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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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387
颗粒名称: 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分类号: F04
页数: 2
摘要: 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遵循“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原则,1955年春建起8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方面,根据“自愿互利”原则,1954年,先后组建9个生产合作社、14个生产小组。木帆船运输业和渔业生产船只也纳入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1953年秋,国家开始对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打击资本主义的投机活动,保障了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至1956年上半年,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遵循“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原则,1955年春建起8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由86个初级社组建起8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入社土地占总耕地面积的96.16%,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手工业方面,根据“自愿互利”原则,1954年,先后组建9个生产合作社、14个生产小组。1955年发展到44个生产合作社、组。1956年组织起来的生产社、组共83个,社员2846人,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合作化。木帆船运输业和渔业生产船只也纳入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1953年秋,国家开始对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打击资本主义的投机活动,保障了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1954年通过改造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的户数占私营工业总户数的53.7%,私营商业纳入批购零售的39户、经销代销的6户。1955年,贯彻执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方针,私营工业接受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的占私营工业总数的58.3%;纳入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的户数占私营商业总数的21.66%。至1956年上半年,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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