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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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083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商业
分类号: F7
页数: 50
摘要: 南朝梁承圣元年(552)起,赣州城买卖杂聚之处,逐步形成街市。唐代开辟梅岭驿道后,赣州成为赣粤闽3省货物输入转出的要冲,宋代成为著名通商要埠。明清两代,商业繁荣,城区已形成带有专业性的街市,有商贩逾1000户,经营的主要商品达数百种,出现了“商贾如云,货物如雨,万足践履,冬无寒土”的盛况。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加之粤汉铁路通车,赣州的交通枢纽地位下降,影响了工商业的发展。
关键词: 商业环境 商业模式

内容

南朝梁承圣元年(552)起,赣州城买卖杂聚之处,逐步形成街市。唐代开辟梅岭驿道后,赣州成为赣粤闽3省货物输入转出的要冲,宋代成为著名通商要埠。明清两代,商业繁荣,城区已形成带有专业性的街市,有商贩逾1000户,经营的主要商品达数百种,出现了“商贾如云,货物如雨,万足践履,冬无寒土”的盛况。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加之粤汉铁路通车,赣州的交通枢纽地位下降,影响了工商业的发展。民国初年,赣州虽有大小商店2000多户,形成了货栈、船帮、糖业、布业、糕点、国药、造纸、纺织等42种行业,但与往昔相比已趋衰落。抗日战争时期,外地厂商内迁,商业再次一度繁荣,列为战时全国14大城市之一。1945年2月,日军侵占赣州城后施行抢光、烧光、杀光政策,赣州商业惨遭破坏。抗日战争胜利后,外埠厂商陆续迁回原籍,国民党发动内战,导致经济崩溃,不少商店倒闭,商业萧条。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和有关恢复发展工商业、繁荣市场的政策,建立与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扶持私营商业正当经营,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1956年,私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小商小贩组成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从此,国营商业掌握市场领导权,出现了市场繁荣景象。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体制被搞乱,个体商贩被禁止,集贸市场被关闭,流通渠道、经营形式单一,服务工作简单化,商品零售额下降,商业不景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调整改革流通体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流通渠道并存,商业企业推行各项改革,赣州商业再度振兴。随着京九铁路贯通,赣州市实施“商贸兴市”战略,不断开拓城乡市场。到1995年底,全市有商业网点10808个,从业人员40304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超过12亿元,国有企业出口贸易值增加到2855万美元,市属“三资”企业出口创汇增加到2456.19万美元。
  第一章经济成分第一节私营(个体)商业明、清时期,境内私营商业近1000户。清末民初,大小商铺已发展到2000多户。抗日战争期间,外地私营厂商大批迁入赣州,市场一度出现战时繁荣。
  建国初期,赣州商业主要是私有经济。1949年末,全市有私营(个体)商业2611户。其中,座商35个行业,1524户,资金12.16亿元(旧人民币,下同);行商(木商)1个行业,30户,资金1.19亿元;个体摊贩15个行业,1057户(布匹业82户、百货业140户、杂货业206户、油盐业91户、鞋业86户、估衣业56户、糖水果业69户、药业4户、烟丝业155户、图书文具业29户、钟表瓷器业11户、小吃业80户、刊刻照相业25户、白铁业16户、其他7户),资金1.1亿元。1953年,全市有私营座商21个行业,1293户,资金189.76亿元;行商50户,资金5.09亿元;个体摊贩1571户(布匹业35户、百货业99户、杂货业101户、估衣业66户、糖水果业127户、小吃业299户、油盐业34户、烟丝业159户、制鞋业104户、图书文具业43户、五荤业143户、蔬菜业243户、冰棒业47户、郊区小组71户),资金近5亿元。
  1954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逐步由向国营商业批购零销过渡到经销、代销,最后转入公私合营。至1956年底,全市1952户私营商业,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123户(定息户),经销代销220户,合作商店56个,合作小组109个;城区小商小贩1069户,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经营小组124个;城区饮食业334户,改造为公私合营商店(38户组成30个门市部)、合作商店、合作小组(167户组成50个门市部)及经营小组(129个摊点)。至此,私营(个体)商业全部走上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道路。
  三年困难时期,个体商贩有所增加。1962年,全市有个体商贩486户。1965年增加到677户,其中个体商业386户,从业人员386人,资金1.23万元(新人民币,下同);饮食业132户,从业人员136人,资金1.17万元;服务业159户,从业人员159人,资金1.16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受到严重冲击,几乎绝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个体)商业逐步恢复和发展。1979年,有个体商业210户,饮食业99户,服务业10户。1985年,个体商业户发展到2184户,从业人员4722人,资金180万元。1995年,全市有私营(个体)商业10429户,从业人员33353人,资金8446万元。其中私营商业163户,从业人员1426人,注册资金4179万元,年营业额7277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7.15倍、2.81倍、9.66倍和12.2倍。
  第二节供销合作商业 1943年10月,赣州城合作社有社员9423人,股金141.7万元(法币),还有制革、缝纫、机面等专营合作社。1948年,城镇有各类合作社27个,股金829.4万元(法币)。经营品种一般以食品、日用百货、小手工业产品等商品为主,规模不大,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和近郊。
  建国初至1952年底,市合作总社所属基层社有消费合作社10个、乡合作社6个,社员30673人,股金6.64万元(折新人民币),比1949年分别增加82%和2.76倍。1954年,合作社并入市商业管理局。1955年,市郊区农民邱龙仔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要求恢复郊区合作社。1956年7月,根据刘少奇的批复,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市郊区供销合作社,12月,成立市供销社。1957年,市农副产品采购局并入市供销社。自此,供销社的经营范围从单纯供应生活用品转为生产生活资料并举,变单纯销售为购销并重,逐步形成了面向农村,服务生产,服务生活的供销合作社体系。
  1959年,商品实行分级管理,市供销社计划管理(计划收购、供应、调拨)的一、二类商品有25个品种。1961年6月,恢复郊区供销合作社7个,筹集股金7.11万元。1962年3月,恢复市供销社,对基层社和专业公司实行单独核算。供销社灵活经营,一方面扶持农民发展农副产品生产,组织农产品进城,另一方面继续组织面向农村的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在保证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的同时,以合作货栈为基础,设立畜禽、柴炭、杂品3个代理行,开展议购议销自营业务。
  “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系统受到冲击,购销额明显下降。1969年,供销社又一次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实行国营商业体制,但基层社仍按集体所有制执行39.39%的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
  1978年10月,市供销社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和民主办社原则。贯彻搞活方针,打破城乡分工、商品分工的界线,经营情况开始好转。1988年初,市供销系统全面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各专业公司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当年,全系统商品购进额达5381万元,销售总额达5807万元;1990年,购销总额分别突破亿元大关;1992年,达到购进总额1.43亿元、销售总额1.48亿元高峰。此后,经营遇到暂时困难,购销额下降。1995年,全系统购进总额6823万元,销售总额2537万元(其中农资供应906.73万元,生活资料零售760.80万元),纳税109万元。
  第三节公私合营商业 1954年,市内的南新、大源等5户私营商店与国营商业签订批购零售合同,成为全市第一批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私营商店。1955年,根据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加快对私营商业改造的进度,烟酒、瓷器、五金、图书等行业的经销户扩大到72户;将棉布行业6户和百货业1户由批购转为代销;饮食业全行业改造基本结束,其中改造为公私合营的38户。至1955年底,全市私营商业中纳入公私合营、经销代销及合作商店的户数占私营商业总户数的21.7%,营业额占私营商业零售总额的59.6%。
  1956年初,全市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3月,参加公私合营的有341户(资金181.8万元,从业人员1833人),另有290户(资金12.7万元,从业人员456人)为公私合营经销代销。绝大多数小商小贩组成为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后,经过并店改组,调整商业网点,并将一些进入公私合营行列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柴炭业)退出一部分,全市仍有公私合营商业131户(不含粮食)。其中,布匹棉花业12户,百货业11户,五金业8户,化工业3户,交电业6户,文具纸张业9户,图书业1户,酱货业6户,饴糖业1户,烧饼业6户,肠衣业1户,肉皮业7户,瓷陶业5户,南杂货业17户,理发业8户,洗染业4户,摄影业7户,饮食业14户,委托社5户。
  1954~1959年,全市公私合营商业先后按行业归口纳入国营商业公司,成为国营商业的门市部。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商业职工,部分资方人员被安排担任国营公司副经理或门市部主任。1966年9月起,私方人员被取消定息,“文化大革命”中多数受到冲击,下放农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收回下放人员,补发定息;同时还对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全面的区分工作,全市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597人,其中区分出来的劳动者411人,占69%。
  第四节集体商业合作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前,全市有个体商户15个行业,1609户,从业人员2332人,资金总额5.33万元。饮食服务行业910户,从业人员1471人,资金总额26.63万元。1956年,全市个体商户由几户或十几户组成统一核算、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全市共组成合作商店56个,从业人员803人;合作小组47个,从业人员549人;经营小组52个,从业人员541人。
  1958年后,合作商店改变体制,一部分过渡到国营企业,一部分并入国营企业,一部分划归人民公社管理或并入供销合作社,其余按行业组成百货、南杂、烟酒、农副产品、废品等合作商业。1961年8月,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将纳入国营商业的合作商店人员调整回到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将并入供销社的22个合作商店、合作小组重新划出。当年,全市有合作商店117户,营业点233个;合作小组11个,固定和流动摊点107个。1964年4月,全市有百货、副食品、五荤、蔬菜、药材、饮食、柴炭、绳索、篾器、陶器、水果、废品、弹棉等13个行业的合作商店171户,从业人员1736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合作商业的从业人员一部分下放到农村,一部分转到国营企业。1973年,陆续收回下放农村的合作商店从业人员,重新恢复组建合作商店27户,从业人员413人。1978年,对合作商店进行清理整顿,城区成立合作总店,基层以圩场为单位成立合作商店。至1985年,全市有合作商店61个,其中,属供销社系统的5个,属商业局管理的56户。
  大集体商业 1976年,市副食品公司率先从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大集体职工50人。1978年后,市商业局所属各专业公司相继招收大集体职工,至1979年底共招收429人,全部安排在国营企业。1980年,将混岗的大集体职工划出,组建新店。1981年,各公司将原合作商店和大集体商店划归公司集体总店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1985年,市属商业系统的大集体商业有7个行业、8个总店、2个商办工厂、92个网点,在职人员1335人,年销售额1676.78万元。1988年,市属大集体商业按行业分别组建日用工业品公司、第二五交化公司、第二副食品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和豆制品公司。1992年初,合并组建五星商业集团公司,共有商业网点71个,职工949人。
  为解决市郊供销网点和人员不足,全市供销社系统于1976、1979、1987年招收大集体职工179人。随着大集体职工人数增多,逐步由混岗经营改为划出组建新店自主经营,供销社从资金、设施、货源上给予支持。到1987年,大集体供销商业有红星、蟠龙、沙石、沙河、水东、水南、水西、湖边等8个供销商店,分设土产杂品、日用百货、副食品等23家门市部,实行一业为主、兼营他业,零售为主、批零兼营,共有自有资金11.79万元。1988年1月,成立集体所有制的群力贸易公司,供销商店及土产杂品合作商店均归其管辖,共有职工190人。1995年底,全市有大集体法人经营机构164个,附营单位10个,网点696个,从业人员4155人,批发零售总额2.86亿元。
  小集体商业 1978年以后,劳动部门为安排社会人员就业成立劳动服务公司,设立网点,从事商业和服务业,各企事业单位照顾职工家属子女就业也开办了一些小集体商店。1979年,市属企事业单位办有小集体商业4户,饮食业2户;街道办事处办有小集体商业46户,饮食业33户,服务业7户。1983年,全市小集体商业发展到315户(其中商业156户、饮食业80户、服务业79户),从业人员4997人,有资金370万元,营业额达1200万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小集体商业和合作商店,通称集体所有制商业。1995年,全市有集体所有制商业1808户,从业人员1.46万人(含饮食业147户,1303人;服务业11户,123人),资金1.4亿元。
  第五节国有商业 1950年春,赣州市设立花纱布、粮油等交易所。同年上半年,相继成立土产、花纱布、信托等国营专业公司,各专业公司在基层设立采购、批发专营机构或批零商店。同年12月,成立木材交易所(后改为粮油木材牛皮交易所)。1952年10月,成立赣州市贸易公司(后改称国营赣州市商店),设有专营副食、水果、糕点、烟酒、水产的批发部,此是赣州市最早的综合性批零商店。到1953年底,市属国营商业机构发展到37个,初步形成了从管理到经营、从批发到零售较为完整的国营商业体系,掌握了绝大部分商品的货源,国营商业营业额占全市商业营业总额59.7%,其中批发占78.8%。1955年,地、市两级的国营批发机构由6个增加到12个,对针织品、文具、工业器材、电料、化工原料、南杂货、水果、烟酒、土纸、瓷器、茶叶等实行批发专营,当年国营商业批发所占比重达98.3%。同年,全市撤销国营门市部12个,私营商业零售额比重上升到45%左右。
  “大跃进”时期,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机构,大批小商贩也过渡到国营企业。1961年8月,整顿商业队伍,清退进入国营商业的原小商贩404人。1965年,市属国营零售商店只有53家,从业人员796人。“文化大革命”中,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再度合并,商品流通渠道单一,供应网点减少。
  1978年,市属国营商业批发网点恢复到6户,从业人员84人;国营零售商店98户,从业人员1643人。1982年后,进一步打破企业分工和条块分割的界限,大部分国营专业公司取消专营批发机构,实行批零兼营。1985年,市属7家国营专业公司有网点196个,职工4551人,市属国营商业实现纯购进2578万元,纯销售7225万元,比1978年分别增长2.36倍和31.4%。1995年,全市有国有商业批发店84户、网点297个、从业人员6489人,国有零售店18户、网点90个、从业人员1173人,实现销售总额1.81亿元。
  第二章商业体制改革第一节国有商业企业改革 1978年起,市国营商业企业逐步恢复民主管理制度,先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民主管理委员会,并试行选举基层商店经理。同时,按多劳多得的原则,恢复奖金制度。1980年10月,选择解放百货商场、红旗副食品商店、华工饭店等14户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试点,主要是下放四权(企业经营、财务、物价和劳动管理权)。半年后,在全市100多家商店、门市部推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
  1982年11月,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商业零售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试行方案》。首先,对零售企业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划小核算单位,改变过去以中心店为核算单位的办法,实行以自然门点为独立经营单位,单独核算,并实行按劳分配和民主管理,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然后,按照企业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百货、五交化、副食品、土产杂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公司所属零售企业,30人以上的自然门点实行国有国营,利润包干,超额分成;30人以下的自然门点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国家征税,自负盈亏;小型微利商店实行集体承包,或由职工个人在原店或到他店承包经营,实行独立经营,利润定额上交,自负盈亏。食品、蔬菜水产、煤炭等公司所属亏损企业实行计划供应,计划亏损,包干使用,节亏全留。饮食服务行业在现行责任制的基础上,总结提高,加以完善。
  1984年4月,放开蔬菜购销体制,由计划购销改为自由购销,财政不予补贴,自负盈亏。同年,城区居民肉食敞开供应,自由选购。次年4月,取消生猪派购派养,改为议购议销。同时,取消购肉票证,按季度给居民以猪肉调价补贴,购销全面放开。1988年7月,对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由暗补改为明补。
  1988年起,按照“财政增收、企业增后劲”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在原先放权让利的基础上,实行分级承包责任制,即市商业局向市人民政府承包目标管理任务,公司向主管局承包,公司内部指标分解逐店承包。对盈利较大的百货、五交化、副食品公司实行“包死基数,逐年递增,超利分成,欠收自补”;对微利的饮食服务公司实行“确保利润,实现资产增值,利润全留”。此外,对归口国有公司管理的集体商业按行业组建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法人企业。1988年,全系统纯商业实现利润528万元,上缴税利529万元。
  在推行各类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对企业用工制度和分配形式进行改革。建立岗位责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允许职工停薪留职、离店自营。企业的工资制度采取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全额浮动或半浮动)、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固定工资加奖励工资、百元销售含量工资等多种形式,将职工个人劳动所得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使职工收入相应增长。
  80年代中期,物资部门开始改革物资经营体制,变计划调拨分配为主为计划与市场双重调节,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90年代初,大部分物资经营放开。
  90年代前期,着重进行三方面的改革:一是进行“四放开”(放开经营、价格、分配和用工)的改革,1991年9月,国有商业系统先在百货大楼、红旗副食品商店等12个门店试点,半年后普遍推开;二是进行国有民营(公有私营)的改革,先在市食品公司鲜肉点试行,至1994年,市国有商业系统184户独立核算企业有104户实行国有民营;三是实行规模经营,1995年4月,市百货公司与赣州酒厂、市自来水公司共同发起,创立赣州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同年底,市五星商业集团旅游服务公司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供销合作企业改革 1982年底至1983年初,以华光瓷茶商店为试点,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经营责任制,然后在土产、果杂品公司的12家零售门点和1个加工厂推行。1983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供销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6月,对基层供销社开展以“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重点内容的改革。历时3个月,完成清股、扩股、兑现红利和发展新社员的工作,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1984年4月,以蟠龙供销社为试点,进行干部管理、劳动管理和经营责任制的改革;7月,完成各专业公司的分设和组建,完善市社机关和所属公司的职能机构,并在全系统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同年,还在水西、水东10个零售门市点推行集体承包责任制,使之成为独立核算、分别纳税缴库的经济实体。
  1988年起,市供销系统普遍推行第一轮承包经营,实行各种形式的抵押承包(租赁)责任制。按照“定额承包,照章纳税,留利递增包干,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确定各专业公司和基层社的利润、上交管理费、下包袱(用当年所创盈利对历年的挂账费、损失和未弥补的亏损等逐步冲销)和企业发展基金4项指标。承包形式有6个公司实行抵押承包经营,7个基层社实行目标管理,批发部和零售商店中有72个实行租赁经营,34个实行承包(包括集体承包)责任制。承包、租赁经营一律公开招标,经营者分档缴纳一定数额的风险金,实行经理(主任)负责制和离任审计制。承包第一年,全系统实现税利83.11万元,比1987年增长1.24倍。
  1991年,开始推行第二轮承包经营,除承包经济效益指标外,增加了社会服务效益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项承包内容。各专业公司(含二级公司)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即“全员承包,分档抵押,核定基数,逐年递增,超收嘉奖,欠收自补”;对基层社主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逐年核定,超额有奖,欠额受罚;各批发部、零售商店实行更加灵活的承包租赁制。同时,基层社、集体所有制公司、亏损的小型商店则化整为零,实行“社有自营”,或出租经营,或职工自愿组合、个体经营。
  1994年,开始推行第三轮承包经营。供销社所属11个公司和基层社均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除农资商店以外的小型批零商店实行“社有自营”、“租壳卖囊”(将店面、柜台出租给经营者,店内商品由其买断,供销社收回商品资金)。同时,改革人事劳动制度,改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三章商品经营第一节食品购销肉食品 1952年前,赣州市的猪、牛、禽、蛋等主要肉食商品均由私商小贩经营。1952年,市消费合作社开始经营生猪和猪肉的购销。1954年,生猪的购销业务改由国营商店经营,并按照合理偏低的原则,对郊区的生猪、鲜蛋实行计划收购。除国营商店外,还有小商小贩经营猪、牛、禽、蛋。
  1954年底,市食品部门对生猪实行统一收购和派购。每年初,由市计划委员会下达生猪派养派购计划,逐级落实,任务到队,由队包干,按比例购留。派购对象主要是有条件饲养生猪的农户和国营、集体养猪场。购留比例开始是每户半头,后改为原则上每户1头。派购计划落实后,由食品站采取定时、定点、预约、上门等多种形式收购。1956年,还对养猪困难户和集体养猪的农业社实行饲料订购和现金订购。1959年,开始实行禽蛋派购,一般是每农户年派购家禽1~2只、鲜蛋0.5~1公斤。对农民交售的猪、牛、禽、蛋实行奖售政策,包括奖给一定的平价粮食、化肥指标、回供肉票、布票和现金。1965年前,郊区收购的生猪只占城市销售量的12.4%,差额部分由赣州地区食品公司调拨解决。禽蛋由市食品公司委托区内禽蛋产区的县、社代购。
  1956年起,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特需,安排一般”的原则,实行猪肉凭票(证)定量供应。居民人均定量,一般稳定在每月0.5公斤,节日增供0.5公斤。参照上述供应标准优先保证回民的牛肉供应。对特殊行业的人员、医院病员、部队、离退休老干部、全托儿童、高级知识分子、各种会议等作特需供应。三年困难时期,居民定量猪肉曾一度减供或停供。1981~1983年,肉食品供应逐渐好转。1983年,禽蛋取消派购。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猪价放开,全市猪肉、禽蛋进入自由选购,敞开供应。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食品公司猪禽蛋购销情况)=] 说明:收购数不含境外调拨数。1993、1995年生猪购销的计量单位为百公斤。
  副食品建国前,经营糖果、糕点、烟酒、糖、油、盐之类商品属南货行业。当时城内有裕丰祥、生茂裕、联祥、仁丰、生隆、广丰、邹吉顺、广新、和利、群益、永兴、泰兴等数十户规模不等的私营商店经营南货,多数店面狭窄,资金有限。抗日战争爆发后,购入渠道由毗邻地扩展到上海、广州等地。
  1954年,国合商业体制调整,副食品销售网点遍布市内各街道和郊区农村,经营范围也日益扩大。至1978年,糖果、糕点、食糖、卷烟、酒类一直是市副食品公司经营的主要商品。除水果按合同收购外,商品以系统内计划调拨购为主、计划外购进为辅,大部分从赣州地区副食品公司按商品分配计划购入,少数商品从供销社系统调入或直接向产地调入。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商品由计划分配调入逐步向市场采购过渡。到1983年,除白糖外,其他副食品都从产地或中转地购入。供应方式除固定网点销售外,还采取摆摊设点、出货郎车、下厂下乡、商品展销、参加物资交流会等形式扩大销售。60~80年代初,为解决部分副食品供需矛盾,采取凭票(证)供应、特需供应、高价供应等措施。
  糖果糕点 1955年前,糖果商品主要由上海购入。1956年,创办糕点加工厂和作坊,每年生产水果糖、糕点等产品数百种,直接调往市内副食品门市部。1958~1962年,糖果商品从市食品厂购入;1963~1969年,糖果商品主要由江西第一、二、三制糖厂供给,并向上海、广州采购。1962年4月起,糕点实行凭票供应,6岁以下儿童每人每月1公斤,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0.5公斤。1962~1963年初,优质饼干、嵌花饼、核桃酥、花生糖、芝麻糖、水果糖等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963年下半年,停止高价供应。1967年后改收粮票供应,收粮标准视品种而定。1983年起,停收粮票,敞开供应。
  食糖 1955年起,实行按计划调入,按计划批发。1959年前,市内经销的食糖主要是宁都的布尖糖、土糖,信丰的水砂糖、糖胶,广东的糖粉、片糖。1960年后,主要是江西第一、二、三制糖厂的机制白砂糖和赤砂糖。1959年4月,实行民用食糖凭票供应,城市人口每人每月0.075公斤,3岁以下儿童每人每月0.5公斤。1966年,老干部每人每月另加2.5公斤。1976~1983年,居民每人每月发糖票1份,市郊农民每季发糖票1份,每份票定量0.075公斤。1984年后,敞开供应。
  酒类 1978年前,酒实行计划调购。经营品种主要有贵州茅台酒,山西汾酒、竹叶青,四川特曲、泸州大曲,江苏洋河大曲,吉林通化葡萄酒,江西樟树四特酒、临川李渡高梁等。1962~1963年,竹叶青、泸州大曲等酒高价供应,后停止。1978年后,有少量的粮制酒计划外购进。1983年后,除国家名酒和省产四特酒外,均为市场采购,后敞开供应。
  食盐建国初,由赣州贸易分公司专营批发,市副食品商店负责零售。1950年1月,成立中国盐业公司赣州支公司(后改批发部)。1950~1956年,赣州行销的盐种有:芦(塘大芦、汉沽芦)、鲁、淮、青(岛)、闽、粤盐等,青、芦、淮、鲁盐占大多数,均按计划分配调拨供应。1961年2月起,居民食盐实行凭证定量供应,规定每人每月0.75公斤左右,其他用盐按计划批供。1979年,江西省盐业公司赣州分公司成立,专营批发,承担赣州市食盐供销管理,全面执行和监控加碘食盐。1983年起,取消食盐凭证定量供应。
  卷烟建国前,卷烟购销均由私营工商业经营。建国初,地方卷烟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但产量少,仅占赣州地区卷烟销售量的5%,大部分卷烟由国营贸易公司或副食品公司按计划调入。1970年前,主要销售的卷烟有上海的飞马、美丽、大前门、黄金龙、光荣、劳动等牌号,还有安徽的东海,河南的许昌、黄金叶、前进、三门峡等品牌。1971~1985年,主要销售赣南卷烟厂的赣州桥、长冈、上犹江、八境台、瓷都、百花洲、赣烟等牌号,只有小部分属计划外调进。1984年8月,赣州地区烟草分公司成立,卷烟经营归口烟草公司专卖。在市场上设立有证经营卷烟的网点。
  南货水产品有海带、海蜇皮、海蜇头、海参、目鱼、淡水鱼干、鱼片、咸鱼干、虾米、紫菜等。1971年前,海带由辽宁旅大购入,此后大部分由福建购进。目鱼由浙江舟山群岛、普陀和天津静海购入,海参由广东、福建、山东购入,咸鱼干由广东湛江购入,淡水鱼干大部分由江西波阳购入。其他地方产品有辣椒干、腐竹、大蒜头、萝卜干、笋干、榨菜、粉丝、粉条等。南货除1959~1963年有少数计划内调拨外,其余均属自由采购。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副食品公司主要商品纯销售情况)=] 蔬菜明末清初,赣州城近郊有专门从事种植蔬菜的菜农,城区有蕻菜塘、豆芽井等处专业生产和销售蔬菜、豆芽。1934~1937年,城区创建卫府里等5个菜市场,除农民自产自销蔬菜外,有为数不多的个体摊贩分布于各市场。建国初,蔬菜市场日趋繁荣,供应渠道逐渐扩展。至1952年,从事蔬菜经营的个体摊贩有243户,从业人员375人。期间,市贸易公司承担了居民部分蔬菜供应任务。
  1956年,市蔬菜公司成立,开始试行计划收购,并组织蔬菜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与郊区生产队菜农直接挂钩,采购蔬菜上市。此后,蔬菜逐步纳入计划种植、统一收购供应。1959年,对近郊农业生产提出“以菜为纲,全面发展”方针,调整产业结构,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实行蔬菜产销合同制。同年起,市财政从预算中安排资金对蔬菜产销给予补贴。在蔬菜销售上,重点保障城市居民供应,对饮食业、团体食堂实行凭证定点供应,限制销价,限制外销。1960年,市人民委员会要求郊区蔬菜面积扩大到1.7万亩,实行“四定”(面积、品种、产量、上市时间)责任制。1965年,郊区建立蔬菜生产队112个(其中蔬菜专业队66个、粮菜混作队46个),有菜农10125人。菜农口粮专业队年人均230公斤,混合队210公斤。
  “文化大革命”初,关闭集市贸易,蔬菜市场供应紧张。1972年11月,市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布告》,宣布恢复集市贸易,允许菜农零星蔬菜上市。1976年1月,市革命委员会制订《关于实行蔬菜产销“六定”、“三保证”的规定》,“六定”是定面积、劳力、品种、产量、上市任务和时间,“三保证”是保收购(包括超产超购)、价格水平和菜农口粮。期间,每年召开蔬菜产销工作会议,有关部门参与协调产销衔接计划,市财政继续给予补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蔬菜及各类农副产品日益丰富。1981年起,试行“大管小活”办法,主要品种执行计划收购合同,其他品种自由选购,议价销售。市蔬菜公司还采取内外结合方法扩大购销。随着蔬菜市场调节部分逐渐增大,市财政给予蔬菜经营补贴逐年递减。1984年后,实行蔬菜产销体制改革,产销直接见面,价格全面放开。市蔬菜公司以一业为主兼营其他,逐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此后,从外地购进蔬菜和干咸菜主要是调剂市场,平抑市价。到1994年,市蔬菜公司经营蔬菜所占市场的份额由改革开放前的80%降为2%。
  [=此处为插图(品种丰富的卫府里菜场)=] 第二节日用品购销日用百货清末,百货业大部分是一些小型商店经营绸缎、布匹,以销售宜春、新余、三湖等地的土布为主,兼营“洋布”(多系上海、广州的商品)。民国初期,经营百货的商店增多,有同记庄、公记庄、迪记庄、裕源福、广裕兴、南洋等批发商号,恒孚、雷祥春、南新、大源、德美、永瑞隆、吉泰昌、源记、乾记等零售商店。经营的品种也逐渐增加。土布多由新余、潭口、唐江等县镇购入,“洋布”多从南昌、上海采购运进。之后,发展到从广州、武汉、浙江、福建等地进货。日军侵占上海、南昌后,大批外地商家迁入赣州城,时有绸布店46户,棉花夏布店17户,百货店41户,市场一度繁荣。
  建国初,日用工业品货源概由赣州地区百货站按计划分配下拨。1953年,商品分配实行业务合同制,一、二类商品(一类是棉布、汗衫、棉衫、裤等8种,二类是呢绒、绸缎、服装、钟表、缝纫机、相机、鞋等50种)按计划分配供应货源;三类小商品则自由选购。1954年9月,棉布统购统销后,进货渠道实行计划分配调拨。同时,开始对棉布及棉布复制品实行定量凭票供应。1956年,日用工业品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市百货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属三级批发设置,所属零售门点除综合百货商场外,还有绸布、文具、妇儿用品等专业商店。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对部分紧缺商品采取凭购货券供应、特需供应和高价供应等措施。1962年7月,凭购货券购买的商品主要有丝绸、呢绒、毛线、毛毯、羊毛衫、缝纫机等25个品种。同时,对部分针织品、钟表、自行车等商品实行高价销售。1965年,取消购货券和高价供应。1973年12月,对“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国产全钢手表)采取发票供应。一部分作为蔬菜等农副产品奖售,供应郊区农民;一部分按驻市、市属单位职工人数多少分期分批发票给单位,由单位合理分配给职工。
  80年代,商品购销由单一的进货渠道向多层次、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方向发展,通过横向联合、联购分销等方法,增加花色品种,满足市场需要。1984年纯棉布取消凭票敞开供应后,进一步打破原有的纵向联系体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横向联系,与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和江西省500多家工商企业建立多层次的经济联系或联合,实行厂店挂钩、产销直接见面等形式开展购销活动。1985年,市百货公司实现纯购进1070.61万元,纯销售3255.08万元。期间,还采取下乡下厂、摆摊设点、商品展销、代销寄销、设立自选商品部等方式扩大销售;采取上门维修、大型高档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等方式搞好售后服务。1991~1995年,在全面推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的基础上,对赣州百货商场、百货大楼、解放商场、商业大厦、文清路商场、南新商场等进行改建、扩建、装修,使企业经营进一步上规模、上档次。在扩大经营品种、兼营项目的同时,搞好特色经营、系列经营,重点经营名优特新商品,实行总经销、总代理制。1995年4月,成立江西赣州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此公司实现纯购进9090.9万元,纯销售1.12亿元,上缴税金525.09万元,实现利润190.13万元。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百货公司主要商品销售情况)=] 五金交电化工品 1937年,赣州城始有经营五交化产品的商店。其后,五金行业商店有16户,电料行业8户,化工原料行业4户。经营资金万元以上的商号有瑞昌生、顺记、裕厚昌、光明、瑞泰、应新发、祥记等7户。五金类商品多由上海、杭州、韶关、衡阳、广州等地购入,大部分采取保价邮寄方式运入;电料类商品由上海、广州购入;化工类商品由四川、贵州、湖南、湖北、安徽等地购入,年购量约16~20吨。
  建国初期,五金交电行业大部分为私商经营。1951年,市人民政府投资开办市人民建筑器材公司。次年,划归中国工业器材公司南昌分公司,改称中国工业器材公司南昌分公司赣州分处,商品主要由省公司直拨。1953年5月,又改称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南昌分公司赣州联合供应站。购货渠道大体有3类:一类商品由省公司直拨,二类商品派员到南昌、上海、武汉、杭州等指定地点调运,三类商品不受限制,自行外出采购。1954年,对灯泡、元钉、铁丝等商品实行统购统销。1958年,经营五金交电化工业的有萧正新、义合盛、复盛祥、裕新、永利、正记等6户公私合营企业。大部分商品实行计划分配下拨。1962年,赣州市五金机械公司成立,进货渠道主要是计划分配、统一调拨。形成一级站或产地市场→二级站市场→三级站销地市场的固定流通渠道。
  1978年6月,赣州市五交化公司成立,并先后组建电工电料商店、化工原料商店、自行车商店、美乐家用电器商店和家用电子器具服务部。此时,计划分配的商品逐步减少,大部分商品靠跨区跨省直接采购,开始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购销量大增,商品日益丰富。1985年,商品购进1020万元,比1978年增长2.19倍,年销售额达1192万元。增加的商品主要有电视机、录音机、台扇、吊扇、洗衣机、录象机、电冰箱等。90年代,自行采购、选购商品增多。与广东、福建、深圳、珠海、香港及东南亚各国贸易往来频繁,打破了以往闭关自守的经营局面。同时,扩大经营范围,新增了百货、粮油、副食、厨具、建筑装潢材料等商品的经营。1995年,市五交化公司实现商品购进额2106.4万元、销售总额2218万元、税利41.2万元。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五交化公司商品销售情况)=] 第三节药材购销清同治十二年(1873),赣州城有丁东昇中药店。光绪元年(1875)至光绪二十五年,相继有福隆、庆仁、恒春、杜立生、杨友生、全安等中药店开业。1948年,全市有国药店30家,从业人员266人。建国前,赣州药材购销业务兴盛。赣南各县药店经营的药材绝大部分从赣州进货。万安、遂川、泰和、南雄等县常到赣州采购药材。当时主要经销中草药批发业务的有协记、玉记等国药店。他们在广州、重庆、桂林、武汉、南昌、樟树等地设有采购点。除购买中西药品外,还采购医疗器械进行批发。西药于1916年传入。当时天主堂仁爱医院有西药665种。1936年,经营西药的有亚洲大药房,随后有西药房21家。
  1950年,全市有中药店32家、西药店12家。建国初成立的赣州药材采购供应站,负责全市中西药材及医疗器械的购进、批发和地产药材的收购外销。药源主要来自江西樟树、上海、广州等地。1951年开始,全部中西药均从赣州地区医药公司批发购进。每年收购地产药材53种、邻县产的药材56种,收购量约20~80吨。1955年10月,赣州国药店成立,膏、丹、丸、散等中成药自行生产加工。1960年2月,成立赣州市中西医药公司,负责全市药材购销。1969年,赣州市制药厂建成,担负全市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和中成药生产。1985~1995年,市医药公司经营中草药666种,中药饮片26种,西药850种。1995年,全市有中西药经营网点25家,其中全民性质的22家,大集体的2家,小集体的1家,年销售额1732.7万元。
  [=此处为表格(1960~1995年市医药总公司中西药材销售情况)=] 单位:力元第四节燃料购销煤炭清末民初,赣州始有柴炭经销,主要从赣县的大埠、下文滩、大田、三江口、储潭、攸镇、大湖江等地收购,用木船、排筏水运至赣州。1936年,城内经营柴薪店(摊)有26户,其中专营煤炭的4户。1946年,柴薪业商户增至90户,分布在城内的太平街、建春门外、涌金门、烧饼巷、姚衙前、南市街、诚信街、大华兴街、坛子巷、西门外等处。煤炭主要从信丰县铁石口购入。
  建国初,赣州市没有经营煤炭的专营机构。1953年,有经营柴炭的私营商贩148户。煤多数由信丰县的大桥、高桥、内江,于都县的利村、祁禄山等地煤矿购入。柴炭来源于赣县、于都、信丰,后逐渐延伸到宁都、安远、会昌、大余、崇义、上犹、寻乌等县。1956年初,柴炭业商贩大部分组织合作商店,属市农副产品经理部管理。1957年,赣州煤厂投产,开始向居民供应机制煤球、煤砖。1958年,柴炭货源减少,煤销量增加。1959年,购进煤9989吨,其中无烟煤3822吨,烟煤6167吨。1961年,市场出现供煤高峰,购煤量达2万吨。同年,成立赣州市煤炭商店(后改名赣州市煤炭公司,不久并入赣南煤炭分公司),对居民开始实行凭证定量供应燃煤,每人每月15~20公斤。期间,无烟煤在信丰、于都等县煤矿购入;烟煤从吉安地区天河煤矿,丰城煤矿及于都利村煤矿购入。1973年10月,赣州市燃料公司成立,实行计划购进。1974年,购煤1.09万吨。1975~1977年,因封山育林管理不严,木柴上市量剧增,购煤量下降。1977年购煤量下降到6672吨。1981年11月,市燃料公司改称江西省煤炭公司赣州市公司,扩展煤炭采购,对采购员实行任务包干、定额计酬。市煤厂转向专产蜂窝煤,年产量由1970年的6955吨(其中蜂窝煤6800吨)增加到1985年的2.19万吨。居民定量供煤量增加到每人每月16.5公斤。除平价定量供应外,还按成本价敞开供应。随着改革深化,煤的供应全面放开,1988年7月起,对城镇居民生活用煤直接发放补贴。1991、1992年,煤年购销量上升到5万吨以上。1993年起,由于市内管道煤气、石油液化气和电力逐渐充裕,居民生活用燃料结构发生变化,煤购销量开始下降。1994年,国家取消对煤炭部门的补贴,市煤炭公司转为自负盈亏,推行风险抵押承包制,1995年继续坚持以煤炭为主营商品,以生活用煤为重点,调整生产用煤,开拓新产品,当年,从山西组织一批货优价廉的焦炭投放市场。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煤炭公司购销情况)=] 单位:吨石油建国前,赣州城仅有少量的煤油、汽油和柴油供应,由私商经营。建国初,石油由赣州市贸易公司经营。当时,石油销量少,不受计划控制,自由采购和销售。石油商品仅有10多个品种,大部分来自苏联和罗马尼亚、匈牙利等东欧国家。1954年下半年起,石油列为统配物资,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或按合同供应,对农业用油基本做到按需供给。
  60年代初,石油改由赣州地区石油分公司经营,实行计划分配,从上海、湖南长沙、江西九江、北京等地进货。经营品种有汽油、柴油、煤油和润滑油等4大类70多个品种。生产用油严格执行统购统销,按计划调配,民用煤油定量凭票供应。
  1973年,市属单位的石油供应,由赣州地区石油分公司下达计划,各单位按分配指标到市燃料公司开票,到地区石油公司油库提货。1981年,改由市计划委员会计划分配。1982年2月,实行按车型定量包干,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供油。1983年7月,成立赣州市国营石油商店,负责计划分配石油的业务。1984年,实行计划外用油议价销售,当年销议价汽、柴油121.4吨,煤油33.2吨,润滑油80.7吨。1989年,撤销市石油商店,成立赣州市石油公司。1994年5月,石油商品价格取消双轨制,实行敞开供应。成品油按国家配置计划,主要从九江和广州等地炼油厂直接购入。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石油公司石油销售情况)=] 单位:吨说明:1985年后销售量包括计划外(议价)销售。
  第五节物资供应计划调拨分配建国后,国家对重要生产资料实行统一平衡分配的制度。按照生产资料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和产销特点,划分为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分配的物资(简称统配物资)、国务院各部门主管分配的物资(简称部管物资)和地方管理的物资(统称三类物资)。1959年,市物资局成立之初,经营的物资有142个品种。1963年,国家规定的统配物资有256种(其中国家计委管理的172种,物资管理总局管理的84种),部管物资260种。后经多次调整,在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地方经营范围逐步扩展。1988年以后,市物资局所属各专业公司经营的物资扩大到355种(其中统配物资97种,部管物资131种,三类物资127种)。
  物资部门经营的物资主要来源于上级计划分配。市物资局每年依据生产建设任务及进度、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汇总编制、上报物资申请计划,然后依据国家计划部门逐级下达的物资分配计划,按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产品的归口类别进行计划调拨和分配。市属企事业单位所需物资,由市计委、市物资局根据上级分配物资数量,综合平衡分配。计划调拨分配的物资,由各专业公司组织货源,分别供应到户。
  物资部门供应物资的主要方式有: 计划供应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按照上级的分配指标,实行计划供应。重要金属材料凭每年计划部门下达的分配指标,专业公司对用户分立指标帐,按年结算,做到专材专用。
  重点供应对全市重点基建工程项目和救灾所需物资,在计划、申请、分配、供应以及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方面优先予以保证。1962年,修建东河大桥,增拨钢材817吨、木材2000立方米、水泥4000吨。1981~1984年,重点供应水利工程水泥9000吨,公房建设玻璃1.92万平方米。1987~1993年,赣江造纸厂碱回收工程、赣州酒厂啤酒车间改造、赣州钨钼材料厂扩建、赣州市自来水公司扩建等重点项目,供应钢材3400多吨、水泥3800多吨、玻璃200重量箱。对季节性的支农物资、救灾物资,做到常年储备,随需随供。
  直拨供应对产品稳定、原材料品种单一、用量大的企业,按产品、产量核实其需要分配物资,企业直接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直达供应。市金属材料公司供应有关重点厂家的生铁、焦炭、钢材,市轻化建材公司供应赣南造纸厂和赣江造纸厂的烧碱、纯碱均分拨直达供应。
  中转供应市物资局根据物资分配指标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集中组织进货,通过供销机构仓库中转再供给用料单位。市二轻系统和乡镇企业的计划指标,一般采用中转供应。1968年后,市物资局对用料单位所需钢材、生铁、焦炭、水泥、玻璃、烧碱、纯碱等大宗物资大都采用港(站)分拨或到厂提货办法。
  核实供应对于零星的计划分配物资由物资部门根据用户短期用料计划,核实需要组织供应。1975~1982年,对轮胎、胶管、轴承、电焊条、漆包线和一些有色金属等曾采用此办法。
  [=此处为表格(1979~1992年市物资局主要物资计划分配情况)=] [=此处为表格=] 市场调节供应 1959年,计划分配物资供需矛盾突出,为弥补生产建设所需的紧缺物资,市物资局派员分赴各地求援,调进物资。同时参加历年全国、省、地组织的物资调剂会和订货会,扩大货源。1971~1976年,市物资局派员分赴樟州、厦门、天津、上海等地,调进各种轴承7000多套,电焊条4.5吨,纯碱20多吨,以及部分工量具、电动机、电线、橡胶制品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资供应紧张状况。
  1979年后,生产资料开始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市物资局所属各专业公司主动参与市场调节,扩大经营范围,有些品种允许专业公司间交叉经营。80年代中期,市物资部门组织计划外物资购销和开展对外协作物资经营业务。对物资目录外的产品,不受经营范围限制,跨省、地进货和销售,价格高进高出,低进低出。1983~1989年,市物资局下属各专业公司从外地调进的计划外物资有钢材1.08万吨、生铁1959吨、焦炭800吨、汽车198台、草酸500多吨、烧碱190吨、纯碱40吨、水泥430吨。1990~1992年,调进计划外钢材8091吨、生铁2522吨、焦炭1753吨、汽车140台、轴承1.66万套、轮胎2503套、烧碱1300吨、水泥638吨。1992年后,大部分生产资料放开经营,至1995年底,市物资局下属各专业公司调进各类钢材2600多吨、生铁7500吨、焦炭4385吨、汽车745台、烧碱4303吨、水泥5400吨。
  金属回收建国后,废钢铁由市供销社统一收购,专业经营。1971年,移交市物资部门经营。同年,通过开展清仓扫库回收废钢铁活动,回收废钢铁2500多吨。1975年起,厂矿企业废钢铁回收任务由物资部门经营。1986年6月,成立赣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同时将市金属回收压块厂划归其管理。1988年赣州市计划单列后,开始接受报废汽车回收任务。当年回收报废汽车75辆,1991年回收126辆。
  回收70年代,市物资部门依据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督促、鼓励办法。对超额完成废钢铁上交任务的单位,超交部分回供一定数量的钢材指标,对未完成上交任务的单位酌情扣减钢材供应指标。80年代末,随着废钢铁经营逐步放开,其回收基本上通过市场交易。1978~1991年,市物资部门共回收废钢铁4.89万多吨,其中,1978年回收256.2吨,1991年回收1.31万吨。
  加工回收的废钢铁,多数要经过加工使之成为可再利用的合格材料。1986年前,采用手工操作方法压块。1987年,市金属回收压块厂安装1台100吨金属液压打包机,每班可压块7吨左右。1978~1991年共加工废钢铁1.45万吨,其中,1978年加工150.2吨,1988年加工1609.24吨,1991年加工3857.3吨。
  上交上级计划部门每年下达回收、上交废钢铁计划任务,市物资局根据先国家、后地方,先上交、后留用的原则,做好废钢铁的上交工作。1978年前,回收的废钢铁大部分上交江西钢厂,少量交南昌钢厂,由赣州地区金属回收公司办理结算,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1979年后,改由市物资局单独结算。1986~1991年共上交废钢铁1.68万多吨,其中,1986年上交2022.7吨,1991年上交4560吨。
  第六节农副产品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境内农副产品主要有黄麻、甘蔗、晒烟、烤烟、茶叶、桐油、蓖麻籽、花生、芝麻、柑桔、红花草籽等。1956年起,农副产品的购销由供销社经营。1957年,市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站(后改称农副产品经理部)收购黄麻66担、烟叶109担、土纸234担。1958年,增加柴炭收购任务。1962年,市土特产品公司对农副产品收购实行派购、议购、奖售、换购等政策。1963年,供销社扩大自营业务,建立合作货栈,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统派任务的一、二类物资,按高于国家牌价、低于市场价格收购,收购的农副产品达23个品种。1964年,农副产品收购额达37.53万元,比1961年增长2倍多。“文化大革命”期间,农副产品收购额下降。1970年,收购额仅14.88万元。1978年以后,供销社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培训收购人员,改善收购方式,搞好收购服务,每年召开农商协作会议衔接购销价格,对大宗的产品实行就地收购、贮存、调运。1981年,农副产品收购额达178万元,比1977年增长2.6倍。随着农副产品购销价格的放开,农副产品收购额呈下降趋势。1985年,农副产品收购额降到114万元。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农副产品收购额出现回升。1995年,市土产公司实现购进总额552万元,销售总额638万元。
  扶持农副产品生产 1963年,市供销社为扶持农村副业生产,先后引进宁波席草、印度麻、四川蜜桔、广东葵树、遂川茶叶、信丰红瓜子、湖南黄花菜,推广种植油桐、蓖麻、乌桕、棕树等。至1978年,全市农村先后办起柑桔园26个、面积3480亩,茶场6个、面积1120亩,葵扇基地2个、面积60亩,油桐基地4个、面积5100亩,芳香油基地1个、面积50亩,茉莉花基地1个、面积10亩;在蟠龙和近郊建立700亩席草生产基地和1450亩黄麻生产基地。市供销社对这些基地给予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的扶持。至1987年,累计投放扶持资金37.72万元,投放专用化肥1100吨、麸饼293吨,供应各类种籽3700多公斤,木本种苗19.5万株,草本种苗162万蔸。同时,帮助培训栽培、编席、精洗麻、蒸馏油等技术人员2100多人次,使市郊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多种经营有了较大的发展,草席、黄麻、柑桔、腐竹等已成为市郊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副业。
  草席草席是赣州传统产品,但50年代以前产量少。1964年,开始引种宁波席草,面积74.5亩,产量451担。1973年,发展到326亩,产量达3927担。种席草、编席在郊区农村普遍推广。1974年,收购草席6.32万条。1975年,江西省供销社确定赣州为草席基地。最高年份(1980年)收购草席达15.96万条,1995年收购草席2.13万条。蟠龙、水南两乡镇为草席主产区,尤以水南乡南桥村为多,是当地农民一项致富门路。
  黄麻郊区历来有种麻习惯,以往数量不多,多为自用。1964年,引种印度麻,种植66亩,总产达122担。1978年,种麻1450亩,收购3866担。最高年份(1980年)收购黄麻7228担。主产区是蟠龙镇。
  柑桔郊区农民素有利用房前屋后、田头地角种植柑桔的习惯。1964年,引进四川宫川、龟井、尾张等蜜桔品种。1976年,柑桔面积达3400亩,有桔树19万多株(其中蜜桔树16.9万株),年产蜜桔逾50万公斤。1981年,收购蜜桔38万公斤。主产区是水东镇。
  腐竹沙石镇是腐竹主要产区,“沙石腐竹”享有盛名。沙石镇新建村5个村民小组有100多户农民加工腐竹,有“腐竹村”之称。供销社以黄豆向农户换购腐竹,年换购量为2.5~4万公斤。由于外地来采购腐竹的商贩增多,沙石圩已形成腐竹集散地。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供销社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情况)=]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废品收购50年代起,供销社承担城乡废品收购任务。1965年,在市内设立废品收购站4个和居委会代购点2个,在农村将流动收购人员组织为亦农亦商的代购员,初步形成了市区、郊区废品收购网络。1965年,废品收购1325吨,金额32.45万元,比上年增长1倍,主要品种有废橡胶、破布、废棉麻、废纸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年收购金额保持20~40万元水平。1978年后,废品收购额逐年上升,1985年突破100万元。期间,收购范围扩展到化工原料、针织纤维、纸袋纸品、玻璃及制品、畜产品等7大类500多种。1988年,废品收购放开,市场竞争激烈。90年代初,市废品收购量达到200万元高峰后急剧回落。
  加工利用1958年,开始废旧物资的加工利用。市废品加工厂开展旧棉翻新、修补麻袋、制作纸袋、加工小五金、小农具等项目,1963年,加工产值达41万多元。60~70年代,先后添置开花机、热压机,自行设计制作打包机、冲眼机、切帮机等,实行半机械化操作,提高了工效。80年代,开辟新的废品加工利用门路,利用废铁制作打谷机,利用废牙膏皮、废锡冶炼铝锭和焊锡,从废X光片和含银废液中提炼白银等。1976~1992年,累计加工利用产值305万元。
  计划调拨1958年起,收购的废旧物资大部分实行计划调拨。废钢铁调往上海钢铁三厂、江西钢厂,有色金属和畜产品分别调拨给赣州地区土产公司和畜产品加工厂,生铁、玻璃、黄板纸壳、牛皮分别供给市生锅厂、玻璃厂、造纸厂、皮革厂。计划外废旧物资自行销售给有关厂家。市物资回收公司还设有物资调剂部和旧货商行,销售经过清选、加工、改制过的日杂小商品。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收购废旧物资情况)=] 第七节农资与农村生活资料经营农资供应肥料1953年,供销社农资部门开始经营化肥,当年调供化肥27吨。1959年,化肥实行统一分配管理,货源由地区按计划分配调拨供应。1962年,石灰氮在赣南化工厂问世,年均销量达100吨。70年代,农资部门供应的化肥量由1971年的403吨上升到1978年的2930吨。1982年,化肥供应偏紧,小化肥退出计划范畴,实行议价供应;大化肥(尿素)实行“双轨制”经营,对农民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84年下半年,省产小化肥放开,先后开辟江西氨厂、江西第二化肥厂、丰城、宁都、长汀、龙岩、清远等进货渠道,当年供碳铵4400吨,比1978年增长5倍多。1985年春,小化肥实行降价敞开供应。1986年,化肥仍实行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大化肥(尿素、钾肥、复合肥)继续由省地供销系统下拨,小化肥(碳铵、磷肥)从厂家直接进货。1992年10月,化肥由专营改为“一主两辅”(以农资公司为主,厂家、农技服务站为辅)经营,取消计划内统配化肥。1993~1995年,市农资公司自行购进和调节的各种化肥达2.14万吨。市农资公司经营的化肥主要品种:氮肥有尿素、硫酸铵、硝酸铵、石灰氮、碳酸氢铵;磷肥有钙镁磷、磷矿粉、过磷酸钙;钾肥有氯化钾、硫酸钾;复合肥有氮磷钾复合肥、氮磷复合肥等。供销社除经营化肥外,还经营枯饼、石灰等常用杂肥。枯饼有菜枯、花生枯、蓖麻枯等,以基层供销社自行组织收购为主,土产杂品公司联购分销为次,年销量在500吨以上。外购枯饼的货源主要来自南昌、宜春、吉安等地。石灰货源以于都罗坳石灰为主。此外,还在农村推广红花草等绿肥。
  农药和药械建国前,赣州没有农药上市。1946年,赣州救济署运来10桶滴滴涕于赣州城销售,仅作卫生消毒用。建国后,1954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六六六粉剂。之后,陆续增购滴滴涕、硫酸铜、敌敌畏、石硫合剂等农药。1958年,增购敌百虫、1605乳剂等化学农药。60年代初,年销售农药15~20吨。1965年,开始大量供应化学农药。新增品种有杀螟松、亚铵硫磷、敌瘟散、稻瘟净、敌稗、克瘟散、杀虫脒,年销量均在5~10吨之间。1982年,销售六六六粉剂220吨、农药367吨,超历史纪录。1984年,农药市场放开,除计划分配的农药外,允许自行组织货源。1990~1995年,供销社年销售各种农药在100~200吨之间。历年经销的主要农药品种:杀虫剂有六六六、滴滴涕、甲基混合粉、乙基混合粉、八八九、敌百虫、敌敌畏、乐果、杀蝇松、亚铵硫磷、磷胺、杀虫脒、呋喃丹、速灭威、叶蝉散、杀虫双;杀菌剂有西力生、赛力散、硫酸铜、稻瘟净、克瘟素、代森锌、稻足青、升汞、富民隆、叶枯净、井岗霉素、托布津、富士一号、多菌灵;除草剂有除草脒、敌稗;杀鼠剂有磷化锌、安妥;刺激素有920、30烷、醇增产灵等。农药器械的经营始于1953年,主要供应单管喷雾器。农药器械货源1978年前由市农资公司调拨。1979年,由市农资公司调拨与市场调剂相结合,销量达2345架。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5年农药器械销量达4045架。
  农膜 1972年市供销社开始经营农膜,当年销售1132公斤,1981年增至1.54万公斤。农膜实行“计划分配、定期供应、过期停供”的供应办法。对早稻育秧、蔬菜生产用薄膜,采取高价进、低价出、国家补贴的优惠政策。每年2月至4月5日,为早稻育秧优惠价供膜期限;蔬菜用膜只限用于春季蔬菜栽培。随着生产发展,农膜销售量逐年上升,1990年为4.49万公斤,1995年增至11.88万公斤。
  农具郊区农民习惯使用的农具一般可分为4大类:铁制农具有犁头、犁壁、铁耙、铁锄、链铲、铁锹、镰刀、柴刀、斧头;竹制农具有谷箩、晒垫、筲箕、禾帐、斗笠、畚箕;木制农具有犁辕、牛轭、尿桶、水桶、水车、禾桶、把柄;棕麻农具有蓑衣、棕裙、牛绳、箩绳(因棕麻产量低,逐步由塑料代替棕麻农具制品)。1953年,供销社开始经营中小农具。
  犁头、犁壁按农村习惯使用的式样,委托铁锅厂加工,其他农具根据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的原则,由基层供销社组织加工、收购、销售。沙石镇农村有生产竹木农具传统技术和习惯,竹木农具均在当地圩场自由买卖。其他乡镇多由基层供销社组织供应。1961年销售中小农具21万件,1962年减至5.9万件,1968年仅销售320件,1973年中小农具销售量上升到13万件。1978~1983年,允许自产自销和长途运销,供销社每年销售中小农具保持在5~8万件。此后,农民所需中小农具大部分在集贸市场自由选购。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供销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 农村生活资料供应干鲜果菜供销社经营的干鲜果,地产品有广柑、蜜桔、黄金抽、广桃、西瓜、荸荠、红瓜子、蜜饯和柑桔罐头等,外省产品有广东、福建的香蕉、菠萝、椰子、荔枝、芒果和荔枝干、桂元干、桂元肉、青果、橄榄和蜜饯,河北鸭梨,山东苹果等,以蜜桔、香蕉、苹果、鸭梨为大宗。经营的干菜有信丰香干萝卜、龙南黄条(萝卜)、四川榨菜、佛山冬菜、浙江萧山罗卜干、广东豆腐乳,以及地产腐竹、香菇、木耳、黄花菜等。先由专业公司调拨,计划定量供应。1982年后,实行议购议销,敞开供应。
  棉花统购统销后,实行凭票定量供应,人均年供0.25公斤。行业用棉、特需用棉,全市年供应100~150吨。1984年,棉花取消定量供应后,仍由供销社统一经营,货源由专业公司调拨,购销倒挂的差额由市财政拨补。
  茶叶市供销系统于50年代开始经营,年销量2.5万公斤。1988~1995年,销售12.15万公斤。货源主要来自江西婺源、安徽、浙江茶区,少量来自区内上犹、崇义和市郊。市果杂品公司曾在寿量寺设有茶厂,加工生产的精制茶(绿茶、红茶、茉莉花茶)一度畅销东北等地。寿量寺归还佛教协会时,茶厂停办。
  陶瓷供销社主营商品之一。市区有十几家瓷茶商店,以华光瓷茶商店、陶器商店较为出名。瓷器有日用瓷和工艺瓷,主要从景德镇购进,后扩展货源至广东、湖南等地瓷厂。60~70年代,年销日用瓷器50万只,1978年突破150万只,80年代稳定在80~100多万只。陶器主要货源来自赣县。80年代起,宜兴陶瓷逐步在市内行销。
  烟花爆竹70年代前,年销量约2000万响,1987年达到1.65亿响。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销量逐年下降。货源主要来自江西万载、瑞金、上犹和广东等地。
  小商品支持小商品生产始于1962年。当时主要以供应原材料方式,帮助城镇厂家发展铁锅、枕席、纸伞、绳索、土纸等小商品。1965年,在扩大原料供应的同时,帮助创名优产品。赣州的黄余旭菜刀和奇品烟丝曾一度行销省内外。1974年起,采取贴息扶持、包销产品办法,支持8户厂家发展生产,主要品种有铁锅、铁勺、镀锌桶、卫生纸、竹木筷、蚊香、草袋等;还组织竹木原料,生产盆、盖、桶、甑6、罩等厨房用具。提供10万元扶持资金,重点帮助赣州市造纸厂进行技改,并安排燃料,供给废纸原料,支持其生产优质皱纹纸,使产品逐渐上规模上档次。1980年,收购皱纹卫生纸271吨,小商品收购总额达152.72万元。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市供销社主要商品销售情况)=] 说明:1978、1980年鞭炮数为万响。
  第八节旅栈饮食服务旅栈业唐代开辟梅岭驿道后,赣州成为交通要冲。其时,赣州城、水西、七鲤镇设有驿站,沿途有私人开设的伙店。明清期间,伙店增多,除夫妻店外,有不少雇有一两个帮工,专为过往旅客服务。清末民初,赣州已有文明旅社、大同旅社、福星旅社。1930年,开设中华大旅社,规模较大,有专职服务员。1937年,有旅社17户,客栈15户。抗日战争期间,有旅店51户,以新新旅社、赣南旅社、陶陶招待所、中山旅社、交通旅社规模较大,服务较优。
  赣州解放时有旅社、客栈119户,1952年有88户,以赣新旅社、惠和旅社设备较齐全。1956年,有私营旅社、客栈79户,从业人员251人。公私合营后,有各类旅社、客栈76户,从业人员227人。
  1957年起,新建国营旅社、饭店8家。同年5月开业的赣州旅社,设有住宿部、服务部和小吃部,有床位259个,曾赢得“旅客之家”的声誉,多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960年5月开业的国营赣州饭店,是当时赣南最大的饭店,有客房272间,能容纳1000多人膳宿,先后获商业部、卫生部、粮食部、全国总工会、江西省人民政府等10多个部门(单位)授予的卫生红旗单位、执行食品卫生法先进单位、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等称号。“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体经营的旅社、客栈全部被取消,公私合营转为国营。
  1978年后,旅栈业重新兴旺。车站饭店、服务大楼、向东旅社、向新旅社相继开业。1982年起,许多饭店、旅社的客房先后增设电风扇和电视机。1985年,全市有旅社、饭店20户(国营15户,集体2户,合作3户),职工440人。1987年,旅馆业发展到105户,从业人员1881人。1995年,旅店业总数上升到121户,从业人员2462人。赣南宾馆、赣州宾馆、赣南饭店、赣州饭店、赣州大厦、赣州服务大楼、名流大酒店、虔城大酒店、明珠大酒店、赣龙大酒店、人民影城宾馆、华联大酒店、云山饭店、赣江招待所、劳动服务大厦等均拥有配套齐全的设备,有各种高中档的标准客房、普通客房、中西餐厅、大小会议厅以及多种类型的娱乐场所,室内有冷暖空调、电气设备,室外有庭园式园林。赣南宾馆、赣州宾馆、名流大酒店、虔城大酒店、人民影城宾馆、华联大酒店属二星级涉外宾馆、酒店,明珠大酒店和赣龙大酒店属三星级涉外酒店。
  赣南宾馆位于健康路中段西侧,隶属赣州地区行署办公室。1954年10月1日创建,名赣南行署交际处。1978年10月11日改今名。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其中水面占三分之一;是集食宿、商务、购物、娱乐、旅游为一体的二星级宾馆,是赣州地区最早获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涉外旅游定点单位、国家旅游协会会员。宾馆园林式布局,树木葱郁、鸟语花香,环境幽美。各具特色的6栋古典式建筑和1栋水上别墅之内,设有总统套房、部长套房、豪华套间、标准客房等各种档次客房230间,床位480个。有能容纳500人就座的礼堂1个和大小会议厅10个,并配有多功能厅、歌舞厅、健身房、网球场、商场、洗衣部、酒巴、商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建馆40多年来,接待过邓小平、胡耀邦、江泽民、李鹏、杨尚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1995年,有职工218人,经营总额700万元,上缴税利30万元。
  赣州宾馆位于健康路南段东侧,隶属市人民政府。1977年7月兴建,名赣州市人民政府招待所。1989年10月在原地兴建赣州宾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宾馆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有客房120间,床位240个。宾馆设施齐全,置有进口全自动电话交换总机,向贵宾提供国际、国内直拨;建有可供400人同时用餐的大型中餐厅及装饰豪华的卡拉OK小餐厅、西餐厅;备有24小时冷热水系统;设有装备一流的会议室、歌舞厅。客房内设有进口中央空调、闭路电视。1995年,有职工140人,经营总额434万元,上缴税利30万元。
  明珠大酒店位于红旗大道东端南侧,隶属赣州地区旅游局。是赣州地区旅游公司与香港文辉国际有限公司合资筹建的三星级涉外旅游酒店。占地面积3756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1994年12月开业。经营住宿、饮食、娱乐、旅游、小汽车出租、商场等项目。酒店建有11层综合服务大楼,内有舒适雅静的各类客房87间,床位155个;配有中央空调、闭路电视、直拨国际电话等现代化设备;设有中西餐厅、风味厅、宴会厅、舞厅及酒巴等,餐饮座位400个。建有近3000平方米的明珠国际演艺中心。1995年,有员工260人,经营总额1091万元,上缴税利57万元。
  赣龙大酒店位于红旗大道中段北侧,隶属赣州地区商品交易中心,是集住宿、娱乐、购物为一体的综合型大酒店。1995年3月落成,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投资3400万元。1995年4月开业,经营住宿、餐饮、舞厅、小汽车出租、旅游商品服务、写字楼出租、文化娱乐等项目。酒店内部装饰高贵典雅。17层楼,一楼为酒店大堂,设有大堂酒巴、商务中心、大型商场;三楼为餐厅部,拥有大餐厅、餐厅包厢、舞厅、KTV包房、美容中心、小酒巴,餐饮座位350个;四至十二楼为客房部,各类套房共134间,床位260个;十三楼建有豪华会议厅。另设有大型地下停车场、桑拿浴池。1995年,有职工330人,经营总额1000万元,上缴税利66万元。
  饮食业赣州的餐馆、饭店、茶酒楼在清代同治年间已具规模,尤以茶楼盛行。清末民初,本地人开设的有宾谷馆、群仙馆、章贡楼、民志酒楼、白宫酒家等,外地人开设的有金陵酒家、广东酒家、国民茶室、时鲜酒楼、不夜天酒楼、四海酒楼等。1937年,城区有筵席酒家27家、菜馆32家,其中高级豪华的酒家为群仙、民志、白宫3家,经济实惠的为大陆、民享、大众等数家。抗日战争期间,外来人员增多,涌现出不少饭店、面店、茶楼、粥室。1945年,有餐菜馆58家,茶园52家。抗日战争胜利后,外来人员返回原籍,又受内战影响,不少餐馆酒家关闭停业。
  建国初期,饮食行业恢复、发展。1955年,有私营饮食业户129户、从业人员260人。1956年,改造成公私合营的有14户,其他的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营小组等。1956年开业的赣州餐厅,是建国后开设的第一家国营中型餐厅,能同时容纳300多人就餐,经营餐菜酒席、会议包餐,兼营各类面食点心和早点。随后开业的华工饭店,设有高级餐厅迎宾楼,能容540人就座,经营饭菜、点心、面食、冷饮。1958年,新设的新风餐厅,是由公私合营大雅餐厅转制的国营企业,餐座有550个,设有各类点心、面食、冷饮、餐菜,实行挂牌点菜,订座包席,随行就席,灵活经营。1960年,章江餐厅(后为酒家)、赣州饭店相继开业。章江餐厅当年为市内最大的以经营餐菜为主的大型综合餐厅,能容纳1000人就餐。附设小乐天美食城,是市内历史较悠久、享有盛名的水饺店。赣州饭店膳食部主要经营旅客餐菜,后逐渐对外承包酒席和团体包餐,能容纳1000人用餐。1965年,全市有国营饮食业户17户,从业人员41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餐菜、饮食业受到冲击,一些传统技艺和经营特色被取消。
  1978年后,餐馆、酒家恢复。传统餐菜、食品也随之恢复,并开始制作高档餐菜、食品。1985年,专营饭菜的饭店、餐厅、饮食店有25户,职工729人,营业额443.87万元,利润15.54万元。之后,赣南酒家、广州酒家、羊城酒家、龙泉酒家、小三园酒家、南园酒家等相继开业。1990年,发展到1168户(全民25户,集体95户,个体有证的1048户),从业人员5668人(全民596人,集体880人,个体4192人),营业额达1396万元(全民561万元,集体278万元,个体557万元)。1995年,全市有餐饮业网点1622户(全民8户,集体13户,合营99户,个体1502户),从业人员5723人(全民141人,集体215人,合营861人,个体4506人),营业额9972.46万元(全民734.5万元,集体385.96万元,个体8852万元)。
  服务业理发民国初期,赣州多为一人一户的流动理发担,雇佣一两个帮工的小理发店只有几户。1922年,在八角井(今东北路)开设有8个座位的许洪顺理发店,后又开设1家美容理发室,有靠椅,使用机剪、洋刀剃头、剪装。1929年,在坛子巷开设粤港理发室。1935年,红玫瑰理发室开业。抗日战争时期,人口猛增,城内理发店增至52户,其中以中央理发室、紫罗兰理发室、璇宫理发店、白玫瑰理发室和明星理发室等规模较大,设备较好。1948年,因物价猛涨,理发价格以实物计算:一等店剪装4升米,二等店剪装3升米,三等店剪装2升米,理发担收1升米不等。解放初,赣州的理发业有119户、从业人员161人,1956年并店改组为97户(公私合营8户、合作商店2户、合作小组52户、自营户35户)、从业人员169人。同年6月,国营赣州理发厅成立。1979年,部分理发门点使用美容剪、高级剃刀、风筒、烘发机、滚刷等新式理发工具。全行业均装上了理发标志“滚灯”,赣州理发厅还从事美容化妆。1985年,全市有理发店14户,座位150个(个体户除外)。其中有赣州理发厅、白玫瑰理发店、三八理发店、英姿理发店、星星理发店、新新理发厅、健容理发店以及建国路、中山路、阳明路、东北路、江东庙、东郊等理发店,分布在市内各条街道。1987年,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有证理发店共有82户、从业人员363人。1990年后,全市理发行业发展更为迅速,1993年,个体有证理发业达185户,从业人员555人,年营业额213万元。1995年,理发厅(店)除原有设备外,又增设了热水器、离子喷雾器、焗油机等一批新式理发设备。
  照相清末,赣州城内景凤山的明鉴轩,是由福建连城迁来的第一家照相馆。随后,好美尔、容容照相馆相继开业。1926~1936年,镜美、新新、模范等3家照相馆先后开业。1941~1946年,赣州有东方、新新、美光、青年、胜利照相馆和千秋冲洗部。1949~1956年,全市有胜利、新影、模范、艺光、青年、广东、美伦、合记、国大、瑞光等10家照相馆,从业人员67人,资金3.32万元,资金较雄厚的是胜利和新影照相馆。社会主义改造时,摄影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84年起,增添彩色摄影和冲洗放大设备,开展风景照、结婚照、产品照、广告照等多项摄影业务。1987年,全市有照相馆39户(含全民、集体、个体)、从业人员208人,1990年增至40户、从业人员230人。1993年,网点继续增多,开展快照快印、过塑等经营业务,经济效益提高,国营照相馆年营业额为67.6万元。1995年,在搞好店堂业务的同时,深入学校、工厂、大会、兵营、农村开拓摄影营业。胜利、光明和新影3家国营照相馆的营业额达130.44万元。
  洗染 1926年前后,赣州的洗染行业设有洗染、熨烫、织补等业务。1937年,洗染业有4户,即安华、大中华、又如新和安华分店。解放前夕,有新新洗染店、老一大电力洗染厂、老一大洗染店、大众化洗染店、美新洗染店、如影洗染店、老立大洗染店等,以手工操作为主;多为夫妻店,雇用少量工人、学徒。建国初至社会主义改造前,全市有洗染业17户(座商4户、流动摊点13户),从业人员26人,资金少,设备简陋,一般是前店后坊和走街串巷流动服务。经改造合并为5户,设营业点16个,从业人员26人。60~70年代,旅社、饭店、招待所逐渐购置大型洗衣机和干燥机,加之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洗染业务大为减少,全市仅有国营、集体各1户,从业人员14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洗染业发展较快。国营志红洗染店更新生产设备,改进操作方法,并经营湿洗、干洗、烧字、印字等业务。
  浴室1925年,赣州第一家浴室升平园开业。浴室分2层,有座位100多个,楼上设有盆塘、优待间、特别间,楼下设有沐浴池塘。1939年9月,赣州浴室开业,设有洋盆、新式池塘,夏有布吊扇,冬有暖炉,有座位130多个。1942年,陶陶浴室开业。1943年,良友旅社附设浴室。解放前夕,仅有赣州浴室和升平园浴室。建国后,市总工会于1950年接管升平园浴室,改名职工浴室;市合作总社接管赣州浴室。1956年,赣州浴室改为全民所有制(国营赣州浴室)。升平园浴室因房屋倒塌于1964年停业。1983年,赣州浴室迁大公路服务大楼新建浴池继续营业,改名赣州市服务大楼浴室部,有职工10人,座位161个(男池塘115个,男盆塘32个,女盆塘14个)。1985年,营业额1.2万元,亏损0.61万元。由于宾馆、旅社、招待所和企业普遍设有浴室(洗澡间),市服务大楼浴室部连年亏损,于1993年停业。
  委托业建国前,城区的杂衣街(今建国路)是出售估衣旧物的市场。1937年,有万隆兴、刘义和、郭泰祥、黄隆聚、协成仁等十几家估衣店,另有一些小商贩从事估衣业。1938年,成立估衣业同业公会,有会员26人。后估衣业改称委托社。解放前夕,部分委托社倒闭。建国后,1950~1955年,先后有人民(前身为利众)、利群、大众、隆聚等委托社开业,后人民、利群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全市有委托社11户,从业人员32人,资金总额1.85万元。社会主义改造后,组织公私合营定息户4户,从业人员29人,资金7279元;另有公私合营自营户7户、10人,资金2987元。随后,万隆兴、刘义和并入大众委托社。1963年,国营中山路委托社成立。1969年,大众、隆聚、中山路委托社合并,名国营赣州委托社,主要经营出租被褥枕席、餐具台布等业务。1978年后,委托业扩大经营范围,除经营旧商品外,还经营计划外工农业产品和进口商品,兼营出租。1980年5月,赣州市信托服务公司成立,开展调剂物资(五金、交电、百货、修旧物资)委托业务。1983年9月,改称市委托服务公司,下设批发和委托社门市部,有职工16人;增设代购代销、代办托运、维修电视机等业务,年营业额达100万元,实现利润5万多元。1990年,赣州委托社改名赣兴商贸公司,兼营委托业务。
  第九节名菜名点客家菜赣州菜与赣州的历史、地理、物产、人文等相联系,具有独特的风味。晋末唐初,南迁虔州的中原汉人带来中原地区的生产、生活宝贵经验,包括“八珍”为代表的中原饮食烹饪文化结晶,与虔州地区即百越人后裔(含少数民族如畲族、苗族、瑶族等)的山区饮食风俗相融合,逐渐形成一种地方风味菜。客家菜水陆齐备,以山区为主,陆产、山珍、水产兼容。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中游的、土里钻的,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动物的皮、肉、筋、骨、血,甜、酸、苦、辣、咸,用材和技法都具有广泛性、多样性,成为赣州客家菜的最基本特色。
  赣州客家菜的人文因素丰富,文化品位较高。宋代周敦颐、黄庭坚、苏东坡、王安石、文天祥等名人都与赣州客家菜有密切关系,开拓和丰富了客家饮食文化。宋代以后,得到王阳明、戴衢亨、孙中山、蒋经国和丰子恺等的关注和品题。这一特色在客家名菜中的体现是莲子羹(周敦颐、黄庭坚题)、烧玉版(苏东坡题)、鱼饼(王安石题)、荷包米粉肉(俗称“荷包扎”,戴衢亨题)、酿豆腐(孙中山题)、白蘸鳙鱼头和红烧大转弯(蒋经国题)、鱼头鱼尾羹(丰子恺题)。
  赣州客家菜和四川、湖南菜同样有怕不辣、辣不怕、不怕辣的美名。在江西省境内,早有“四小炒”(小炒鱼、炒肚尖、炒大肠、炒田鸡)的美誉,代表赣州客家的家庭群体烹饪水平。在全国范围内,赣州客家的“酿法”、“糗法”、“醯法”,体现中国烹饪文化的一流水平。酿法有酿豆腐、酿茄子、酿青椒、酿苦瓜、酿肉皮、鱼包肉等。还有一品套鸭的酿法:鸭婆套鸡,鸡内套鸽子,鸽内套鹌鹑,鹌鹑内套人参,和闽西客家菜的“麒麟脱胎”、粤北的“和尚抱尼姑”,同为烹饪文化中的特异佳作。糗法,即粉蒸菜,用炒熟米麦粉,拌和鱼肉,米粉、粉干、淮山粉、冬粉、薯粉做的米粉鱼、米粉肉、米粉芋头、米粉排骨、蕌头米粉鱼、冬豆米粉鱼等,均达到了很高水平。醯法,即客家每个家庭泡制的酸菜(俗称“醋坛”),是客家四小炒的最佳配料,它和四川的麻辣、湖南的酸辣,各有特色口味。客家群体的饮食烹饪习俗,形成了“三全”(全鸡、全鱼、全乳猪)、“三粉”(米粉鱼、米粉肉、荷包扎)、“三鸡”(甲鱼炖鸡、三杯鸡、白斩鸡)、“三野”(蛇羹、狗肉或其他野味、田鸡、田螺、鳝、鳅)、“三丸”(肉丸、鱼丸、素丸如芋头丸)、“三汤”(鱼饼汤、酸辣汤、珍珠米汤或蛋菇汤)、“三酱”(石伏鱼酱、汗头鸭酱、辣椒酱)的地方特色。
  赣州客家菜的烹饪技术历史悠久,它博采客家烹饪技艺之长,融会贯通而形成独特风味,具有地方特色。赣州菜制作精细,重刀工火候,讲究色泽。在烹饪技术上尤以烤、炸、蒸、煎、爆、炒为最,其特点为汁浓、黄稠、味纯且鲜,烤菜讲究原汁原味。尤其对鲜鱼的烹制有独到之处,传统的“小炒鱼”、“鱼饼”、“鱼饺”素有赣州“三鱼”之称。
  传统菜肴小炒鱼是明代凌厨子首创的地方菜,曾得到理学家王阳明的欣赏而久负盛誉。1961年,北京江西餐厅曾专程聘用赣州的罗坤荣、何士尧、叶志祚3位厨师掌勺。小炒鱼,原料选用鲜草鱼,除去头尾,切成块状,加生姜、四季葱、红椒、醋、酱油、料酒等烹饪而成。其特点是鲜嫩、味美。
  白蘸鳙鱼头张万盛酒楼首创的地方名菜。传说蒋经国吃后甚感满意,此菜遂扬名。白蘸鳙鱼头,选用鲜鳙鱼头,配以榨菜、生姜、葱白、蒜仁、酱油、味精、米酒、辣椒、香油等佐料笼蒸而成。其特点是鱼头鲜嫩,肥而不腻,有麻辣味。
  生焖鸭每年夏秋季节,子鸭上市,子姜新出,本地顾客最爱吃用此佳肴。生焖鸭,选用子鸭,配以红辣椒、子姜、蒜仁、米酒、白糖、味精、酱油、高汤、香油等烹饪而成。其特点是色泽雪白,皮嫩肉烂,味鲜可口。
  流浪鸡明初,朱元璋与陈友谅在鄱阳湖作战,朱败至康山,人饥马乏。当时有个赣州人将毛鸡宰杀,去毛和内脏,洗净投入沸水净煮,熟后切成条块,加上内脏,用大蒜泥、辣椒粉、生姜、香油拌和。朱元璋吃后觉得鲜辣爽口,味道极美,赞不绝口,遂赐名“流浪鸡”。
  鱼饼也称鱼脯,分金钱鱼饼、响铃鱼饼,是久负盛名的赣州传统菜。其特点是色泽金黄,包含汤汁,鲜嫩味美,久食不腻。
  油豆腐煮黄豆芽油炸豆腐放猪骨头或猪脚包一起煮黄豆芽,味美鲜甜。
  腐卷用瘦肉、冬笋、香菇做成肉馅,用豆腐皮卷成圆筒,蒸熟后再滚油爆炸,切成段,用鸡汤或肉汤煮10多分钟即成。其特点是皮脆、馅美、汤鲜可口。
  荷包扎用八角、桂皮、大米焙炒后磨成粉,和入猪肉中,参以椒酱、味精等佐料,以荷叶裹之,放在蒸笼中蒸熟。其特点是味美、肉香。
  蝴蝶鱼将鱼切成片块,用薯粉拌和,再用木棰或擀面杖棰成蝴蝶形。锅里倒上汤,加以香菇或小白菜煮沸,放入蝴蝶鱼,汤沸后装碗淋上香油、葱花即成。其特点是鲜嫩、味美、润滑。
  怀胎鱼丸用鱼肉和瘦猪肉分别剁茸。将香菇、火腿、虾米、葱白切碎,加入盐、味精,带少许粉水调拌成馅,做成莲子大的肉丸蒸熟。然后将鱼肉茸盛入盆中,用干薯粉泡水洗溶,滤入盆内与鱼肉拌匀,和盐拌搅成鱼稠糊。用手将鱼糊从虎口挤出再将肉丸藏入其中,用汤匙掏入水中。然后下锅煮沸捞起,换上肉汤,倒入怀胎鱼丸,沸后盛入汤碗,撒上葱花、香油即成。其特点是色白松脆,鱼中藏肉,别有风味。
  油条烩鳝鱼将鳝鱼去骨切成一寸长,用酱油、米酒浸、淀粉拌匀。取韭菜头约一寸长,玉兰片(笋片)切成一寸长的条片,切少许姜丝、将油条切成三段。先将油条炸酥,盛入碗内。烹饪时,炒锅留油25克,放入姜丝、韭菜头稍煸,再放入玉兰片、香菇快炒几下,加入高汤100克,将鳝鱼入锅,勾芡稀淋上热油25克,推动几下,盖于油条上。再用高汤150克,加入味精、盐,烧沸后,从碗边加入,撒上胡椒粉即可。其特点是鳝鱼软滑鲜嫩,油条酥香。
  此外,赣州一带尚有炸鱼、家乡肉、爆满山红、爆鸡球、爆鸡丁、爆虾仁、锅炉子鸭、双鱼过江及松子鱼等传统菜肴。
  风味小吃 [=此处为插图(中国烹饪协会认定的“中华名小吃”金钱鱼饼、牛舌头、碗儿糕、芋包)=] 赣州的风味小吃品种繁多、形式各异,既有传统风味又有地方口味,具有味道浓厚、咸鲜辛辣、原汁原味的特点。《人民日报》记者曾以《赣州人有口福》报导赣州小吃,列出120多种,其中炖品12种,粥品12种,卤食18种。有荤有素、有干有湿,甜咸酸辣样样皆有,春夏秋冬各有侧重。具有传统风味的小吃有:清香园的虾仁饺、冬菜饺、艾叶饺、糯米卷心糕、冷拌干挑手工面;桂花园的大肉包、烧麦、牛舌头、麻圆;王利胜的鱼生粥;东北面馆的鸡块清汤、手工面、三鲜面(粉)、炒面(粉);胡生记的金线吊葫芦(面条加馄饨);梁合利的酒酿蛋、肉饼蛋和猪肝汤;吉星园、松桂园、龙生泉等菜馆的春条、糖馓子、元宵、小菜;谈心汤包店的小笼汤包及自制的肉丝汤糕、炒年糕;章江餐厅的冰糖糕、笑枣、油里酥;华工饭店的鸡蛋糕、海棠糕;新风餐厅的小笼蒸饺、各色面包;曙光饮食店的糕头、碗儿糕、小肉包。具有南方地方口味的小吃有:国民茶室、广东酒家、岭南茶室的网油春卷、蛋球、凤凰大包、糯米鸡、香肠包、叉烧包、豆沙包、冰糖糕。此外,桂香居的及第粥、滑肉粥、牛肉粥、猪肝粥、鱼生粥、滑鸡粥、腊味饭具有地道岭南口味。北方风味的小吃有时鲜楼、华北面馆、小乐天的锅贴饺、馅儿饼、千层饼、烩饼、水饼。群众喜爱的风味点心有花生巴、兰花根、油烧烫皮、面团子、艾米果、七层糕、发糕、糯米果、馅饼等。
  赣州的糕点也很有名气。传统糕点有云片糕、灯心糕、糯米鸡糕、峨眉酥、龙门酥、小黄酥、大回饼、卜脆饼、大切酥、金钱酥、珊瑚条、马口酥、晶豆糕、石奇马、豆角酥、瓦角丁、麻通、冻米糖、花生糖、花生糕、麻片糖、状元红、笑枣、麻圆等。除境内销售,还销往外地。
  第十节物资交流会 1952年10月,赣州专署在赣州市召开第一次全区性的物资交流大会。参加单位有全区各县(市)的国营商业、合作社、私营、个体和公私合营商业代表,同时邀请南昌、吉安、南雄、长沙、天津等地的商业代表团,与会人员810人。会期6天。采取现款现货、期款期货、以货易货、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交易,成交额达1081亿元(旧人民币),超过计划30%。
  1961年9月,赣州市召开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会期8天,签订交易合同1140份,购销总额950多万元。
  1978年8月,在贡江体育馆举办第一次五交化商品展销会。历时4天。展销商品近400个品种,有5万余人次参观、购物,销售金额23万多元。
  1979年12月,全区第二次物资交流和商品展销会在赣州市召开。历时9天。赣州市百货公司展出商品7大类800多种,购进额21万元,零售额20.1万元,批发额12.1万元。赣州市饮食服务公司所属14家门点,展销各种菜肴、面点238个品种,营业额6.76万元,接待旅客住宿3.38万人次。
  1986年8月20~24日,江西赣州、广东韶关、湖南郴州3市第三届物资交流大会在赣州市召开。大会采取馆内馆外结合、批发零售结合、物资交流与发展横向联系合作结合等灵活交易方式,签订合同2733份,成交额1.25亿元,接近上两届交流会成交额的总和。其中赣州总团成交额达6176万元。
  1990年8月7~9日,广东梅州、福建龙岩、江西赣州“三边”供销系统商品交易会在赣州市召开。赣州市组织11家轻工企业参加,交易额达20万元。
  1994年12月18日,’94中国赣州宋城文化节开幕。同时,举行规模盛大的商品展销会。历时10天。组团参展的有闽、粤、湘、沪等地和区内18个县(市)的经委、商业、二轻系统、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300多个单位。馆展面积近1万平方米,参展商品以本地名、优、土、特产品为主,集各地产品之精华,大至重型机械设备,小至日用百货,种类繁多;同时推出28家饮食服务业的传统风味小吃。展销会销售总额5.88亿元,其中零售额5835万元,批发额1.36亿元,期货合同额3.94亿元。
  第四章对外经济贸易第一节对外贸易出口贸易赣州的对外贸易历史悠久。宋代,七鲤古窑生产的瓷器远销朝鲜、日本。民国初年,有私商向民窿收购粗砂(钨砂)转运广州、香港出售。1936~1949年7月,国民政府先后在赣州设立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钨业管理处及其赣南分处、国民政府国民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第一区特种矿产管理处、江西钨锡业有限公司,收购钨砂销往英、美等国。当时,经赣州中转出口的商品有钨砂、板鸭、红瓜子、夏布、土布、白莲、晒烟、松香等。土法硝制的牛皮曾销往广东、福建加工皮革制品出口,年出口量1.7万多张。鸡鸭羽毛每年经广州销香港数百担。
  建国初,中国矿产品总公司江西办事处在赣州设转运站,代理赣州市的土特产品中转进出口业务。1956年,外贸实行国家专营制,江西省对外贸易局赣南办事处和江西省进出口公司赣南分公司直接承担赣州市出口商品的收购供货。1966年,出口商品有30多种,收购额5000多万元,出口调拨额4270万元,居江西省各地区之首。期间,赣州的服装、皮革制品、书写纸等轻工产品有少量出口到苏联、东欧和越南。
  70年代末至80年代,赣州市供应出口商品的品种、数量增多,结构有所调整,渠道相应增加。1979年,赣州市钨钼材料厂开始出口钨钼制品和钨化工品,至1985年,为外贸提供钨丝、钼丝、钨杆、钼杆、钨条、钨粉、蓝色氧化钨、仲钨酸铵等10多种产品,销往日本、美国、英国、联邦德国、罗马尼亚、新加坡和香港。同期,赣南造纸厂的拷贝纸出口量由50多吨上升到300多吨,1985年达989吨。江西气体压缩机厂从1979年起,先后出口空压机、柠檬酸,到80年代末,累计出口值300多万美元。1990年参与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竞标,为泰商制造年产2000吨柠檬酸厂成套设备,出口值达179.76万美元,创出口成套设备之先河。赣南纺织厂为上海口岸加工出口棉布,1984年提供140万米。赣江棉织厂的人棉黑纱布,以其质优价廉畅销中东地区,1985年出口90万米,仍供不应求。1991年,赣州创业工业公司(后改称集团公司)、江西华兴制伞有限公司、江西华茂服装有限公司、江西华耀织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始向香港出口尼龙伞、服装、各种织带等产品,出口额达124万美元。1992年,上述4家企业出口额上升到36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近2倍。全市出口产品增加了儿童玩具、塑料电筒、建筑材料、五金产品等,出口地区由港澳扩展到东南亚、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1992年底,经贸部授予进出口经营权的赣州市进出口公司成立,开始自营出口业务。以市进出口公司为龙头,组织境内农副产品、工业制品和矿产品出口,同时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反馈市场信息,促使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开拓国际市场。1993~1995年,市进出口公司组织经营的出口贸易值达1991万美元,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服装、纸张、金属硅、金属钕、柠檬酸、草酸钴、五金制品、餐具、家具、儿童玩具、圣诞礼品等,销往美国、欧洲、中东和非洲等国家与地区。1995年,国有企业出口贸易值由1993年的201万美元上升到2847万美元。同年12月,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赣州市创业工业集团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自营出口企业。
  [=此处为表格(1991~1995年市属出口贸易情况)=] 单位:万美元进口贸易建国初至1987年,赣州市少量进口商品均通过南昌和外地口岸供货。1988年起,允许“三资”企业自营进口本企业自用的物品和设备,但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同年,赣州市第一家“三资”企业创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后,分两批从日本进口40辆货车作为运输设备,计96万美元。此后,各“三资”企业陆续进口的原材料有棉布、化纤布料、天然橡胶、涂料、涤纶纤维、粘胶等,主要设备有货车、自动缝纫机、丝台机、电动磨刀机、过滤机等。到1992年10月,累计进口额为1056.63万美元。
  1993年,赣州市进出口公司始办进口业务,当年进口额不到30万美元。次年,主要代理赣州造纸集团从加拿大进口高级纸浆板,进口额达332.8万美元。此后进口贸易进一步增长,进口的主要货物有钢材、不锈钢板、电冰箱压缩机、摩托车发动机、红外线煸炉、自动锡炉、电脑键盘、毛机板、推土机、破碎机、装载机、货车、小轿车、中央空调、传真机、复印机等。至1995年,累计进口额为3796.78万美元,进口地有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
  来料和进料加工贸易 1986年,赣州市皮革制品厂(集体企业)签订赣州地区第一份来料加工合同,1987~1990年,实施该合同获得收入20.16万美元。当时,企业办理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须到南昌或外地海关申领登记。1995年6月,赣州海关正式开关。当年,批准赣州市加工贸易项目2个,利用外资(包括进口料件)25万美元。
  第二节利用外资赣州市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1988年6月,赣州市创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03万美元,其中引进外资73.42万美元。到1991年,全市有“三资”企业22家,签约外资663.2万美元,实际进资96万美元,投资领域主要是服装、食品、塑料制品、装饰材料和工艺品等轻工行业。1992~1995年,批准立项“三资”企业139家,签约外资1.04亿美元,实际进资2973.27万美元。投资领域包括房地产、冶金机械、摩托车、日用电器、保健食品等。“三资”企业所吸收的境外和国外投资,大部分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部分来自美国、日本、泰国、新加坡和奥地利等国家。
  在“三资”企业中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赣州创业工业集团公司先后兴办的18家“三资”企业,共引进外资1552.97万美元,实际进资1000万美元,累计实现总产值1.5亿元,出口创汇1.31亿多美元,上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被评为全国自营出口先进企业。1992年,由香港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743万美元与江西齿轮箱总厂合作兴办的江西凯达齿轮有限公司,经过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0万台(套)各类汽车齿轮变速箱能力,为江铃汽车配套。同年,香港凯达公司投资210万美元与江西气体压缩机厂合作成立江西通达印刷机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胶印机。以上2家公司都被评为江西省外商投资先进企业。1995年,赣州雅力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29万美元引进设备技术,由原先单一生产墙纸发展为生产木雕、化妆品等多种产品,全年产值达5000多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8~1995年市属利用外资情况)=] 第五章城乡市场第一节市场分布清末民初,赣州的主要商业区在瓷器街(今中山路)、棉布街(今解放路)、牌楼街(今阳明路)一带。1932年,上述街道扩建马路,修建成骑楼式店房。随赣小、赣昌公路的兴建,东门及车站一带成为闹市。抗日战争时期,赣州一度成为东南商业中心。解放前夕,市场趋于萧条。
  建国后,赣州城乡市场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类型由一般的集贸市场、消费品零售市场向专业性、多功能的批发市场和要素市场拓展,商业区逐步向城南、城东扩展,文清路、南门广场建成繁华的商业街区,红旗大道、文明大道、八一四大道建成繁荣的商业地段。
  1996年末,全市有各类城乡市场54个,总面积36万平方米。按市场规模区分,年成交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场有15个,其中农贸市场5个,专业市场10个。至1995年,新(扩)建卫府里农贸市场和服装小商品市场、赣江路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公路工业品批发市场、赣州商业城、南外毛线针织品市场等6个年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
  建春门农贸市场在中山路南端,原为建城以来代代相沿的坛前市场。以街为市,自然形成,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
  七里农贸市场在水东七里镇。始于明代,以街为市,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
  沙石埠农贸市场清康熙五年(1666)开圩,圩期每逢农历二、五、八。原先以街为市,有4条街巷,市场面积6350平方米。1990年,有商店80多家,固定摊位370多个。1994年,新建棚顶市场5984平方米。
  蟠龙农贸市场清嘉庆十一年(1806)开圩,圩期每逢农历三、六、九,原名张边圩、积善圩,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今名。市场面积3832平方米。1983年,新建棚顶市场612平方米,店面42间,摊位160个。
  河头农贸市场在蛤湖乡河头村。清代末年开圩,圩期每逢农历三、六、九。市场面积970平方米。1994年,新建棚顶市场400平方米。
  和乐农贸市场在水西乡和乐桥。1931年开圩,原名火〓桥圩,次年改和乐桥圩。圩期每逢农历一、四、七。市场面积2200平方米。
  卫府里综合市场1933年创建。1994年,由市房产公司投资2400万元新建砖混结构(6层、面积3.6万平方米)综合市场大楼,日均人流量超万人,是当时江西省最大的室内农贸市场。一楼为农贸市场,面积6000平方米,摊位400个;二楼为服装小商品市场,面积6000平方米,摊位440个;三、四楼为家具市场,总面积为12000平方米;五楼为房地产交易市场,面积6000平方米。1994、1995年被评为江西省文明集贸市场。
  东郊路农贸市场1934年设立。1983年建有棚顶,市场面积1300平方米。
  西津路农贸市场1946年设立。1986年,新建砖混结构室内市场940平方米。
  南外农贸市场(原为南门口市场)1959年设立,几经迁建。1996年新建砖混结构6层大楼,底层为室内交易市场。同年,另建钢架棚顶市场6533平方米。二楼为毛线针织品市场,有店房29间,摊位83个。
  攀高铺农贸市场60年代初设立,后改为仓库。1991年,改建砖木结构市场614平方米,将原涌金门农贸市场迁入。
  三康庙农贸市场1963年设立,原有室内市场200平方米,棚顶市场483平方米。1991年,新建棚顶市场1128平方米。
  [=此处为插图(三康庙农贸市场)=] 厚德路土产农贸市场1979年为厚德路农贸市场。1994年,赣州地区棉麻、果茶公司投资33万元联建赣南土特产品市场,新建棚顶市场2360平方米,店面24间。
  湖边赣南林区汽修厂农贸市场位于湖边村赣南林区汽车修理厂前,形成于70年代末。市场面积1500平方米。
  赣江路副食品批发市场1982年开始形成。1995年,改建简易店房2万平方米。经营副食品、粮油、日用品批发,汇成副食品批发一条街。1995年,成交额达1.1亿多元。
  东郊水产品批发市场在河堤路。1983年,新建砖木结构1000平方米。
  大公路工业品批发市场1984年初建,1990年改建,1995年扩建,先后投资300多万元。占地6.8万平方米,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店面360间,摊位812个。日均人流量超万人,年成交额1.5亿元。1995年获全国文明市场称号。
  赤珠(赣江造纸厂)农贸市场在水西乡赤珠村。市场面积1200平方米。1984年,新建棚顶市场320平方米。
  精选厂农贸市场在水西乡马房下。市场面积320平方米。1984年,新建棚顶市场180平方米。
  钴冶炼厂农贸市场在八一四大道中段赣州钴冶炼厂西南侧。1984年,新建棚顶市场880平方米。
  沙石镇粮油市场在沙石埠。1985年,新建棚顶市场850平方米。
  赣州机动车辆交易市场在水南黄金岭。1986年设立。
  沙石镇日用小商品市场在沙石埠。市场面积1280平方米。1987年,新建棚顶市场600平方米,摊位95个。
  蟠龙镇日用小商品市场在蟠龙圩。市场面积3500平方米。1987年,新建棚顶市场400平方米,摊位84个。
  沙角农贸市场在水南乡腊长村。1990年,新建棚顶市场450平方米。
  岗边农贸市场在湖边乡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前。1990年,新建棚顶市场1324平方米。
  大公路综合市场1990年,赣州地区粮食局投资新建框架结构店房4500平方米,店面65间,1994年竣工。经营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蟠龙镇木材市场在蟠龙圩。1990年设立,市场面积500平方米。
  湖边竹木市场在湖边中学大门前北侧。1990年设立,市场面积1300平方米。
  沙石镇木材市场在沙石埠。1990年设立,市场面积1000平方米。
  湖边农贸市场(湖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场面积6725平方米。1991年,新建棚顶市场2200平方米,店面15间。
  力达工贸市场在大公路东端。1992年,由赣州酒厂和私人投资新建室内市场2200平方米。
  江齿农贸市场在水东莲蓬村。市场面积1000平方米。1992年,新建棚顶市场722平方米。
  沿垇农贸市场在水东沿垇村。1992年,新建棚顶市场1400平方米。
  崇埠农贸市场在沙石镇。市场面积2324平方米。1992年,新建棚顶市场1000平方米。
  稻香村市场在文清路中段。1992年,市房地产公司投资700万元兴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店面114间。经营副食品、日用品、服装、鞋类等。
  赣州商业城在红旗大道东段。1993年,赣州地区商业储运公司投资650万元兴建,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店房1.79万平方米,分设布匹、服装、小百货、小商品4个批发部,店面420间。1995年,成交额1.16亿多元。
  岭头上农贸市场在水南乡。1993年,新建棚顶市场1000平方米。
  桃子园农贸市场在文明大道东段北侧。1994年,新建棚顶市场6500平方米,300个摊位,年成交额3000万元。
  东门市场在八一四大道中段东侧。1994年,赣州地区汽车运输公司投资100万元新建框架结构店房6000平方米,店面160间。经营三类电机、车辆和工程机械配件。
  赣州市劳动力市场设在文清路南段市劳动就业局内。1995年设立。
  水东饲料市场在水东镇。1995年,新建砖混结构店面5000平方米。
  第二节商业网点抗日战争前夕,赣州城区有商业网点1658户,1937年有网点1446户,其中纯商业1077户。当时,除数十家较大商号外,大多数为小本经营的商贩和亦工亦商的小手工业。1946年,赣州商业网点有2435户,其中纯商业1561户。解放战争时期,不少商店倒闭。
  建国后,在人民政府扶持下,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49年末,私营商业网点有2611户,其中座商1524户,行商30户,摊贩1057户。1950年,市区商业网点(不含驻市单位)2929个,从业人员4879人,其中国营单位4个,职工111人,绝大部分网点仍由私营和个体摊贩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市区有商业网点1624个,其中国营86个、公私合营398个、集体1032个、个体108个,从业人员5594人。国营和集体商业网点占绝对优势。“大跃进”时期,商业网点下降到1344个、从业人员3227人,1965年恢复到1896个、4227人。“文化大革命”中,大量撤并商业机构,下放商业人员。1968年,商业网点只有202个,从业人员2114人,为建国后的最低点。到1978年,全市商业网点仍只有318个,其中国营239个、集体79个,从业人员2720人。80年代起,加强商业网点建设。到1985年,全市商业网点发展到3489个,从业人员21383人。其中个体私营商业2184户,比1979年增长5.85倍,从业人员4722人。1990~1995年,全市商业网点由7770个发展到10808个,从业人员由32639人发展到4030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的商业网点、从业人员,分别由20个、85人上升到26个、97人。
  [=此处为表格(1995年全市主要商业网点一览)=]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第三节主要商场和商店赣州百货商场位于文清路与北京路的交汇口。1958年2月,由赣州市百货公司一门市部、文清路门市部和五金皮革门市部合并成立,营业面积1800平方米,是大型商业零售企业。1992年,在原址改建,改建后楼层11层,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成为集购物、餐饮、娱乐与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商贸大楼。其中一至四楼为商业零售场所,营业面积约8400平方米,设有双向自动扶梯6部、客货电梯2部和中央空调、电子显示屏。设8个商品部,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烟酒食品、黄金首饰等约2万种商品的批发与零售,是全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最好的商业企业。1958年,江西省商业厅授予其江西的天桥称号。1988年以来先后获江西省先进企业、文明单位、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以及团中央、商业部授予的全国城市商业服务业文明经营示范单位等称号。1995年,有职工169人,商品销售总额1714.78万元,创利税63.97万元。
  [=此处为插图(赣州百货商场内景)=] 赣州百货大楼位于南门广场商业黄金地段。1979年8月开业。有职工324人,营业面积6300平方米,仓储面积1384平方米。设18个商品柜组,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烟酒副食、家具、劳保用品、黄金首饰及中西成药等2万多种商品,是赣州市较大的综合性国营零售百货企业。与300多家生产厂家(商户)建立了良好的购销合作关系,取得30多种名牌产品在赣州地区的总经销(代理)权,参加了闽、粤、赣边境贸易联合委员会和全国中型百货企业联合会。1995年,进行扩建和内部装潢,新安装电动扶梯2部和货运电梯1部,在三楼开辟2000多平方米的鞋帽城和服装城,全年商品销售总额达3925.24万元,实现利税291.02万元。1989年以来,先后获得江西省先进企业、江西省商业改革先进单位、江西省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全国商业信誉企业等称号。
  赣南百货大厦位于文清路中段。1991年11月开业。主楼8层,占地面积903.8平方米,其中一至三楼为营业大厅,营业面积3160多平方米,仓储面积1880多平方米。经营日用百货、针棉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五金搪瓷、黄金首饰、钟表缝纫机、洗涤化妆用品、家用电器以及粮油制品、烟酒副食等1万多种商品。批零兼营,以零售为主,采购、供应的商品涉及全区18个县(市),并向区外辐射。先后同全国一些名牌商品厂家建立了总经销关系。1995年,有职工118人,商品销售总额5168万元,上缴利税121万元。
  赣州市副食品公司红旗商店位于东北路,建于1954年5月。原名赣州市国营商店,1958年改今名。营业面积900平方米,有职工73人。经营糖、酒、烟、糕点、罐头、乳制品、饮料、水产品、调味品、干鲜果、小食品、水果等1000多个商品,是市内最大的副食品专营商店。批零兼营,执行规范管理,实行代购代销、函订商品、代购邮寄、送货上门、包退商品、整装拆零等便民措施,在消费者中享有盛誉。1983年,获商业部嘉奖,1995年,被国内贸易部命名为全国商业信誉企业。1995年,销售额达525万元,创利税30.05万元。
  赣州五交化大楼位于文清路中段。1978年开业。占地面积600平方米,营业面积800平方米。分设交电、家电、交通、五金、电工5个柜组,另在中山路设立家电批发部。1995年,有职工50人,销售额667万元,实现利税14万元。
  赣华文化用品商店位于阳明路。前身为私营赣华文图商店,1956年公私合营后改今名。营业面积280平方米,主营文化体育用品,兼日用百货的零售与批发。1990年,获江西省先进单位称号。1995年,有职工46人,销售额699.99万元,创利税38.55万元。
  钟表、照相器材、缝纫机专业商店位于阳明路。1963年4月设立。专营钟表、眼镜、自行车、缝纫机和照相器材及零配件。计划购销时,为满足区内消费需求起过特殊作用,经营业务辐射到湘东、粤北、闽西等地。进入90年代,实行一业为主,兼营百货、五金、交电等商品的零售与批发。1995年,有职工44人,销售额3348.84万元,创利税9.54万元。
  华光瓷茶商店位于阳明路。始建于1935年,是赣州现存历史悠久、颇具声誉的老字号商店,主营景德镇瓷器,时为赣州三大瓷器店之一。店房面积284平方米,一楼营业厅140平方米。主营瓷器、茶叶,商品以名、优、廉、全为特色。80年代后,兼营日用杂品、艺术陶瓷和炊事用具等。与景德镇、江苏、广东、湖南、婺源、崇义、安远等地建立了产销关系。1995年,有职工88人。1982年以来被授予江西省、赣州地区商业系统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文明卫生单位等称号。
  陶器商店位于中山路。1968年组建,店房面积534.9平方米,营业面积132平方米。主营陶器,兼营日用杂品。与江苏、湖南、广东、景德镇等地建立了产销联系。仅陶器类品种就有235个。1988年,被定为港澳游客观光定点销售艺术陶瓷、宜兴紫砂茶具的商店。
  第六章商业机构第一节管理机构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赣县保安局改名保商局(民众团体),管理商业。宣统元年(1909),江西省劝业道派劝业员常驻赣县,管理商业;保商局改名商务局。1915年,设烟酒事务监察所,1919年增设实业所。1925年,两所合并为实业局,兼管商业。1927年撤销实业局,成立建设局,兼管商业。1934年,商业由赣县县政府第二、三科分管。1936年7月,第三科改名建设科,管理城市建设和工商事务。
  市商业局 1949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同年11月,改为市工商管理局。1954年6月,工商分立,设商业局。后几次更换名称,至1957年定名商业管理局。1958年,市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业务部(组)并入市商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同年11月,成立市商业人民公社。1959年4月,恢复市商业管理局。1964年2月,商业管理局改名市商业局。1967年12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停止办公。1968年6月,成立商业局临时领导小组,隶属市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农水财贸组。1971年10月,成立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复称商业局。1995年,市商业系统有13个公司(其中全民8个、集体5个),经营网点171个,职工4258人(其中全民3215人,集体1043人)。局内设业务科、人事保卫科、行政办公室、监察室、计划财务科(与审计科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干部22人。
  市供销合作社 1935年5月,成立赣县合作委员会。1941年设立合作指导室。同年,城区设有东郊、西郊、城东、城南、城西、城北6个合作社。1943年3月,6社合并,组成赣县合作社联合社。同年10月,成立赣州镇合作社。
  建国后,1949年11月,赣州市工商管理局设合作指导股,接管赣州镇合作社。1950年10月,市人民政府成立合作指导科,同时成立市合作总社。1954年1月,更名赣州市合作社。1956年12月,市郊区供销社与江西省供销社赣州市采购供应批发部合并,成立赣州市供销合作社。1958年4月,并入市商业管理局(对外仍保留市供销合作社牌子)。1962年3月,恢复市供销合作社。1963年2月,召开赣州市供销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和监事会。1965年10月,市供销社、市农副产品和杂食品经理部合署办公,改名赣州市供销合作社业务经理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停止办公。1968年4月,成立赣州市供销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冬,供销社再次并入国营商业。1978年10月,重新成立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简称市供销社)。1995年,市供销社有基层供销社6个,专业公司10个,贸易中心1个,商业网点96个,职工839人(其中集体224人)。机关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科、(综合)业务科、人事保卫科,有职工26人。
  市物资局 1958年8月,市计划委员会设立物资调拨组。次年6月,成立市物资供应局。1960年6月撤销,业务移交市计划委员会物资组。1963年7月,成立赣州市物资局。1968年12月,市物资局改称市物资公司。1971年10月,复称市物资局。1984~1986年,先后成立专业公司5个和贸易中心1个。1995年,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全局有职工109人,其中机关干部11人。
  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建国初至80年代初,赣州市未设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构。1984年8月,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成立,负责外引内联工作的协调指导。1990年7月,成立赣州市利用外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1年2月,成立市对外经济贸易局。1993年7月,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与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同时挂市招商局牌子。
  第二节经营机构商业经营机构 1954年6月,在原百货商店、国营商店、信托贸易公司和粮油木材交易所的基础上,相继按行业组建百货、花纱布(后改称纺织品)、文化用品、贸易、食品、蔬菜、福利等专业公司。1958年,将各专业公司改为直属市商业管理局的工业品、副食品、农副产品、蔬菜肉食、燃料和饮食服务等6个经理部。1962年,恢复专业公司建制。1968年底,将国合商业的贸易、煤炭、蔬菜肉食、生资、土产等5个公司,撤并为市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公司,将百货公司改为市工业品公司。1969年底,撤销市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公司,恢复市副食品、蔬菜肉食品、农资、土产公司。1978年6月,市工业品公司改称市百货公司,并分立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恢复市食品公司,市蔬菜肉食品公司改称市蔬菜水产公司。1981年11月,市燃料公司改名市煤炭公司。1983年7月,成立赣州市国营石油商店,1989年改为市石油公司。1984年,组建赣发贸易总公司,与市石油商店同属预算外商业企业。1988年,市商业局管理的合作商业与集体商业,按行业组建市日用工业品、第二五交化、第二副食品、第二饮食服务和豆制品公司(1992年合并为五星商业集团工业品公司)。1995年,市百货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同年,商业局所属经营机构有13个公司。
  [=此处为表格(1995年市商业局所属经营机构一览)=] [=此处为表格=] 供销经营机构 1956年5月,成立江西省供销社赣州市采购供应批发部(后改称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站)。1958年7月,设立市农副产品经理部,为供销社主要经营机构。1962年,有市土特产品公司和市生产资料公司;1963年,市信托公司并入,易名合作货栈,不久均撤销。1964年,从农副产品经理部分立杂品食品经理部,次年又合并为市供销社业务经理部,1968年11月撤销,业务移交市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公司经营。1970年初,成立市生资农副公司(后改称市土产生资公司)。1978~1985年,先后建立农资、土产、物资回收供应(集体)、果杂品4个公司和1个供销贸易中心。1988年,组建集体所有制的群力贸易公司。1993年,市供销总公司成立,次年分设棉麻、农副产品购销、日杂副食品、供销贸易和供销交电等公司。1995年,市供销社所属经营机构有10个公司、1个贸易中心(其中集体所有制2个)。
  [=此处为表格(1995年市供销社直属经营机构一览)=] [=此处为表格=] 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3年,除赣州镇合作社外,境内还有水东、水西、白云、和乐、永安、章江、黄金、沙石、七鲤等9个乡合作社和水东、七鲤乡的部分保合作社。
  建国后,1950年到1951年春,在接收清理原合作社的基础上,先后组建白云、水东、七鲤、水西、西外等5个郊区合作社。1954年,郊区合作社移交赣县合作社。1956年8月,恢复赣州市郊区供销合作社。1961年,恢复湖边、横江、和乐、水东、水西、南外、黄金等7个基层供销社。1962年,湖边、横江、和乐3个基层供销社划由赣县供销合作社管辖。1964年7月,水东、水西、南外、黄金等4个供销社合并为市郊区供销合作社,1965年撤销。1978年10月,蟠龙、湖边、沙石、沙河等4个供销社划入市供销社管辖。1981年11月,市副食品公司和市农资公司所属的水东、水南、水西等3个公社境内的门市部(按章、贡两江为界),全部划出成立近郊供销合作社。1984年7月,以乡建社,近郊供销社分为水东、水南、水西等3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993年1月,水南供销合作社并入沙河供销合作社。1995年,市郊有水东、水西、湖边、蟠龙、沙石、沙河等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商业网点36个,职工179人。
  物资经营机构 1951年,筹办市人民建筑器材公司,是全市最早的物资经营机构。1952年8月,划归中国工业器材公司南昌办事处管理,成立中国工业器材公司赣州分处(后改名联合供应站)。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市计委代管物资业务。1968年底,市物资局改称物资公司,开始承担全市工矿企事业单位的部分物资供应。1978年后,市物资局扩大经营自主权,于80年代先后成立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轻化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和物资贸易中心等经营机构。
  [=此处为表格(1995年市物资局所属经营机构一览)=] 外贸经营机构 1978年6月,赣州市对外贸易公司成立,隶属市商业局管理,开始承担收购出口商品业务。1984年8月,并入赣州地区工矿产品进出口公司。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成立后,先后组建一批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营机构和业务机构。1992年12月,成立赣州市进出口公司,是赣州第一家由经贸部授予进出口经营权的综合性对外贸易公司。1995年,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所属的经营机构有市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事务所、市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市进出口公司。另有归口管理的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公司、工贸公司。
  [=此处为表格(1995年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所属经营机构一览)=] [=此处为空白页=]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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