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本建设拨(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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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22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基本建设拨(贷)款
分类号: F830.55
页数: 2
摘要: 1952年7月前,由财政部门按计划一次或分次通过人民银行或交通银行将资金汇拨至建设单位。1952年8月起,实行基本建设拨款限额管理。1960年起,基建投资实行包干使用。1984年,推行投资包干责任制。1985年起,将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1986年,对原可豁免本息的科研、学校、行政单位等非经营性的建设项目又恢复拨款办法,形成了拨款与“拨改贷”双轨管理体制。
关键词: 工商信贷 基本建设拨款

内容

1952年7月前,由财政部门按计划一次或分次通过人民银行或交通银行将资金汇拨至建设单位。1952年8月起,实行基本建设拨款限额管理。1960年起,基建投资实行包干使用。1984年,推行投资包干责任制。1985年起,将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1986年,对原可豁免本息的科研、学校、行政单位等非经营性的建设项目又恢复拨款办法,形成了拨款与“拨改贷”双轨管理体制。1988年,按照国务院决定,实行基本建设基金制。1953~1990年,全市基本建设拨款总额达8.75亿元。
  “七五”计划期间,地区建行营业部和市建设银行强化拨(贷)款监督管理,重点支持能源、交通、通讯等建设。5年共办理基本建设拨(贷)款5.04亿元,超过1953~1985年总和的35.8%,建成赣州输变电工程、汽车客运站、航运码头、万门程控电话、煤气制供工程等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用住宅31.4万平方米,新增固定资产3.4亿元;更新改造基建投资拨(贷)款7614.3万元,主要用于电力、冶金、轻化等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108个;地质勘探拨款2668.6万元,为市内4个勘探单位顺利完成勘探和钴井任务起了重要作用。
  “八五”计划期间,地区建行营业部及市建设银行共发放基本建设委托贷款1.9亿元,重点支持能源、交通、农业等行业。其中,向龙潭水电站发放地区投资公司委托贷款2141万元,形成年发电量3.5亿度的生产能力,改善了赣南电网的电源结构;向赣南饲料厂发放投资公司委托贷款298万元,使其年产饲料达10万吨。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基本建设贷款 1981年起,按照国务院决定,对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一律由建设银行贷款。1981~1985年,地区建行营业部和市建设银行累计发放基本建设贷款161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8425.1万元。1986~1990年,累计发放基本建设贷款1.12亿元,支持能源、交通、原材料和轻纺行业等重点项目337个,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1991~1995年,累计发放基本建设贷款2.84亿元,1995年底贷款余额比1990年增长11.9倍,支持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技术改造贷款 1981年起,市建设银行发放技术改造贷款,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以内涵力量增产增收。1990年底技改贷款余额比1981年增长4.1倍,完成技改项目163个,着重支持市内建筑安装与建材生产企业改进技术、提高安装水平和改善生产条件。“八五”计划期间,地区建行营业部和市建设银行累计发放技改贷款1.46亿元,完成技改项目243个。
  流动资金贷款 50~70年代,建设银行偏重财政职能,只发放少量流动资金贷款。1979年试行基建资金“拨改贷”后,开拓信贷业务领域,流动资金贷款总量增长较快。1990年底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比1981年增长51.4倍。1995年底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比1990年增长2.4倍。
  [=此处为表格(1981~1995年地区建行营业部和市建设银行贷款余额)=] 单位:万元说明:1994年起,流动资金贷款改称短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改称中长期贷款,此表仍用原名。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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