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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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316
颗粒名称: 对资改造
分类号: F120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贯彻执行中共和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一系列政策、法令,开展了取缔投机倒把,稳定物价,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制度,帮助私营工商业者恢复生产和改善经营等工作。同时,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办法,使之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1954年3月,在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首先对南新、大源、新亚、九洲、协记等5大商号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试点。至1955年8月,全市办起公私合营企业23个。1956年1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1820户工商业户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道路。
关键词: 经济建设 经济政策

内容

建国后,贯彻执行中共和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的一系列政策、法令,开展了取缔投机倒把,稳定物价,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制度,帮助私营工商业者恢复生产和改善经营等工作。1952年,在“五反”运动中,根据“又斗争、又团结”的政策和严查宽办原则,对私营工商业户按类划分为守法户(28.67%),基本守法户(63.16%),半守法违法户(7.46%%),严重违法户(0.71%),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教育、处理。同时,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办法,使之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1954年3月,在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首先对南新、大源、新亚、九洲、协记等5大商号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试点。至1955年8月,全市办起公私合营企业23个。1956年1月,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1820户工商业户(其中:定息的560户,占30.77%;经申请代销268户,占14.72%;合作商店250户,占13.74%;合作小组742户,占40.77%)走上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道路。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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