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4180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审计监督 |
分类号: | F239.2 |
页数: | 5 |
摘要: |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审计员。1953年3月,市人民政府财政科设检查股,负责财政监察工作。1956年9月,对14个企业,4个基本建设单位,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2个党群团体,6个其他部门共计45个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出违纪案件9起,违纪金额9.88万元。1958年,财政监察被视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紧箍咒”而撤销。1961~1965年,国家发布财政法规480个。期间,轻视财政法制的现象虽有所克服,但市财政监察机构仍没有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财政监督更是无法进行。随后,受理人民来信12件,接待群众来访6人次。直接查处12起,转送有关部门查处和协助查处1起。检查范围包括市属所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
关键词: | 审计机关 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