建老年公寓1幢,建筑面积1958平方米,有住房30套,可安排70张床位,每间套房设有厨房、卫生间、会客室。福利院设立健身房,购置了健身器材,并对原住房卫生设施进行改造,对少年儿童开设了幼儿识字班。1994年,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市社会福利院升格为省二级福利院。
  敬老院 1958年,分别在姚府里、湖边公社黄沙桥开办敬老院各1所,收养贫苦出身老人50人。孤寡老人、孤儿以及少数残疾人入院后,除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教、保葬外,乡人民政府每年还从乡统筹金中提取一定资金给予补助。老人伙食费每月人均在40元以上,每年添置1~2套衣服,每月另有5~10元零花钱。1990年,全市12所乡(镇)敬老院均有田地、鱼塘,有的还有商店、作坊。各敬老院以“一种二养三加工四办商店”为内容发展经济,人均收入达792元,居赣州地区之首。1978~1995年,市财政拨给敬老院各项经费178.94万元,其中房屋维修(改造)经费83.13万元。至1995年,全市办有敬老(福利)院12所,集中供养老人(孤儿)224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3年起,郊区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人员(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赤脚医生、民办教师、外出务工经商者、义务兵等)只要缴纳一定保险费,年满60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至1995年底,全市农村参加投保者11543人,交投保费195.01万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