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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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2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大决策
分类号: D05
页数: 7
摘要: 恢复国民经济赣州解放时,市场萧条,生意清淡,部分工商业户停业,有相当数目的职工失业。中共赣州市委在组织接管工作、建立人民政权的同时,决定并主持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广泛宣传共产党的政策,揭露各种谣言,消除群众顾虑,发动市民恢复发展生产,平抑物价,稳定金融,支援解放战争。不久,工商业户纷纷复工复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
关键词: 政党 政治理论

内容

恢复国民经济赣州解放时,市场萧条,生意清淡,部分工商业户停业,有相当数目的职工失业。中共赣州市委在组织接管工作、建立人民政权的同时,决定并主持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广泛宣传共产党的政策,揭露各种谣言,消除群众顾虑,发动市民恢复发展生产,平抑物价,稳定金融,支援解放战争。不久,工商业户纷纷复工复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至1949年底,98.7%的工商业户复工复业。紧接着,中共赣州市委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公私关系,执行公私兼顾政策,允许公营企业代销私营企业产品,贷款给私营企业发展生产;调整劳资关系,普遍签订劳资集体合同,既提高劳方的劳动热情,又调动资方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在工厂开展爱国生产竞赛,要求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发挥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保守思想,掌握先进技术,进一步挖掘潜力,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深入开展爱国丰产运动,普遍提高单产,从而使全市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195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69.72%。
  开展郊区土地改革和城镇民主改革 1950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城市郊区土改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赣州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1950年12月初,在水西乡进行土地改革工作试点,12月26日全面展开。至1951年3月,郊区的土地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2年12月,开展土地改革复查,至1953年1月基本结束。
  赣州解放不久,中共赣州市委决定派干部深入码头开展反封建势力的斗争,废除10多种封建剥削制度,取缔25种旧工会,成立了工人自己的工会组织。1951年,中共赣州市委决定在城镇开展民主改革运动,制订《赣州市民主改革工作计划》,并决定开展水上民主改革,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分别到章江、贡江、桃江、赣江等水域进行民主改革,年底基本结束。通过水上民主改革,摧毁了封建把头制度,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船工、船民的积极性,为发展赣州航运事业奠定了基础。
  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1953年初,中共赣州市委制订《赣州市私营企业增产节约计划(草案)》,要求各级党组织,依靠工人,团结资方,开展私营企业增产节约运动,提高生产质量,降低成本,打开产品销路,改善经营管理,使私营企业的生产走向正常轨道。1953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要求市属各单位发扬战斗作风,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1956年1月,中共赣州市委作出《关于企业中党、政、工、团在组织社会主义竞赛的职责范围的决议(草案)》,要求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认真克服领导竞赛中的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加强具体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使生产竞赛真正形成一个生机勃勃的群众运动,保证全面提前完成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至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面超额完成。市属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完成计划的188.86%、119.14%和118.11%,比1952年分别增长90.46%、55.9%和93.67%。
  开展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共赣州市委于1954年11月作出《关于加强各工厂企业职工业余技术教育的指示》,要求工厂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与生产相结合和从普及着手的业余教育方针,采取多样化的业余教育方式,提高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1958年6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向文化革命技术革命大进军指示,号召全市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大兴技术革新之风,立即掀起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高潮。1958年6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创办职工夜大学,设中国文学、俄语、教育、物理、化学5个系,文学、俄语、教育3个系为4年毕业,物理、化学2个系为5年毕业,学习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四、五晚上。1960年11月,中共赣州市委又发出《关于推行注音识字扫除文盲和大办工农业余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驻市各单位抓住秋后有利时机,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开展注音识字和大办工农业余教育的高潮,元旦前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半文盲,次年春完成扫盲的结尾工作。同时,要求积极办好业余中学和大专班,使业余教育在各单位自成体系。至1960年底,全市共办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的红专学校74所,参加学习的职工达18262人,占职工总数的87.4%,共有13238名职工脱离了文盲。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1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市开展形势宣传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形势的认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信心,实事求是,鼓足干劲,迅速掀起冬季生产高潮,为夺取1962年农业丰收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1962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提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和进一步贯彻执行“六十条”巩固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农村各级党组织,结合生产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认清形势,明确前进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六十条”,彻底解决生产队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夺取明年农业丰收打下扎实的基础。1963年2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关于在干部、党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反对6种歪风,发扬6种正气,即:反对特殊享受之风,发扬遵守国家一切制度、与群众同甘共苦之风;反对恢复落后之风,发扬党的光荣传统、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之风;反对不爱惜国家、集体财产,损公肥私之风,发扬爱惜国家、集体财物,不侵犯国家、集体一草一木、一针一线之风;反对只顾本单位利益,化大公为小公之风,发扬从整体出发,服从全局,支援国家之风;反对各行其事、各自为政之风,发扬服从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令之风;反对腐化堕落,胡作非为,败坏共产主义道德之风,发扬共产主义道德之风。1963年4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关于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彻底揭露和批判各种歪风邪气,大力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先进思想、先进风尚,进一步调动干部群众的集体生产积极性,掀起春耕生产高潮,努力完成农业生产计划,争取实现全年农业丰收。
  加强党的建设 1956年2月,中共赣州市委作出《关于整顿农村党支部的工作计划》,通过整顿,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基本解决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党支部领导方法,建立与健全党支部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党内民主生活,壮大党的组织,加强党对合作化的领导。1961年12月,中共赣州市委制订1962年大规模教育党员、干部的规划,要求全市共产党员和干部系统地读书,认真思考,总结经验教训,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1983年1月,中共赣州市委制订《关于搞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属各单位党组织以中共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以新党章为主要内容,以共产主义教育为核心,切实搞好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不正之风,使每个党员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983年5月,中共赣州市委制订《关于深入开展“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要求每个共产党员按照新党章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 1957年7月,中共赣州市委作出《关于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几个问题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局(科)级以上、工商企业党政工团负责人、学校教导主任以上的领导干部定期参加体力劳动。每年实际参加劳动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个干部参加劳动后由各单位进行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材料。1963年6月,中共赣州市委又发出《关于基层领导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要求工商企业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劳动2个月,科室行政干部每年劳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领导干部每人一本《劳动手册》,劳动后进行登记,以备考察。
  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 1979年4月,中共赣州市委发出通知,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利用一切宣传工具、一切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于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性,把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赣州市农村普遍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速发展农村经济,中共赣州市委于1980年12月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农村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切实完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使群众更加满意。1981年5月,中共赣州市委又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指出,搞什么样的生产责任制,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尊重广大干部和社员的意见。凡是有利于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和集体经济进一步巩固,有利于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的责任制形式都应承认和支持,加强领导,帮助完善,切不可拘泥一种模式,搞一刀切。
  发展乡镇企业 1986年7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要求各乡镇采取优惠办法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放开手脚,让农民家庭和联户兴办工业、商业、旅游业,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摆摊设点,进城开店、办厂、兴办第三产业。1988年,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发展乡镇企业的有关规定》,抽调100名干部驻乡镇、村,帮助兴办乡、村级企业,建立了每年乡镇与市签订发展乡镇企业责任状制度。1992年,从工厂企业选派干部到乡镇人民政府担任副职,分管乡镇企业工作。1993年以后,中共赣州市委又先后发出《关于乡镇企业上新台阶的奖励办法》、《关于促进乡镇企业超常规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高速高效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大发展、大提高的决定》等文件。六套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点负责抓乡镇企业,市直各部门包点帮助兴办乡镇企业,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扶持乡镇企业;多渠道集资,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建立发展基金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发展乡镇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和企业厂长(经理)给予重奖,促进了乡镇企业快速、高效的发展。1994年,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赣州市高速高效发展乡镇企业二等奖,授予蟠龙镇、水东镇规模经济奖牌。至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有7861户,比1992年(下同)增长1.1倍;从业人数达46627人,增长1.28倍;完成总产值26.62亿元(老口径),增长8.93倍;完成工业总产值16.16亿元,增长9.04倍;上交税金2095万元,增长1.19倍。有产值100万元的企业85个(1992年17个),产值500万元的企业16个(1992年3个),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4个。
  建立经济开发区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于1990年7月决定,在市区西南105国道旁建立黄金岭经济开发区。总体目标是: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以工业经济为基础,使其成为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工业园地和以无污染的加工工业为主的综合性现代化工业开发区,对周边地区有强大幅射功能和吸纳功能的工业基地,以及特区经济向内地转移的重要中转站,赣州市乃至赣南地区的对外窗口。开发区由起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金坪工业区、外商独资区、北部一类工业区、西片工业仓储区、行政文娱商贸中心、居住区8大片区组成。规划面积为10.93平方公里。1993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黄金岭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享有省级利用外资和地、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982年11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商业零售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试行方案》,要求全市商业零售企业划小核算单位,按自然门点独立经营,单独核算,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民主选举企业管理人员。1984年5月,中共赣州市委制定《赣州市经济体制改革若干规定》。同年8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初步意见》,要求工业企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旧章法、旧传统、旧习惯,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打破各种分割和封锁,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积极发展养殖业,不断提高肉、禽、蛋、鱼、乳的商品率;搞活商品流通,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1992年4月,决定创办沙石综合改革试验镇和水东综合经济开发小区。1993年,制定《关于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决定》,在乡镇企业中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工业企业改革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把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规定的14项自主权全部还给企业。对国有商业企业进行“四放开”、“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等各种形式的改革。同时在劳动分配、养老保险、待业保险、住房制度、公费医疗等方面均作出了综合改革的决定。
  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90年代初,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实施一系列扶持和鼓励的优惠政策,使全市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大提高,1994年以后,中共赣州市委又先后制订《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实行更加宽松、优惠的政策。凡申请经营个体私营企业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上,除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象对待国有、集体企业一样对待个体私营企业,给予信贷扶持帮助,做到公平税负;加快市场建设,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经营场地;在企业组织形式上,哪种形式有利于发展生产、经营,就允许组织哪种形式;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筹建私营经济民间信用社,帮助个体私营企业解决周转金不足的困难;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基金,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完成年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目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出现了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势头。到1995年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总数达13775户,比1993年(下同)增长63.1%;从业人员42761人,增长52.4%;上缴税金4030万元,增长2.19倍,占当年财政总收入的12.76%。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在赣州市境内留存着许多以宋代为主的文物古迹。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多种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的办法、规定,投入巨资进行维护、抢救和复建,申报和确定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使宋城墙、通天岩、八境台、郁孤台、慈云塔等大批文物古迹得以保存,赣州已成为当今全国保存较为完好的宋城之一。1994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发挥名城优势,提高知名度,扩大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发展旅游业,1994年12月18~19日,举办了’94中国赣州宋城文化节。
  实施主攻工业的战略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赣州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进一步发挥工业在全市经济中的主导作用,1995年9月,中共赣州市委作出《关于实施主攻工业的决定》,把主攻工业作为关系全市经济建设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提出主攻工业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发展壮大集体、乡镇企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主攻优势产业、名牌产品和新技术项目;突出抓项目、抓投入、抓产品、抓市场4个重点,把全市的工业逐步引导到主导产品产业化、企业集团化、市场多元化的轨道。至1995年末,全市有各类工业企业(不含村及村以下企业)近300个,职工人数5.6万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35.46亿元,全市工业总产值占赣州地区工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一,其中预算内工业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和实现税利均约占全区的二分之一。
  扩建新市区解放时,赣州城区面积仅3平方公里。建国后,市区突破旧城区向城南发展,建立以红旗大道为主轴的新市区。90年代,中共赣州市委着眼于京九铁路建成通车后赣州将逐步建成为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研究制订了大赣州建设规划,确定“以新区开发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设方针,将城市建设的重心向火车站北区和章江新区转移。规划新区面积为12.1平方公里,建成后市区面积将近30平方公里。计划完成“八路一桥一广场”,即:新建和续建京九大道、迎宾大道、五洲大道、滨江大道、八一四大道、宋城路、文明大道、黄金大道、横跨章江的赣州大桥和火车站的站前广场。至1995年,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9.69平方公里。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国后,中共赣州市委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决定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解放初期开展清扫环境起步,经逐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雷锋活动和星期六义务劳动等全市性活动,发展到开展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创“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文明城市及军民共建文明小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系统地对市民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普及法律知识和“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制订了《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十不准》和各行各业行为规范、村规民约等。成立了赣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地、市共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委员会等领导机构;建立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月末“市长卫生检查日”制度。市财政每年拨给一定的经费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1981~1995年,先后获得江西省城市爱国卫生竞赛评比“三连冠”,江西省创“三优”、建文明城市评比“五连冠”、江西省创“双拥”模范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田径之乡,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等荣誉称号。
  建设新赣州 1995年,随着改革深化、开放扩大和京九铁路的全线贯通,赣州市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共赣州市委决定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提出了“策应大京九,建设新赣州”的战略口号和“抢抓机遇,重点突破,上新台阶,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及把赣州市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化、城市功能完善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区域性贸易中心、运输中心、信息中心、科教中心、旅游中心(简称“三化五中心”)的战略构想。1996年1月11~14日,召开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著名经济学家童大林、张磐以及省、地有关领导和专家共64人参加会议。经过与会者的认真研究论证,认为“三化五中心”的战略构想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第四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 1949年9月,赣州市建立中共区工委5个。1950年3月撤销,同年7月,成立中共郊区区工委。1951年7月,城区重新设立区工委4个,原郊区工委不变。1953年8月,调整区的设置,城区4个中共区工委改为中共第一和第二区委员会(简称区委),郊区区工委改为第三区委会,同年9月,增设水上区委。1956年1月,撤销各区委,分别成立中共赣江路、和平路、解放路、阳明路街道办事处和水上办事处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以及水东、水西郊区办事处党支部。1957年5月,成立郊区区委。1958年11月,城区赣江路、和平路、解放路、阳明路街道办事处党支部撤销,改为中共赣江、解放人民公社委员会(简称党委);郊区区委改为跃进人民公社党委;水上办事处党支部改为中共水上人民公社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1959年10月,从赣县划入22个大队,增设水东、水西、南外、黄金人民公社党委(1963年10月,黄金人民公社党委改称南桥人民公社党委),撤销跃进人民公社党委。1961年4月,赣县湖边等公社划入赣州市管辖,增设湖边、和乐、横江人民公社党委,同年11月划回赣县。1964年8月,增设白云人民公社党委。1967年1月,中共赣州市委所属各级党组织相继受到冲击,被迫停止活动。中共九大以后,赣江、解放、郊区人民公社革委会分别建立中共核心小组。1971年2月,恢复赣江、解放、南外人民公社党委。同年11月,撤销郊区人民公社党委,成立水东、水西、水南人民公社党委。1978年1月,原属中共赣县县委的湖边、蟠龙、沙石、沙河人民公社党委,成建制划给中共赣州市委领导。1979年2月,赣江、解放、南外人民公社党委分别改为街道办事处党委。1984年4月,公社改乡,水东、水西、水南、湖边、蟠龙、沙石、沙河人民公社党委分别改为乡党委。1987年4月,沙石、蟠龙乡党委分别改为镇党委。1989年,由沙石镇、湖边乡划出部分村组,增设龙埠、蛤湖两个乡。1990年,成立龙埠、蛤湖两个乡党委。1993年11月,水东乡党委改为水东镇党委。
  1949年在党政群系统建立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1950年在工业系统首建党支部8个;1952年在交通系统首建党支部1个,财贸系统首建党支部5个;1953年在农林水系统首建党支部5个,文卫系统首建党支部2个;1954年在基建系统首建党支部1个。至此,各系统都建立了中共基层组织。1965年,全市建有基层党委9个,党总支14个,党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赣州市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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