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348
颗粒名称: 第十七篇 政权
分类号: D62
页数: 36
摘要: 1949年10月至1953年,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先后召开4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1953年3月,在全市进行普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1954年6月召开赣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5年10月,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6届人民委员会。作出成立赣州市生产委员会筹备会、赣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筹备会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247件。常务委员增至31人。收到代表提案176件,经整理合并为112件。此届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审议与通过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政权 政治制度

内容

1949年10月至1953年,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先后召开4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1953年3月,在全市进行普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1954年6月召开赣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65年10月,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6届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破坏。1980年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恢复,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的规定,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由选民直接选举,并从1980年7月召开的赣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法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权。至1998年1月共召开了14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0月24~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90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关于如何恢复与发展工商业报告》、《关于创办合作社报告》等10个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作出成立赣州市生产委员会筹备会、赣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筹备会的决议。选举产生赣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主席杨盟、副主席段之琦、江炳炎;选举产生市长、副市长各1人。收到代表提案247件。
  此届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三次会议分别于1949年11月25日和1950年1月20日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7个地方性法规,即:《赣西南行署关于金银稽查处理办法》、《赣州市户口申报登记暂行办法》、《赣州市房地产暂行登记办法》、《赣州市合作社暂行组织法》、《对赣州镇合作社的处理决定》、《修铺马路与疏通沟渠暂行办法》、《市场管理摊贩登记暂行办法》。增选朱轮、晏任周为副主席及常务委员1人,增加代表17名。第三次会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如何推销20万份胜利公债》的报告,并根据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作出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改名赣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决定。常务委员增至31人。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6月25~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67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为完成赣州市目前中心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由33名委员组成的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袁功庭,副主席陈昌霖、杨盟、晏任周、汤平。收到代表提案176件,经整理合并为112件。
  此届共召开5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0年8月14~15日召开。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1949年和1950年财政概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25人、市长1人、副市长2人,增选荣华为副主席。第三次会议于1950年11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当前国际形势的报告》,决定将赣州市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改名赣州市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委员会,并推选钟兆麟为主任委员。第四次会议于1950年12月14~16日召开代表17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整风总结报告》、《土地改革运动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第五次会议于1951年6月7~1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赣州市人民爱国公约》、《开展镇压反革命,依靠工人阶级为生产服务》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72件。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8月14~1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7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处理反革命分子报告》、《关于抗美援朝工作与捐献飞机大炮报告》、《关于财政概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39人,主席朱轮,副主席彭山、荣华、江炳炎、晏任周。收到代表提案276件,经整理合并为197件。
  此届共召开4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10月10~14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充分发动工人及其他劳动人民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12人为出席江西省首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收到代表提案279件,经整理合并为190件。第三次会议于1952年1月30日至2月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赣州市开展“三反”运动以来的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429件,经整理合并为338件。第四次会议于1952年8月14~15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巩固“三反”、“五反”的胜利,依靠工人阶级,为完成今年增产节约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对402名劳模功臣进行了奖励。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12月15~1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214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文化建设而努力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第四届协商委员会委员37人,主席周若庄,副主席黄为、曾广铭、李驹良、赵学诗、蓝祥绪、熊永祥;选举产生新的政府委员会委员29人、市长1人、副市长2人。收到代表提案537件。
  此届共召开4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3年2月28日至3月2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关于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收到代表提案242件。第三次会议于1953年10月17~19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全市人民紧急行动起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而奋斗》、《赣州市四个月来普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168件。第四次会议于1953年11月20~2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实行粮食计划供应,取缔粮食投机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第二节市人民代表大会普选 1953年3月28日,根据《选举法》,赣州市成立选举委员会,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按自然村和城市居民区划分选区,选举出席市、区、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水东乡和第十三街进行普选试点后,全市普选工作于1953年8月中旬全面铺开。区、乡成立选举委员会,拟定选举计划,开展选举宣传,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发放《选民证》。区、乡选举委员会邀请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群众代表共同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民讨论。根据选民意见协商修改补充后,作为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于选举前按选区公布。召开选举大会时,选举监票、计票和写票人员,对不能到会投票的残疾人、孕妇、老人等,设置流动票箱上门投票。此次普选于12月上旬结束。1953~1997年,共进行13次普选,选出市人大代表2767名,乡(区)人大代表3112名。
  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6月21~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175名,列席代表26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选举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五年来施政工作总结》、《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53年财政决算和1954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收到代表提案1112件,经整理合并为501件。
  此届共召开4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3月10~15日召开。会议在听取审议与通过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报告后,选举产生赣州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市长1人、副市长2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526件,经整理合并为280件。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0月5~10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补选杜昭为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市人民委员会委员2人。收到代表提案160件,经整理合并为123件。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6月15~1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1956~1957年工作计划纲要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182件,经整理合并为152件。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170名,列席代表24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关于赣州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市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新的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市长1人、副市长4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377件,经整理合并为241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5月17~22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提案245件,经整理合并为167件。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9~23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继续精简机构、紧缩编制,进一步加强劳动战线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267件,经整理合并为180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5月5~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39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纲要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及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市长1人、副市长3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产生江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收到代表提案305件,经整理合并为208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4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8年12月19~2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迎接1959年更大跃进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提案218件。第三次会议于1959年5月18~2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59年国民经济规划》、《市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提案232件。第四次会议于1960年2月25~2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增选副市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215件,经整理合并为156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0年12月24~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7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市长1人、副市长4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274件,经整理合并为131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12月17~2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市长1人,增选副市长2人,补选市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收到代表提案415件,经整理合并为110件。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6月24~2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180名,列席代表43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江西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人。收到代表提案427件,经整理合并为179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5~2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收到代表提案257件,经整理合并为150件。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7月8~1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继续动员和组织城市青年积极参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提案253件,经整理合并为125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5年10月25~29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170名,列席代表1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选举产生市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市长1人、副市长4人、市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代表提案237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66年4月14~16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市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提案95件。
  赣州市革命委员会 1968年4月3日,赣州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在赣州市体育场举行群众大会,宣布成立赣州市革命委员会,宣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赣州市革命委员会的批复》和赣州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批复确定赣州市革命委员会委员75人,其中常委15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选举产生江西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人。1977年8月,由市革命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协商确定江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人。为保持历史的连续性,赣州市革命委员会作为赣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1月23~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588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革命委员会委员40人、主任1人、副主任7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7月23~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59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78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市1978~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收到代表提案1301件,经整理合并为955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14~17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0年、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提案825件,经整理合并为581件。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4月1~4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3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市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人。收到代表提案483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7月10~1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246名,列席代表29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年财政预算》,审议通过《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的议案;选举产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收到代表提案4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29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为议案的1件,其余转作代表建议,经整理合并为532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2~15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议案审查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均属对政府工作的建议,转为建议处理。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05件,经整理共468件。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8~10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收到代表议案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40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提出的议案均属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改为建议处理,经整理共387件。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5月26~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191名,列席代表6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计划安排》、《市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收到代表议案27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均转为建议办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47件,经整理共408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1月12~15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市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选举产生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补选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收到代表议案9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转为建议办理,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0件,经整理共298件。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3月28~31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依法治市实施规划〉(草案)的说明》、《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会议收到代表议案16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转为建议办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2件,经整理共368件。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5月9~1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256名,列席代表85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市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收到代表议案45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将1件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后,提出是否列入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议案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他44件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13件,经整理共752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6~30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增选曾幸琼为副市长。收到代表议案48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转为建议办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9件,经整理共427件。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4~27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议案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转为建议办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2件,经整理共209件。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月8~1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269名,列席代表54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市长1人、副市长6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人。收到代表议案2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改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47件,经整理共401件。
  此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5~18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概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收到代表议案15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除其中1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议决定外,其余14件改为建议处理,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00件,经整理共314件。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4~17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的请求;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副市长2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收到代表议案9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建议采纳,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77件,经整理为286件。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9~22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决定接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和市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1名副主任辞职的请求;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收到代表议案29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建议采纳,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8件,经整理为207件。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4~7日召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表彰5个先进代表小组、4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市长1人,补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收到代表议案3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建议采纳,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1件,经整理为154件。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8年1月2~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代表201名,列席代表84名。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3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市长1人、副市长5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人。收到代表议案20件,经大会秘书处审议,对11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必须建立社会配套联动的110运行机制”的议案,建议由市公安局拿出具体方案,并由大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他议案列为建议采纳,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9件,经整理为228件。
  [=此处为表格(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情况)=] 说明:第七届代表数为市革委会委员数。
  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7月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选举产生。至1998年,共选举产生6届常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此处为表格(市第九至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 [=此处为表格=] 内设机构 1980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内设1室3组:办公室、政法组、经济组、科教文卫组。1984年8月,将原1室3组改为4个办公室,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科教文卫办公室。1987年6月,将经济办公室改名财政经济办公室,科教文卫办公室改名教科文卫办公室。1988年8月27日,增设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
  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每两个月至少开1次例会,所作决议须全体委员超过半数通过。1980年11月至199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例会112次,其中第九届28次,第十届20次,第十一届25次,第十二届19次,第十三届20次。
  常委会重要活动任免市级国家工作人员 1980年7月至1995年12月,共依法任免市级国家工作人员639人次,个别任免代市长、副市长38人次。
  决定辖域内重大事项 1980年11月至1995年12月,先后作出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市人民政府收取城市公益费的规定》、《关于全市地名标,准化处理的规定》、《关于公布城区街巷居民区等标准名称的通知》、《关于向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决定》、《关于市树、市花评选结果的报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规定》、《关于峰山森林公园规划的报告》、《关于市“二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三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等的决定,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议事规则》、《关于成立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在赣江、解放、南外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联络办公室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的决定》等。
  开展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执法监督方面,主要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检查。1980年11月至1995年12月,先后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政管理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保证上述法律、法规在境内的贯彻执行。在工作监督方面,主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其改进工作。根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决定,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政绩考察,先后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局、乡镇企业局、二轻局、林业局、教育局、农牧渔业局、科委等局长(主任)进行政绩考察。
  视察调研 1980年11月至199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调查活动224次,在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转达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1985年8月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沙石乡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规定》、《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有关的错误规定进行纠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督办提案在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356件,均及时转交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答复代表本人,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应该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984~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1360件,接待群众来访4080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情况,凡符合政策的,都及时转给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重要的符合政策规定而久拖不决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则亲自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建立人大代表联系制度 1984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代表联系制度,在全市建立代表联系小组26个,规定每年召开4次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1992年1月,表彰人大先进代表小组5个,代表49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和委员还定期或利用工作的机会,与人大代表进行联系。
  第三节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3月,各区、乡镇成立选举委员会,进行普选,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于区、乡镇的数次变更,各区、乡镇从1953~1993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少的为1届,最多的有12届。全市选举产生区、乡镇人大代表共10362人。
  各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传达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批准区、乡镇财政决算和预算;选举产生区、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成员,区、乡镇正、副区、乡镇长和区、乡镇人民政府委员,市人大代表(1980年以后市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决定向市人大提出的议案。
  区乡镇人大常设机构 1953~1987年,区、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由区、乡镇人民政府(公社管理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办理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1987~1988年,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简称乡镇人大主席团)先后成立。此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其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乡镇人大主席团配专职常务主席1人,专职或兼职干部1~2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行政机关赣州自汉高祖六年(前201)建制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县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民国时期,为赣县县政府所在地。1943年,赣州城设赣州镇,隶属赣县县政府直管,直至解放。1949年8月15日,从赣县划出,成立赣州市人民政府。40多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各条战线都取得了巨大成就。
  第一节市人民政府建市以来,市人民政府名称曾几度更迭:1949年8月至1955年3月,名赣州市人民政府;1955年3月,改名赣州市人民委员会。1967年4月起,先后成立党政合一的赣州市革命生产临时委员会和赣州市生产临时委员会,代行中共赣州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的权力;1968年4月,成立赣州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7月,复名赣州市人民政府。
  [=此处为表格(赣州市历届市长、副市长)=] [=此处为表格页=] 职能机构解放初,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同时,成立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全市的各项接管工作。军管会下设军政、公安、文教、物资、交通5个处。1949年9月底完成接管工作。市人民政府设秘书室、公安局、税务局、民政科、建设科、财政科、总务科、工商科、教育科、劳动科等。1955年5月之后,其工作部门增设到24个,即:秘书科、总务科、民政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科、卫生科、劳动局、人事科、人民监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工业科、手工业管理局、粮食管理局、合作事业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体育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等。
  1955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市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作了适当的充实和调整。先后设立的工作部门有: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计划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资局、城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物价委员会、工业交通局、经济委员会、交通管理局、手工业管理局、农林水利局、农业机械局、水土保持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管理局、粮食管理局、农产品采购供应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支行、文化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革命委员会初期工作机构有:办事组、政工组、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保卫组。随后改设为1室10组:办公室和组织、宣传、保卫、工交、农水财贸、文卫、综合、办事、群众接待、总务组。1969年7月,改设为政治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办公室。
  1980年恢复市人民政府。1995年,其工作部门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制改革委员会、编制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劳动人事局、监察局、统计局、民政局、物资局、物价局、审计局、交通局、二轻工业局、标准计量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房地产管理局、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农业机械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局、水土保持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经济贸易局、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卫生局、档案局、司法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移民安置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蔬菜办公室、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
  基层行政机构 1949年9月1日,将原赣州镇所辖27个保划设5个行政区,建立区公所,下辖25个街政委员会和2个村政委员会。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
  1950年3月,城区区公所撤销,由公安分驻所代理区公所职能,下设9个街公所。5月,从赣县划入2个乡8个村后,建立白云、七鲤、水东、水西4个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7月,增设市郊区,建立郊区区公所,管辖4个乡,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51年7月,城区重新建立4个区公所,即第一、二、三、四区公所。郊区4个乡不变。1952年2月,增设虎岗、沿垇、南外、西外4个乡。至此,全市乡一级基层政权机构增至8个。1953年9月,区公所撤销,城内一区、二区和郊区、水上区分别建立区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机构,区人民政府设区长、副区长各1人。9个街公所调整为14个。1954年5月,撤销街公所,成立居民委员会。
  1954年9月,郊区8个乡人民政府改为乡人民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7人。乡级政权组成有:乡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1955年5月各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区人民委员会。1956年1月,撤销区建制,城区设赣江路、和平路、解放路、阳明路街道办事处;郊区设郊区办事处和水上(船民)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专职干部若干人。1957年5月,恢复郊区区公所,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统管4个乡。
  1958年,乡改为人民公社,10月撤销郊区区公所,七里、白云、水东、水西4个乡合并成立章贡乡人民委员会,11月建立跃进公社,又名郊区公社。公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1~3人,由乡长、副乡长兼任,公社设有生产合作、文教卫生、治安保卫、人民武装、民政、财粮、调解等委员会。同月,城区街道办事处合并,建立赣江、解放公社和水上(船民)公社。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兼任社长、副社长。1959年10月,郊区公社撤销,建立水东、水西、黄金3个乡人民委员会(公社)和南外办事处(公社)。1966年,水上公社(办事处)撤销,水上船民由航运部门管理(1987年10月恢复办事处)。
  1968年11月,全市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城区设有赣江、解放、南外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郊区的水东、水西、白云、南桥(后改水南)公社合并成立郊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委员若干人。后撤销革命委员会,设公社管理委员会。
  1979年2月,城区街道人民公社撤销,恢复街道办事处。1984年4月,郊区恢复乡建制,设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设乡长1人,副乡长2~4人。乡人民政府设民政、财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生产建设、人民武装办公室等。
  1987年4月,蟠龙乡、沙石乡改为蟠龙镇、沙石镇,乡人民政府随之改为镇人民政府。1993年11月,水东乡改为水东镇,乡人民政府随之改为镇人民政府。
  至1995年,全市设4个街道(水上)办事处,3个镇、6个乡人民政府;有130个居民委员会,98个村民委员会。
  第二节主要政绩巩固人民政权赣州解放后,市军管会对国民党所有党、政、军、警机关及学校、报社、文化单位和旧政权主办的工厂、企业、银行、邮电、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接管。随后,市人民政府通令,废除国民党保甲制度,建立了区公所、街(村)政委员会。市人民检察署、市人民法院等机关相继成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在接管政权的同时,市警备司令部连续发出布告和通令,凡在境内的国民党党政军机关、武装组织及人员所有的武器弹药、军用器械等,一律限期收缴登记;对留在境内的国民党官兵及其家属也进行登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保证了接管工作胜利进行。
  支援前线 1949年9月,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支前运动的决定》,把9月22日至10月21日作为支前运动月,成立支前委员会,市长亲自负责,全市各界热烈响应,立即掀起了支前高潮。到10月下旬,完成借粮10万公斤和借款4.5亿元(旧人民币)等任务。同时,组织民工、船工配合部队修桥、修路、修船,仅用4天修复西河浮桥,9天修复东河浮桥,提前完成西河大桥修复工程;修整好赣州至韶关的公路,架通电话线1000多公里;妇女还为子弟兵赶做了大批军鞋,支援大军南进。
  1950年11月,全市人民响应中共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在全市范围开展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8月,赣州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作出捐献飞机的决议,号召全市人民订立爱国公约,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市超额完成捐献2架战斗机的任务,并发动95%的群众参加和平签名,订立和修订《爱国公约》,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
  土地改革 (参见《农业》篇)。
  镇压反革命 1951年,依靠群众,集中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5类反革命分子,以及水上的封建把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规定,对上述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分别作了严肃处理,有效地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恢复国民经济建国初,市人民政府面对反动统治遗留下的百业俱损的状况,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在农村实行土改、城市进行民主改革,调动广大工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同时在城乡采取积极措施平抑物价,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到195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69.72%。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至1952年1月,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先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推动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开展劳动竞赛和爱国增产运动 1953年,在工厂企业中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郊区农村开展互助合作、爱国丰产运动。工业、手工业、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都得到了显著发展。工业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国营经济的比重稳定增长;国营商业超额完成销售计划的25.3%,私营商业营业额比1952年增加28.27%。
  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遵循“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原则,1955年春建起8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由86个初级社组建起8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入社土地占总耕地面积的96.16%,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手工业方面,根据“自愿互利”原则,1954年,先后组建9个生产合作社、14个生产小组。1955年发展到44个生产合作社、组。1956年组织起来的生产社、组共83个,社员2846人,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合作化。木帆船运输业和渔业生产船只也纳入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1953年秋,国家开始对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打击资本主义的投机活动,保障了人民生活的稳定和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1954年通过改造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的户数占私营工业总户数的53.7%,私营商业纳入批购零售的39户、经销代销的6户。1955年,贯彻执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方针,私营工业接受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的占私营工业总数的58.3%;纳入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的户数占私营商业总数的21.66%。至1956年上半年,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开展增产节约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市各条战线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运动中,对职工进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教育,发动职工开展比学赶帮劳动竞赛。工业和手工业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全面完成计划为中心,开展抓关键、堵漏洞、算细帐、找差距、改进操作、革新工具的竞赛活动;农业开展“四好”社队、“五好”干部、“六好”社员的竞赛活动;商业开展以降低商品流通费用,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的改善经营管理竞赛活动。1954年,全市工业、农业、基建、交通、财贸等部门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全市创造与革新项目6814项,实施综合利用项目260多个。通过技术革新,提高了产品产量和质量,挖掘了生产潜力,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效益。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开始脱贫逐步走向小康。城市在对工业、商业企业进行经营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和“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从1984年起,逐步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在工业、商业、蔬菜购销体制、横向经济联合、物价、教育、科技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改革。国有企业围绕搞活企业、简政放权,完善企业内部各种形式的经济(经营)责任制。通过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生产经营情况逐年好转。市属工业总产值1984~1986年依次比上年增长15.44%、21.9%、13.7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逐年递增18.31%、11.8%和11.2%。90年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工业、农业、流通、财税等改革的新路子。工业首先在国有企业推行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出售、先售后股、职工身分股权化等多种改革。1992年,实行联合兼并企业8家,托管出售企业8家,股份制改造企业26家。1995年,工业企业全面推行“一试点,两推开”,大胆实施兼并、转让、拍卖加租赁、托管、破产和联合,已实施公司制试点7家,全员风险抵押经营27家,兼并7家,转让1家,拍卖加租赁1家,托管1家,破产1家。农村改革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为前提,以生产要素入股的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新的农业发展模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建设开发区 1990年8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创建黄金岭经济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开发区位于市郊西南侧的黄金岭,东与黄金机场毗邻,南接章江大桥,西靠章江水轮泵站,北邻森林铁路,105国道横穿其间,与古城区仅一河相隔。1993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1994年,中共赣州地委、赣州地区行署决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县级单位。开发区规划面积10.93平方公里,已开发约3平方公里。至1995年底,综合投入资金1.5亿元,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各项基础设施较完善。区内辟有主干道黄金大道,长1300米,另有与主干道相接的区间道路7条,硬化道路8800米;建有日供水能力5万吨的赣州市第二自来水厂、11万伏变电站,已开通100门程控电话,排水排污也形成了系统网络。开发区已有企业78家,其中“三资”企业12家,国有企业21家,私营企业30家,区直属企业15家。主要生产、经营项目有有色金属选、冶,机械、车辆维修,食品加工,日用化工品加工,复合肥料生产,家具制造以及建筑、商业、饮食服务等。企业综合生产能力13.94亿元。“三资”企业总投资达1046.3万美元。区内一批名牌产品如绿凉牌苦瓜酒、冬冬宝床上用品等畅销海内外,初步形成新型工业园区格局,已成为赣州市展示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和高新技术成果的“窗口”。
  金坪工业村处在105国道与赣丰公路的交汇处,与开发区接壤。首期开发0.32平方公里,村内已实施平整土地、通水、通电、通讯、通路等,并被国家农业部定为全国乡镇企业中西部合作示范区。
  招商引资 1980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丹麦和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技术交流和引进设备、资金、人才及“三来一补”等形式的合作。1991~1995年,兴办“三资”企业154家,引进外资2726万美元,内资3.3亿元,“三资”企业出口创汇3757万美元。1995年,新批“三资”企业42家,引进外资960.27万美元,“三资”企业出口创汇2456.19万美元,上交利税448.57万元。
  支援铁路建设 1992年8月,市人民政府成立赣州市支援京九铁路建设领导小组,12月成立赣州市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1993年1月,京九铁路经过的水东乡、沙河乡、沙石镇和南外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使支援铁路建设工作形成了有组织机构、有领导分管、有人具体负责的局面。京九铁路赣州段开工至开通期间,采取土地先用后征,房屋先拆后补的措施,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全市累计征地2082.21亩,拆迁房屋8.1万平方米,保证了京九铁路赣州段按期建成和全线营运。
  强化社会治安多年来,市人民政府加强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90年代,社会治安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打击盗窃、抢劫、诈骗、强奸、流窜犯罪等专项斗争,保证了社会稳定。1991年,制订并执行《1991~199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驻市、市属139个单位与市长签订了治安责任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次的治安巡逻、联防,同时坚持“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1994年,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六法两条例一办法”的普法教育,学习人数达30.21万人,受教育面占94.4%。同年还组建刑侦、巡警两支大队,强化严打力度。199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坚持“严打”斗争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和专项整治。1991~1995年,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439起,打击一批各类犯罪人员,查处一批治安案件,确保了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推进文化建设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文化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于50年代和90年代先后提出“大搞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的号召,实施“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科教事业迅猛发展。1954年,全市获得技术革新成果150多项。1960年,完成技术革新项目100项。到1995年,全市通过评审的自然科技成果达3400多项,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31项,获省部级奖励的314项。对原有残缺不全的国民教育进行接管、整顿、调整、巩固、提高和改革,健全了由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组成的教育体系。到1995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首批“两基”达标市,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市,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文化影视设施日趋齐全。卫生工作已形成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制定和执行《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和全民健身121工程实施方案》,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深入。
  加强环境保护市人民政府于1990年制订《关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意见》,普遍推行环境保护责任制,有11个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使城市环境溶入了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比,连续5年总分列江西省城市第一。1993年,对大气废气和废水、土壤、生物、噪声等5大类97项进行监测分析,各项指标均获省级计量认证,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场建设市人民政府切实抓紧市场建设。1949年11月在赣州公园西北墙外新建摊棚169间。1967~1968年新(扩)建南门口、三康庙市场3栋计1777平方米。80年代起由政府牵头,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兴建了煤炭交易市场、商业城、稻香村和卫府里等一批市场。至1996年底,全市市场建设总投资2.3亿元,新(扩、改)建城乡市场54个,其中农贸市场25个、专业市场29个。市场总面积36万平方米,棚顶(含室内)面积占80%。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市人民政府从50年代起,着力加强城市建设,特别是在90年代,调整、确立“新区开发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设方针,加快了城市发展。50年代,开始向城南发展,城市规模开始突破古城3平方公里范围。紧接着又突破河套区,向水东、水西发展,建立沿垇、虎岗、水西的新工业区。随着京九铁路的兴建,又以章江新区和火车站北区为中心,扩大市区范围。到1995年,建成区面积已扩展到19.69平方公里。同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956年起,先后兴建了西河大桥、东河大桥、西河人行桥、南河大桥、赣州大桥。1958年开始兴建红旗大道,之后以红旗大道为主轴,新(扩、改)建了黄金大道、八一四大道、文明大道、厚德路东段、东桥路、西桥路、东阳山等道路20多条,并在全区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在疏通原有下水道的基础上逐年增设排水设施,1991~1995年,新(改)建马扎巷等下水道10条,计12公里。1995年,全市下水道总长达74公里,比建国时增加3倍多。同时,新建建春门、涌金门钢闸门等一批防洪设施,确保城区排水和安全渡汛。新建供水、供气工程,1951年3月,在和平路双龙井安装水泵和水箱,建起第一个供水站。1960年建成自来水厂,1965年建成南河第二自来水厂,1995年水厂日供能力达14.5万吨,用水普及率达97.9%,自来水质量达标率保持100%。供水管网引过三河(东河、南河、西河),满足了城市居民和工业用水的需要。煤气工程于1990年1月投产供气,日生产能力12万立方米,至1995年底,煤气用户达2.85万户。
  园林建设建国前,全市有中山公园、赣州公园(1944~1949年一度称中正公园)、天竺山公园,总面积3公顷。建国后,市人民政府通过发动市民参加义务劳动等措施,相继增建了八境公园、儿童公园、滨江公园及南门广场东园、西园,总面积达16.64公顷。八境公园,建国前是一处堆放垃圾、沤肥的场所。1954年,市人民政府动员全市人民义务劳动进行修建,至1956年底,建成公园面积7.63公顷,其中水面5.6公顷,植树1200株,建成游泳池1座,石拱桥3座,亭、榭4座,陈赞贤烈士纪念亭1座。同时,全市广泛实施“无裸土工程”。1985年,全市园林绿化面积571.8公顷,城区公共绿地面积45.7公顷,人均占有2.39平方米,覆盖率24.20%。1987年市区植树18万余株,其中公共绿地植树2万余株,铺草皮6.71万平方米,种植绿篱3.98万米,培育盆花15万余盆。1988~1995年,新建绿化带1.73万平方米,花坛7个,新增绿化面积43.97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1%,人均公共绿化地4.52平方米。郊区基本消灭宜林荒山,森林覆盖率达49.1%。1986、1991、1994年获全国绿化先进城市称号。
  新建修葺名胜古迹和风景区郁孤台,于1959年修复,1983年按清代格局重建,台高3层17米,仿木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360平方米。八境台始建于北宋,历有废兴,1976年毁于火,1983年,仿古重建,台高28.5米,占地574平方米。夜话亭始建于明代,“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毁。1981年,夜话停修复,苏阳二公夜话图碑刻重新竖立,碑高2.2米,宽0.73米,篆文题额、楷书文书。通天岩移交市管后,1961年6月编制修建规划方案,1962年4月群玉阁(望江亭)竣工,1986~1995年,又先后兴修山门、玉岩亭、惜春亭、怡情亭和接待室等。同时,维修广福禅林内的天然岩洞“神窟”、将军楼、通天湖等。峰山,建国后被辟为风景游览区,1979年,兴修沙石埠至山顶的盘山公路。1980年,在峰顶建707电视台,并兴建了峰山别墅,建有楼、亭等景观。此外,还修葺了文庙,加高加固了涌金门至八境台的古城墙、修复了涌金门仿宋城楼等一批文物古迹。
  菜篮子工程建设建国初起,市人民政府一直把“菜篮子工程”建设摆到议事日程。50年代,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相继发布关于加强蔬菜生产与供应、大量发展猪鸡鸭鹅生产的指示、布告,70年代成立负责管理、协调蔬菜生产的专门机构,制定一系列蔬菜产销政策。1994年,通过发展以“菜篮子工程”为主的郊区“三高(高产、高质、高效)”农业,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突出发展蔬菜、畜禽、水产、水果四大支柱产业。在巩固老蔬菜基地的基础上,开辟新的蔬菜专业村,发展反季节蔬菜生产;扶植一批畜禽生产专业大户,扩大养殖水面,引进鱼类新品种,加速发展特种养殖业。至1995年,商品蔬菜种植面积达3万亩,其中反季节蔬菜5000亩,蔬菜总产量达15万吨;建立养殖生产基地(专业村)11个,肉类总产量达1.15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3420吨,其中特种水产品950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赣州市民历来有爱清洁的传统习俗。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倡导发扬这一传统风尚。1949年9月1~7日,首次开展秋季清扫运动周,全市人民清除城区大街小巷和庭院内外的积存垃圾。从1951年开始,每年都开展春、夏、秋、冬季清扫运动。1952年5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美帝细菌战争”的号召后,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1953年2月,将赣州市卫生委员会改名为赣州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简称市爱卫会),由市长任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为市爱卫会常设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设立爱卫会组织。驻市、市属单位的爱国卫生运动,统一由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和管理。80年代以前,在省、地各次爱国卫生检查评比中,赣州市均名列前茅。1990年以后,爱国卫生的中心转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市人民政府精心组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战,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创卫”高潮。地、市党政领导重视,亲自动员部署、带头参加、检查督促;各级爱卫组织制订一整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管理措施和检查评比标准;驻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面貌不断改观。1990年以来,赣州市连续5次被评为江西省城市爱国卫生工作(创“三优”)第一名,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江西省卫生城市”称号,并在南门广场竖立金属雕塑标志,连续3次被全国爱卫会评为全国县级市卫生城市。
  举办宋城文化节 1994年12月18~19日,赣州市举办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文化活动——’94中国赣州宋城文化节。应邀出席的有中央、省、地、县市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新闻记者及来自日本、菲律宾和台湾、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计1300多人。宋城文化节期间,举行了隆重热烈的开幕式文化表演。由2000多名男女青年组成的28支表演队和以赣州名胜古迹、经济成果、微缩景观造型的30辆彩车,展示了赣州古宋文化风采和当今改革开放新姿;举办了“宋城之夜”游园焰火晚会、文艺晚会、“欢乐在影城”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推出招商引资项目127个,签订项目116个,金额达2.04亿美元;商品展销实现销售总额5.8亿元。通过举办宋城文化节,对内增强了市民的“爱我名城、建我名城”意识,对外扩大了交流,增进了友谊,加强了合作,提高了赣州市在海内外的知名度。
  第三章参政机关清宣统二年(1910),成立赣县议事会,选举陈瀛为议长。
  1941年7月,始行代议制,成立赣县行政会议,为民意议事机关。行政会议由当然会员(县党、政、军、文主官)、聘用会员(地方人士每乡1人,职业团体每团体1人)组成。行政会议闭会期间,由票选驻会会员5人组成常驻会员委员会,负责传达民意、审核预算款项和收支。行政会议先后开会4次。
  1944年1月,成立赣县临时参议会,为县政府咨询机构。县临时参议会,由江西省政府圈定参议员28人组成,以陈任中、廖仰文为正、副议长。1945年10月,选举第一届县参议员54人,其中各乡镇1人,农会5人,工会2人,商会、渔会、教育、自由职业团体各1人,并于12月25日开会正式成立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会选出陈体乾为议长,李荣生为副议长,谢建华为第一届省参议员,陈建中为候补省参议员。1949年3月,谢建华当选中央立法委员。县参议会为地方民意机构,每3个月开会1次,由县政府报告执行决议情况,参议员质询讨论各项重要提案,决议后协助政府贯彻执行。
  第一节市人民政协 1949年12月,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赣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改称赣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根据全国政协的决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代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职权。市协商委员会是赣州市最早的协商参政机构,也是市政协的前身。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简称《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赣州市委员会(简称市政协)于1955年2月成立,“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工作,1979年9月恢复活动,并进入发展的新时期。
  市政协委员数由第一届委员会的75名增加到第十届委员会的268名;参加界别由第一届委员会的19个增加到第十届委员会的25个。市政协委员人选安排,中共人士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40%,非中共人士一般不低于委员总数60%;常务委员中,中共人士一般占常委总数的35%左右,非中共人士一般占常委总数的65%左右。
  全体委员会议第一届委员会会议 1955年2月22~24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75名,来自19个界别。会上,中共赣州市委书记、市协商委员会主席黄为致开幕词并作政治时事报告,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李驹良传达江西省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精神,市协商委员会副主席曾广铭作市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市委第二书记汤化生作题为“全市人民团结起来,为完成1955年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一届委员会常委25人,正、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1956年1月20~23日,一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着重讨论全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同年11月,增选副主席1人。
  第二届委员会会议 1957年6月19~24日召开。委员145名,来自22个界别。会上,中共赣州市委书记、市政协代主席汤化生作政治报告,副主席曾广铭作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市政协二届委员会常委39人,正、副主席6人,秘书长1人。
  第三届委员会会议 1959年5月17~2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155名,来自23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全体委员列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委员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从此形成制度;选举产生市政协三届委员会常委41人,正、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1960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三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补选主席1人,增选副主席1人。
  第四届委员会会议 1962年12月16~2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187名,来自23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陈锐作的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四届委员会常委53人,正、副主席11人,秘书长1人。1963年12月24~28日,四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第五届委员会会议 1965年10月24~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177名,来自23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陈锐作的四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五届委员会常委49人,正、副主席11人,秘书长1人。1966年6月14~16日,五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
  第六届委员会会议 1980年7月22~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21名,来自25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谭吉如作的五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六届委员会常委55人,正、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1982年3月13~16日,六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王德龄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增选副主席2人,常委5人,补选秘书长1人。1983年3月31日至4月5日,六届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钟兆麟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张德华作的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第七届委员会会议 1984年7月9~14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35名,来自23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刘慎谦作的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赖志刚作的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七届委员会常委55人,正、副主席9人,秘书长1人。1985年4月11~16日,七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邱承泉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刘慎谦作的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增选副主席2人,常委2人。1986年4月7~10日,七届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邱承泉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刘慎谦作的七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增选副主席1人,常委2人。
  第八届委员会会议 1987年5月25~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45名,来自24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谭吉如作的七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刘慎谦作的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委47人,正、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1988年1月11~14日,八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曹俊树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宋耀祖作的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增选副主席2人,常委2人。1989年3月27~31日,八届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曹俊树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宋耀祖作的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第九届委员会会议 1990年5月7~12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62名,来自24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郑文芬作的八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钱源恒作的八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九届委员会常委50人,正、副主席8人,秘书长1人。1991年3月26~30日,九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朱文埜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钱源恒作的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增选副主席2人,常委3人,并同意1名副主席辞职。1992年3月24~27日,九届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郑文芬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钱源恒作的九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十届委员会会议 1993年1月8~11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68名,来自25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袁国珍作的九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钱源恒作的九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十届委员会常委49人,正、副主席9人,秘书长1人。1994年3月15~16日,十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主席袁圣炳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钱源恒作的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增选副主席1名,常委3名。1995年3月13~16日,十届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林培祁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袁国珍作的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增选副主席2名,常委2名。1996年3月18~21日,十届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曾幸琼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袁国珍作的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1997年3月4~6日,十届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钱源恒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袁国珍作的十届四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补选主席1人、副主席2人,并同意5名正、副主席辞职。
  第十一届委员会会议 1998年1月2~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委员249名,来自22个界别。会议审议通过副主席罗爱兰作的十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副主席袁国珍作的十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市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委42人,正、副主席7人,秘书长1人。
  常务委员会议第一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6次。会议协商通过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协商讨论公安部关于战争罪犯的发言,对各类战犯的处理问题提出意见34条;研究关于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加强各界人士政治学习等事项,并作出相应决定。
  第二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2次。会议主要学习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文件;研究在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中开展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问题,成立处理右派分子临时小组;协商通过关于在民主党派、知识界、工商界开展“三献”(献计策、献技术、献力量)运动的决定。
  第三届常委会议共召开9次。会议就学习毛泽东著作、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42周年、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等进行协商讨论,并作出相应决定。
  第四届常委会议共召开7次。会议就市政协常设机构设置,开展“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开展“大学毛主席著作,大学解放军,大搞比、学、赶、帮竞赛”的革命化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进行协商讨论,并作出相应决定。
  第五届常委会议共召开3次。“文化大革命”期间,市政协被迫停止工作。市政协恢复组织活动后,于1980年4月召开五届三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入学习、热情宣传、坚决贯彻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公报和邓小平副主席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决议”。
  第六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9次。会议主要学习讨论《政协章程(修改草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邓小平文选》等,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关于赣州市幼托、中学教育,城市“三污”(污水、垃圾、粪便),蔬菜供销,实施《食品卫生法》,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协商讨论;协商通过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议程、常委会工作报告等主要文件和七届委员会委员人选、界别设置等事项。
  第七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6次。会议主要学习《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并讨论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报告,就增强企业活力、推广科学种田、抗灾夺丰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海外统战工作等方面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协商通过召开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八届委员会委员人选。
  第八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4次。会议主要学习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和讨论中共赣州市委关于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廉政建设等情况通报;听取并协商讨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等情况通报,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协商决定八届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事项;协商通过召开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九届委员会委员人选。
  第九届常委会议共召开14次。会议主要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等,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并讨论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形势、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乡镇企业、引进外资、经济开发区建设、搞活大中型企业等情况通报,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协商决定市政协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事项;协商通过召开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十届委员会委员人选。
  第十届常委会议共召开26次。会议主要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等,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并讨论关于“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京九铁路赣州站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举办’94中国赣州宋城文化节、创建国家卫生城、开发旅游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等情况通报;听取并讨论中共赣州市纪委关于反腐败斗争、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打”斗争情况通报;协商决定市政协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事项;协商通过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
  主席会议市政协六届委员会以前,因未设专职主席等因素,主席会议召开次数少,未形成制度。
  第七届主席会议共召开24次。其主要内容:听取关于全市整党、中共赣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等情况通报;研究决定市政协工作机构设置,机关开展“创三优”活动,召开市统战系统为“四化”服务表彰大会,动员委员为“双增双节”运动献计出力等事项,协商通过正、副主席工作分工,工作机构负责人,增补副秘书长等人事任免名单。
  第八届主席会议共召开26次。其主要内容: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整工资等情况通报;协商讨论万安水电站库区赣州市防迁方案、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的暂行规定》,开展纪念建国40周年、人民政协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等工作;研究决定正、副主席工作分工,工作机构设置,进行考察调查,开展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召开委员为“四化”服务表彰大会等事项;协商通过有关政协人事任免名单。
  第九届主席会议共召开18次。其主要内容: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步房改方案实施意见、公费医疗改革、城市建设、计划生育、卫府里市场改造、开征个体屠商营业税等情况通报;研究决定开展各界人士“爱赣州、献良策、办实事、作贡献”活动,举办中秋赏月会,换届工作等事项;协商通过有关政协人事任免名单。
  第十届主席会议共召开27次。其主要内容:听取和讨论全省城市综合治理、教育“双基”等督导检查团检查评估赣州市、火车站区域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宋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等情况通报;协商研究关于甘蔗生产、社会文化市场、市郊种养业发展、第三步房改方案、经济开发区建设等考察情况,评选“双好”委员和优秀提案等事项;协商通过有关政协人事任免名单。
  常设机构市政协第一、二届委员会均设立学习委员会(简称学委会)和社会政法、文教卫生、对资改造、解放台湾等4个工作组。第三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和社会、科技、家属、文教卫生、工商、和平解放台湾等6个工作组。第四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和社会、科技、家属、工商、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对台、归国华侨、文史资料等9个工作组。第五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对台侨务、文史资料、民族宗教等5个工作组。第六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对台侨务、文史资料、民族宗教、科技、经济工商等7个工作组。第七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和文史资料、科技、工交城建、医药卫生、农业、文化教育、财贸、妇女、法制、祖国统一、民族宗教等11个工作组。七届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文史资料工作组改为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将工交城建组分设为工交组和城建组。第八届委员会设立学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和工交、农林、财贸、城建、科技、教育、文体、医药卫生、法制、妇女、祖国统一、民族宗教等12个工作组。1988年12月,市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将上述12个工作组改称12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九届委员会设立学习、提案、文史、工交、农林、财贸、城建、科技、教育、文体、医药卫生、法制、妇女、祖国统一、民族宗教等15个专门委员会。为规范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市政协制订和修订《学委会工作简则》、《文史委员会工作简则》、《提案工作条例》和其他《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第十届委员会设立学习、提案、文史、工交、农林、财贸、城建、科技、教育、文体、医药卫生、法制社团、妇女、民族宗教、“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工作等15个专门委员会。市政协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市政协主席由兼职改为专职,专职副主席有中共人士,也有非中共人士;机关人员不断充实,办事机构日益完善。第九届委员会期间,机关工作人员24名,其中不占编的正、副主席4名。
  1982年,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在郊区公社建立6个委员小组;第七届委员会在全市7个乡(镇)建立委员小组;第八届委员会将乡(镇)委员小组改称委员联络小组,并在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委员联络小组。1988年12月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制定《乡(镇)、街道委员联络小组活动试行规则》。1989年10月八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撤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成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正局级单位),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受市政协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的双重领导。1991年九届四次常委会议,制定《联络办公室工作简则》。1993年2月,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再设立市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成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此处为表格(市政协历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政协主要活动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努力做到“三在前”和“三在先”,即重大决策协商在赣州市委决定之前、市人大通过之前、市人民政府实施之前;制定赣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先协商,对重要人事变更和人民生活中重要问题先协商,制定地方性政策和规章先协商。民主监督贯穿于决策实施之中,参政议政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为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会期间,制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第九届委员会期间,制定《提案工作条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第十届委员会期间,制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并修订《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和《提案工作条例》。此外,联谊工作、学习与文史资料工作、信息与咨询服务工作也是市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协商召开政协例会出席历届政协会议的委员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历届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邀请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
  专题协商座谈从第七届委员会起,市政协选择对赣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采取专题协商会、研讨论证会等形式,就赣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搞活国有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农业总体开发,住房制度改革,开发旅游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协商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1987年赣州市被定为江西省计划单列市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市之后,市政协就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用好用活用足上级赋予的各项政策等问题,在常务委员会议上多次进行协商讨论,提出要有敢变、敢争、敢放、敢拓的胆略和勇气,组织好商品生产的外循环,加快成立各类企业集团,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养殖业等意见,得到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其中不少意见被市人民政府制定改革方案时采纳。1991年11月召开的搞活国有企业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提出对国有企业“要坚持综合治理,一手抓改善企业外部条件,一手抓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4条建议,得到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1993年,为开发赣州市旅游资源,市政协组织协商、监督、咨询系列活动,就完善现有旅游场所设施、充分发挥旅游场所功能、提高旅游效益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协商研讨,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成为赣州市发展旅游业决策的重要依据。
  对口联系协商市政协第八至十届委员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举行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等共133次,就国营商业改革、建立高新科技开发区、发展职业教育、招商引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保护古城建筑等方面,广泛进行研讨论证,促进了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各专门委员会在与市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和协商中,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和专业特长,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和协作,注重广泛团结、广交朋友、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在“广”字上下功夫,在“专”字上做文章,使各项协商监督活动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民主监督专题调查和考察在开展调查考察工作中,市政协注重抓5个环节:一是确定调查考察的专题、目的、方法,挑选学有专长和懂行的委员参加调查考察;二是邀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提供背景资料;三是实地调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问情况、个别走访交谈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四是开展座谈研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考察报告,送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第八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就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多种经营、山林资源开发、食品卫生、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清理整顿公司等调查考察43次,写出专题报告34份,提出意见和建议142条。考察红旗水库灌溉效益问题后,提出加强水库管理、抢修病险工段、增加库容量、提高灌溉效益等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1989年,红旗水库在安全渡汛情况下,提高水位1米,增加蓄水量50万立方米,在大旱之年为10个村增加灌溉面积2000亩。第九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着力发挥专业优势,围绕经济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党政决策的难点,选准题目,开展调查、视察和考察42次,写出专题报告37篇,提出意见、建议251条。1990年,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全市工商市场和批发市场进行考察调查,提出“加速产品、产业、投资结构调整”等5条摆脱市场疲软的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在《人民政协报》作了报道。第十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开展国有工业企业经营效益、农村奔小康示范村建设、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乡镇企业发展等调查考察53次,写出专题报告48份,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249条,为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科学决策和决策后的正确实施提供了依据和咨询服务。1993年3月,市政协组织委员深入不同类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考察,就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积极稳妥地扩大股份制试点,以及在试点的运作方式、方法和途径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股份制的实践与探讨》专题报告,引起省、市有关方面重视和新闻媒体关注。
  办理政协提案市政协提案工作始于第三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七届委员会以前的历届全委会议上,均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查处理,大会闭幕后由常委会负责提案的办理。1985年1月,市政协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委会议闭会期间负责提案审查和处理工作的常设机构。随着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和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的实施,提案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市政协除做好提案的征集整理、审查立案、领导阅批、转送催办、结案归档等外,还参与有关提案的办理,组织办案考察和办案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整个提案办理工作既有计划安排,又有检查落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市政协第三至十届委员会共收到提案4550件,多为各个时期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问题。1995年关于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抑制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提案,引起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视,被列为全市“十大攻坚战”之一。市人民政府为此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开发种养基地,有效地增加了肉禽蛋和蔬菜的供给。同时,开设平价米定量供应,征好用活物价调节基金,加强物价监督管理,使生活必需品价格逐步趋于平稳。
  参加调查和检查活动第八至十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推荐委员参加计划生育、创建国家卫生城、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冬种冬修冬造等督促检查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1990年3月,市政协被评为江西省政协系统协商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参政议政市政协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规定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第七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开展为改革开放和搞活经济献一条好计、做一件好事、写一篇好文章的“三个一”活动。在53名委员中,提建议66条,做好事69件,写文章24篇。1986年,市政协被评为全省政协委员为四化建设服务先进集体。
  第八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开展“爱赣州、献良策、办实事、作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两个40周年”(新中国诞生40周年,人民政协成立40周年)活动。委员提合理化建议459条,撰写论文50多篇,其中获市级以上奖励的30多篇。
  第九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继续在全体委员和各界人士中开展“爱赣州、献良策、办实事、作贡献”活动。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578条;撰写论文和调查报告90多篇,其中不少论文在有关专题会议上交流和报刊上发表;190多名委员和有关人士被评为有关部门(单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第十届委员会期间,市政协在全体委员中开展“双好”(本职工作好、参政议政好)委员活动;开展以“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作一次有效调查,广交一批朋友,引进一个客商,促成一个项目,创造一份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竞赛活动。委员提合理化建议590多条,开展调查250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和关系结交朋友260多人,引进客商70多人,引进或协助引进和促成项目60多个,引进资金2.6亿多元。
  “三胞”联谊与横向联系市政协先后设立解放台湾、和平解放台湾、对台、归国华侨、对台侨务、祖国统一、“三胞”等工作组(委员会),开展“三胞”联谊工作。第六届委员会增设“台湾同胞和去台人员亲属”与“归国华侨”两个界别,安排委员各3人;第八至十届委员会设立“三胞及其眷属”界别,每届均安排委员10多人。按照“立足大陆,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海外”精神,市政协与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筹备,于1986年12月成立赣州市“三胞”联谊会。根据全国政协“广交朋友,宣传政策,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增进共识,促进统一”的要求,市政协充分发挥其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一是通过会议、走访、接待和传统节日思亲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统一思想,明确政策,增进共识;二是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咨询、调查考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保护台、侨胞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和推动“三胞”及其眷属为赣州经济发展服务。第十届委员会期间,“三胞”界委员利用海外资金,在小南村投资200多万元,建造住宅楼;引进资金260万元兴建度假村;在’95赣台经贸洽谈会和展销会上,“三胞”界委员邀请21位客商参会,签订合同项目8个,总投资2813万美元。
  市政协采取组织学习考察、开展咨询服务、参加横向联系会议、交流书刊资料等方法,做好横向联谊工作。1989年11月22日,闽赣2省13县(市)政协工作横向联系会议第四次会议在赣州市召开。会议讨论新时期人民政协、统战工作如何为改革开放、统一祖国服务的问题,达到了互相学习、增进友谊、互通信息、共同提高的目的。
  学习活动与文史资料征集整理市政协学委会于1955年3月成立,是成立最早的常设机构。学委会下设中心学习组,成员由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组成。中心学习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安排学习活动。1988年12月,市政协设立学习文史办公室,负责学委会日常工作。学委会注重发扬人民政协“自我教育、自觉学习”的优良传统,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座谈相结合、泛读通读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理论与考察调查相结合等方法,组织委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同时,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专题研讨会、辅导讲座等形式,提高委员理论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市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始于1960年,并先后成立文史委员会和学习文史办公室,负责文史委员会日常工作。文史委员会自成立起,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求实存真”原则,立足统战,面向社会,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赣州市文史资料的征集、撰写、整理、研究、编辑、出版和交流。文史委员会下设文史资料编审小组,具体负责《赣州文史资料》编审事宜。至1997年底,文史委员会共征集史稿490篇,计245万字。其中第六届委员会期间29篇计12万字,第七届委员会期间138篇计41万字,第八届委员会期间100篇计60万字,第九届委员会期间130篇计75万字,第十届委员会期间93篇计57万字。内部出版《赣州文史资料》9辑,其中选辑5辑,专辑3辑,与江西省政协文史委员会合编1辑,共录用史稿267篇,计181.9万字。发行省、市文史资料书刊7697册。与全国30个省市区的257个政协组织和有关学术团体建立了资料交流关系。在1990年8月江西省第二次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会议上,市政协文史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政协系统文史资料工作先进单位;《古城春晓》专辑被评为优秀文史资料读物;1994~1995年,文史委员会被江西省政协办公厅、文史委员会评为《文史大观》宣传发行先进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专辑被’94中国赣州宋城文化节组委会定为礼品书。
  信息与咨询服务市政协编印内部刊物《政协动态》,至1997年底,共出刊328期。1989年4月起,编印不定期内部刊物《政协委员言论》,选编委员在各种例会、专题座谈会和研讨会上反映的社情民意,提出的参政议政意见和建议。至1995年底,共编印《政协委员言论》29期,反映意见和建议329条。内容涉及工业交通、财贸金融、科教文卫、城乡建设、政法、统战等方面,为赣州市决策的科学化提供了大量依据。
  市政协组织委员坚持“面向中小企业、面向集体企业、面向乡镇企业”和“支穷、支难、支急”的方向,选准课题,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定点咨询与巡回咨询相结合、集体咨询与个人咨询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各项咨询服务工作。第六届委员会期间,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一道,成立中医中药、财会经济、土木建筑等7个咨询服务处(组),开展咨询服务项目24个。第七届委员会期间,成立智力经济技术咨询服务部,开展引进技术、合资办矿、传递信息、进行技术改造、加强经营管理、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等项目的咨询服务,参加委员达312人次。第八届委员会期间,就赣州印刷厂引进电脑激光照排科技项目,湖边乡社前4个村双季杂交水稻吨粮田建设,开展咨询服务。第九届委员会期间,开展培训人才、引进技术、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咨询服务40多项,完成技术服务、科技兴农等专题科技扶持项目12个,进行新项目的研讨论证14个;举办科技、金融、卫生保健等内容的专题讲座、培训16期(次),参加学习培训的达800多人次。第十届委员会期间,以专门委员会挂点联系扶持的形式,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开展现场调研、咨询服务,为经济工作和基层办实事。工交委员会数次深入挂点联系的赣州服装公司,为企业扭亏出主意、想办法,使该公司工业产值、产销率和经济效益有了较大增长。教育委员会挂点联系红旗大道第二小学,参与研究学校工作,提出要使常规管理更加系统化,强化德育的全程管理,深化教学研究和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师队伍等建议,为该校办好全区示范性学校献计出力。还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面向社会,开展办学、讲学、科技、医疗咨询等服务,共办校5所,办班11期,下基层义诊、咨询服务2000多人次,接受咨询项目54个,研制、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70多项。
  [=此处为空白页=]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