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451 |
颗粒名称: | 救灾 |
分类号: | D632.5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后,全市多次发生火灾、水灾、旱灾和雹灾。每当灾情发生,中共赣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均组织群众抗灾救灾,并对灾民辅之必要的救济和扶持。1991年特大干旱,发放救济款11万元。1992年水灾,灾后发放救灾款48.5万元,机关、团体、厂矿企业和个人捐赠现金14.59万元、衣物1718件。同年8月,政府集资203.09万元,组织灾民重建家园。至1995年春节,建好蟠龙、当塘、箩渡、车头4个灾民新村,另建灾民新居87户,春节前,247户全倒房户全部搬入新居。自1984年起,郊区村村建有农村互助储金会。农民自愿入会,储集资金,有灾救灾,无灾扶贫。 |
关键词: | 救灾 社会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