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377 |
颗粒名称: | 职能机构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1 |
摘要: | 解放初,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同时,成立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全市的各项接管工作。军管会下设军政、公安、文教、物资、交通5个处。1949年9月底完成接管工作。市人民政府设秘书室、公安局、税务局、民政科、建设科、财政科、总务科、工商科、教育科、劳动科等。1955年5月之后,其工作部门增设到24个,即:秘书科、总务科、民政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科、卫生科、劳动局、人事科、人民监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工业科、手工业管理局、粮食管理局、合作事业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体育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等。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