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199 |
颗粒名称: | 现金管理 |
分类号: | F820.4 |
页数: | 2 |
摘要: |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执行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对市内推行转帐,对市外实行汇拨,以减少现金收付,争取现金归行。至1951年,现金管理单位达156个,占应管单位数的97.5%。1953年3月1日起,推行8种结算方式,同时取消商业信用,及时纠正了一些单位超留库存现金和不合理占用的现象。“大跃进”期间,一些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留存大量现金,货币回笼每况愈下,1960年比1959年下降25.3%,1961年比1960年下降54%。1962年,市人民银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结算纪律,现金支出比上一年减少727万元,回笼现金比上一年增长4.1倍。 |
关键词: | 货币流通 现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