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37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主要政绩 |
分类号: | D05 |
页数: | 7 |
摘要: | 巩固人民政权 赣州解放后,市军管会对国民党所有党、政、军、警机关及学校、报社、文化单位和旧政权主办的工厂、企业、银行、邮电、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接管。随后,市人民政府通令,废除国民党保甲制度,建立了区公所、街(村)政委员会。市人民检察署、市人民法院等机关相继成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在接管政权的同时,市警备司令部连续发出布告和通令,凡在境内的国民党党政军机关、武装组织及人员所有的武器弹药、军用器械等,一律限期收缴登记;对留在境内的国民党官兵及其家属也进行登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保证了接管工作胜利进行。 |
关键词: | 政党 政治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