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改和房地产金融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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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2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改和房地产金融业务
分类号: F293.338
页数: 1
摘要: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建设银行于1988年11月正式成立房地产信贷部,专门办理房改金融业务。到1990年底,筹集房改基金285万元,住宅储蓄存款9万元,发放房改贷款85万元。1992年2月,成立市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1995年3月,成立地区工行房地产信贷部。“八五”计划期间,3家房地产信贷部配合房改,参与第一、二、三步房改的调查测算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并吸收房改存款3.34亿元,发放房改贷款2.07亿元。“八五”计划期间,地区建行所属的赣州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和市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地区工行房地产信贷部共开发房地产面积28.8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10.48万平方米。
关键词: 房地产金融 住宅金融

内容

1988年3月起,市建设银行抽调2名专职干部参加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房改调查、测算和摸拟运转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建设银行于1988年11月正式成立房地产信贷部,专门办理房改金融业务。到1990年底,筹集房改基金285万元,住宅储蓄存款9万元,发放房改贷款85万元。1992年2月,成立市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1995年3月,成立地区工行房地产信贷部。“八五”计划期间,3家房地产信贷部配合房改,参与第一、二、三步房改的调查测算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并吸收房改存款3.34亿元,发放房改贷款2.07亿元。
  房地产开发金融业务 1988年4月,市建设银行成立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营土地和商品房开发业务。当年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3个,工程量225万元,开发商品房面积1万平方米。1989年,开发楼宇项目15个,投资1082万元,完成工程量656万元,建成商品房4万平方米。1990年4月,公司并入地区建行主管的赣州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八五”计划期间,地区建行所属的赣州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和市工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地区工行房地产信贷部共开发房地产面积28.8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10.48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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