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316 |
颗粒名称: | 对资改造 |
分类号: | F120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后,贯彻执行中共和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一系列政策、法令,开展了取缔投机倒把,稳定物价,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制度,帮助私营工商业者恢复生产和改善经营等工作。同时,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办法,使之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1954年3月,在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首先对南新、大源、新亚、九洲、协记等5大商号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试点。至1955年8月,全市办起公私合营企业23个。1956年1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1820户工商业户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道路。 |
关键词: | 经济建设 经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