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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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1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食收购
分类号: F304.3
页数: 2
摘要: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后,市人民政府全面关闭粮食自由市场,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坚持购余粮不购口粮,多余多购,少余少购,缺粮供应,粮食只能卖给粮食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农村采购粮食,并发动群众,自报民评,逐级审查,完成粮食统购任务。当年统购粮食入库345万公斤。
关键词: 农产品收购 农产品收购

内容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后,市人民政府全面关闭粮食自由市场,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坚持购余粮不购口粮,多余多购,少余少购,缺粮供应,粮食只能卖给粮食部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农村采购粮食,并发动群众,自报民评,逐级审查,完成粮食统购任务。当年统购粮食入库345万公斤。
  1955~1964年,根据国务院《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在市内农村实行粮食“三定”政策,即“定产”(确定常年产量)、“定购”(定购农户的余粮)、“定销”(对缺粮户进行定销,一年一定,评定后国家按照何时缺粮、何时供应的原则给予统销)。全市“三定”结果是:每亩常年产量为178.5公斤,定销口粮为每人每年平均259.5公斤。1964年,全市平均每亩种子留粮11.5公斤,每头牲畜饲料留粮平均75.5公斤,自留人均口粮199.7公斤。1955~1964年,全市完成统购粮食入库401万公斤。
  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稳定农民负担,下苦功夫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意见》,上级分配全市每年粮食征购基数13万公斤,实际连续执行8年基数不变。生产队完成统购基数后,超产粮40%卖给国家,40%增加社员口粮,20%作为集体储备粮。1970年,人均口粮239.7公斤,比1964年增加40公斤。1965~1970年,全市完成统购粮食入库112万公斤。
  1971年,遵照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的通知》,粮食征购基数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1979年,全市粮食统购基数任务调整为192万公斤,1980年起改为162.5万公斤。1971~1984年,全市完成统购粮食入库942.5万公斤。
  合同定购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粮食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允许粮食自由上市。实行“确保一块,放开一块”的双轨制,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定购粮30%为统购价,70%为超购价。市粮食部门于春耕前与14824户农民签订了粮食定购合同,定购任务为250万公斤,当年完成定购粮入库350万公斤。
  1986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收购比重的指示精神,全市粮食合同定购任务调减到171万公斤。1987年又增调到225万公斤,1989年调减到180万公斤。1990年11月,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定购性质不变,不直接与农户签订定购合同,当年定购任务仍为180万公斤,1995年调整为178万公斤。1986~1995年,全市完成粮食入库1989.5万公斤。
  议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完成征购任务后实行多渠道经营若干问题试行规定》,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开放粮食市场,实行议购。议购办法是,国家向完成征购任务后仍有余粮的生产队和农户,通过协商议购一部分粮食;在集市议购一些落市粮。议购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幅度掌握。1980~1983年,全市议购粮食232.5万公斤。1985年起,粮食议购按国家指导价收购,不得拒收限收,1985~1995年,全市议购粮食3493万公斤。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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