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202 |
颗粒名称: | 工资基金管理 |
分类号: | F244.2 |
页数: | 1 |
摘要: | 1960年3月,市人民银行按照国家计委、劳动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关于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市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奖金和其他工资性的货币支出进行管理和监督。1962年4月4日,市人民委员会颁布《赣州市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同年9月1日起,增设工资基金专户。1965年11月,取消工资基金专户,以卡片代帐。1966年,工资基金监督遭到破坏。1973年,财政、银行机构分设,工资基金管理逐渐恢复正常。1988年出现通货膨胀,从10月1日起,对工资、奖金的支付控制在当年8月份的水平,并建立工资、奖金支付登记台帐,防止现金的扩大投放。 |
关键词: | 工资改革 基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