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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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19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0.3
页数: 1
摘要: 赣州推行信用合作事业始于1935年。1941年,赣县县政府设合作指导室,每乡设信用合作社,办理生产、消费、运输、信用等业务。日军入侵赣州后,大部分乡信用社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大部分复业,但因物价暴涨,货币贬值,先后被迫停业。
关键词: 合作金融 信用合作社

内容

赣州推行信用合作事业始于1935年。1941年,赣县县政府设合作指导室,每乡设信用合作社,办理生产、消费、运输、信用等业务。日军入侵赣州后,大部分乡信用社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大部分复业,但因物价暴涨,货币贬值,先后被迫停业。
  农村信用合作社1951年12月,成立赣州市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水西乡信用合作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的困难。1954年4月起,相继成立西外、水东、沿垇、白云、七鲤、虎岗等6个信用社,实现乡乡建社。1985年9月,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赣州市联社。1988年初,筹建赣州市郊区信用股份联社,8月1日正式开业。
  城市信用合作社1987年1月5日,经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批准,赣州市第一城市信用合作社正式开业。1993年12月和1994年12月,赣州市第一城市信用社设立职工营业部和银河营业部。
  驻市城市信用合作社1994年8~9月,成立赣州地区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第一、二、三、四等4个营业部。1995年3月,成立振兴营业部。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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