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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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1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监察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审计员。1953年3月,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检查股,负责财政监察工作。1956年9月,对14个企业,4个基本建设单位,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2个党群团体,6个其他部门共计45个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出违纪案件9起,违纪金额9.88万元。1958年,财政监察被视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紧箍咒”而撤销。1961~1965年,国家发布财政法规480个。期间,轻视财政法制的现象虽有所克服,但市财政监察机构仍没有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财政监督更是无法进行。随后,受理人民来信12件,接待群众来访6人次。直接查处12起,转送有关部门查处和协助查处1起。
关键词: 财政监督 财政局

内容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审计员。1953年3月,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检查股,负责财政监察工作。当年,对市属信托公司、钨硝加工生产合作社、地方资财清理委员会、清理赣州镇合作社资产委员会、郊区乡公所、爱国捐献体育运动竞赛委员会、胜利烟厂、工人米厂、劳动局、文教科、文教合作社、市立中学、章贡小学、公安大队等14个单位的财务和市法院、公安局、建设科的罚没收入上解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贪污浪费、违反财经纪律等类案件14起,涉及款项1.06万元,查出有贪污行为的干部9人。1956年9月,对14个企业,4个基本建设单位,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2个党群团体,6个其他部门共计45个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出违纪案件9起,违纪金额9.88万元。1958年,财政监察被视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紧箍咒”而撤销。1961~1965年,国家发布财政法规480个。期间,轻视财政法制的现象虽有所克服,但市财政监察机构仍没有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财政监督更是无法进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立法和财政监察工作得到发展。1980年6月,市财政局设监察组。随后,受理人民来信12件,接待群众来访6人次。来信来访反映贪污案1起,其他经济案12起。直接查处12起,转送有关部门查处和协助查处1起。
  1984年2月,市财政监察组撤销,成立市审计局,负责全市财政监察工作。1991年,市财政局复设财政监察科,负责财政系统内部的财政监察工作。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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