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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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080
颗粒名称: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山塘、水陂一般由受益者自行管理。个别较大的山塘、水陂由受益地区群众成立水利协会,推选专人负责管理。建国初至1978年,在发展水利事业中,有些乡村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1979年,市水电局把工作重点转到管理上来,规定凡涉及几个大队受益的水利工程,由集体经营,公社主管或由大队联合管理;一个大队受益的水利工程,由大队管委会主管。实行市、公社、大队三级管理体制,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水利管理

内容

建国前,山塘、水陂一般由受益者自行管理。个别较大的山塘、水陂由受益地区群众成立水利协会,推选专人负责管理。建国初至1978年,在发展水利事业中,有些乡村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1979年,市水电局把工作重点转到管理上来,规定凡涉及几个大队受益的水利工程,由集体经营,公社主管或由大队联合管理;一个大队受益的水利工程,由大队管委会主管。实行市、公社、大队三级管理体制,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水库管理境内4座小(一)型水库均成立水库管理委员会,负责水库的维修、防汛、灌溉、发电、养鱼等。龙下、大石盘2座水库的管理由所在乡人民政府领导。红旗水库(含吉坑水库)为国营水利工程,实行主任负责制,在保证水库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小(二)型水库的管理,开始由所在村选择1~2名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专职管理。1984年后,实行招标承包或管理责任制。
  机电排灌站管理按照水电部颁发的《排灌站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度,包括机械设备的机型、产地、性能、出水量、管理站的建站时间、灌溉面积、总投资等。
  征收水费 1984年7月,市水电局制订《赣州市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批转各乡镇执行。各乡镇、村加强渠道管理,征收水费。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布后,市水电局设立水政水资源科。1992年1月,建立水政监察队伍,开展取水登记、发证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至1995年底,发放取水许可证102户,批准取水量1.0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9734万立方米,地下水578万立方米。1995年征收水费由1986年1.7万元增加到62.2万元。
  多种经营市水利系统根据“以水养水”、“以电养电”以及“发展经济、多种经营”的原则,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开展多种经营。1985年,全市利用水面养鱼的面积达9546亩,占可养面积的89%,其中池塘养鱼面积8063亩,水库养鱼面积1451亩,鲜鱼总产量达1153.15吨。各水电管理站还推行立体养种模式,养鸭、养猪、种植水稻和其他经济作物,开办榨油厂、碾米厂、水泥预制件厂、稀土灼烧厂、制钉厂等。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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