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私合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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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0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公私合营商业
分类号: F72
页数: 1
摘要: 1954年,市内的南新、大源等5户私营商店与国营商业签订批购零售合同,成为全市第一批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私营商店。1955年,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加快对私营商业改造的进度,烟酒、瓷器、五金、图书等行业的经销户扩大到72户;将棉布行业6户和百货业1户由批购转为代销;饮食业全行业改造基本结束,其中改造为公私合营的38户。
关键词: 公私合营 商业企业

内容

1954年,市内的南新、大源等5户私营商店与国营商业签订批购零售合同,成为全市第一批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私营商店。1955年,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加快对私营商业改造的进度,烟酒、瓷器、五金、图书等行业的经销户扩大到72户;将棉布行业6户和百货业1户由批购转为代销;饮食业全行业改造基本结束,其中改造为公私合营的38户。至1955年底,全市私营商业中纳入公私合营、经销代销及合作商店的户数占私营商业总户数的21.7%,营业额占私营商业零售总额的59.6%。
  1956年初,全市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3月,参加公私合营的有341户(资金181.8万元,从业人员1833人),另有290户(资金12.7万元,从业人员456人)为公私合营经销代销。绝大多数小商小贩组成为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后,经过并店改组,调整商业网点,并将一些进入公私合营行列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柴炭业)退出一部分,全市仍有公私合营商业131户(不含粮食)。其中,布匹棉花业12户,百货业11户,五金业8户,化工业3户,交电业6户,文具纸张业9户,图书业1户,酱货业6户,饴糖业1户,烧饼业6户,肠衣业1户,肉皮业7户,瓷陶业5户,南杂货业17户,理发业8户,洗染业4户,摄影业7户,饮食业14户,委托社5户。
  1954~1959年,全市公私合营商业先后按行业归口纳入国营商业公司,成为国营商业的门市部。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商业职工,部分资方人员被安排担任国营公司副经理或门市部主任。1966年9月起,私方人员被取消定息,“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受到冲击,下放农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收回下放人员,补发定息;同时还对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全面的区分工作,全市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597人,其中区分出来的劳动者411人,占69%。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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