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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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05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林业
分类号: F326.2
页数: 6
摘要: 林业用地面积建国前,赣州镇所辖乡村的林地面积为1.16万亩。
关键词: 林业经济 经济发展

内容

林业用地面积建国前,赣州镇所辖乡村的林地面积为1.16万亩。
  建国后,由于行政区域的变更及建设用地的增加,林地面积多有变化。1981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36.29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0.52%。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28.53万亩,占78.64%;无林地2.02万亩,占5.56%;疏林地3705亩,占1.02%;灌木林地735亩,占0.21%;未成林造林地5.29万亩,占14.57%。1994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37.2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86%。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34.9万亩,占93.71%;疏林地3012亩,占0.81%;灌木林地3279亩,占0.88%;未成林造林地为1.67万亩,占4.48%;无林地297亩,占0.08%;苗圃地165亩,占0.04%。
  林木蓄积 1981年,全市林木蓄积量为13.3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11.38万立方米,占85.55%;疏林蓄积量2316立方米,占1.74%;散生木蓄积量475立方米,占0.36%;“四旁”树木蓄积量1.64万立方米,占12.35%。
  1981年以后,开展造林活动和全面封山育林,保护森林资源,林木蓄积量迅速增长。1994年,全市林木蓄积量为30.67万立方米,比1981年增长17.37万立方米,年均增长1.34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23.79万立方米,占77.57%;疏林蓄积量4230立方米,占1.38%;“四旁”树木蓄积量6.42万立方米,占20.91%;其他树木蓄积量428立方米,占0.14%。
  林种分布经济林 1994年,全市有经济林面积6.25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16.78%。其中,油茶林3.86万亩,果木林1万亩,黑荆树2000亩,其他1885.5亩。境内是油茶生长的特优区,油茶林主要分布在水西乡的凌源、石珠等村,湖边乡的石灰山、窑下等村,蛤湖乡的横江、永安、上禾等村,沙石镇的五爪龙、香炉山等村,龙埠乡的峰山、石角、龙下、龙岗、新建等村,沙河乡的东坑、龙村、流坑等村。由于经营水平低,油茶林老化现象严重,产量不高,全市亩平单产茶油一直在1.5~2.5公斤之间徘徊。黑荆树已有22年栽培历史,主要栽培区域为湖边乡的社前村、螺田村和蟠龙镇的虎形村。1991年,湖边乡社前村砍伐第一批5~7年生黑荆树,平均每亩获利478元。1991年以后建立的果业基地主要分布于近郊立地条件较好的丘陵山地。但由于品种不对路,管理技术跟不上和资金投入不足,一些果园经济效益不理想。1995年,开辟虎形果业基地。境内引种按树已有82年历史。最先引种的是大叶按,经多代驯化,已完全适应境内环境,生长最为旺盛。而后相继引种了细叶按、隆缘按、赤按、柳叶按和柠檬按,也能达到速生丰产的要求。1994年春,市林业局在蟠龙镇虎形村栽培200亩种源试验林,有巨按、邓恩按、尾叶按、赤按、柳叶按5个品种、11个种源,均采用营养杯小苗造林方式。1995年春,又在虎形村栽培500亩蓝按和直杆按,也是采用营养杯小苗造林方式,造林当年生长迅速,平均高达3米,但自第二年开始便逐渐落叶,年平均生长高不到1米,并有部分植株自然死亡。此外,农村尚有散生的油桐、棕树、乌桕、槐树、茶叶、山苍子等经济林木。
  用材林 1994年,全市用材林总面积5.9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6.08%。境内用材树种主要是杉树、马尾松。阔叶树用材树种有木荷、枫香、锥栗、青冈栗、栲树、泡桐、苦储、光叶石楠、樟树、朴树、苦楝、柏木、按树等,但多为散生或生长于“四旁”(即树旁、宅旁、路旁、水旁),未能形成商品材。杉树主要分布于市境东南部,除海拔500~1000米的丘陵山区有大片人工造杉木纯林外,还有大面积的杉阔、杉松、杉竹天然混交林。其中柳杉在峰山森林公园栽培了1000多株,8年生幼树已高达10多米。生长在土质肥沃湿润处的马尾松,多能成为大径材,其实用价值不亚于杉树。此外,全市有毛竹林2085亩,以及生长于“四旁”的青皮竹、桂竹、慈竹和小山竹,是造纸和建筑的原料,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由北美引进的速生用材树种——白杨(意杨),在市区广泛用作公路行道树,还营造了500多亩火柴原料林;从北美引种的湿地松,也是速生用材树,境内已栽培1万多亩,均已成林。
  防护林 1994年,全市有防护林4.3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1.58%。按《森林法》的规定,对防护林实行特殊的经营管理。防护林多为针叶阔叶混交林,一般为乔木、灌木、草本构成的复层林相。其涵养水源,防火防虫,保持水土的功能特别显著。防护林的主要树种有榕树、樟树、柳树、白杨(意杨)、乌桕、黄竹、台湾相思树等。其中,樟树在境内各河流沿岸及村庄旁边广为栽植;台湾相思是耐干旱瘠薄的树种,多用于营造水土保持林。
  薪炭林 1994年,全市有薪炭林19.0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1.1%。全市农业人口平均每人有薪炭林约1亩,完全可从薪炭林中解决农民生活燃料。薪炭林的树种主要是马尾松。马尾松纯林多分布于市区周围海拔150~300米之间的低丘地带,是境内栽培最广、森林面积最大、木材蓄积量最多的树种,占全市有林地面积70%以上。农民多在秋冬季节上山扒收落于地面的针叶(俗称松毛)和适当的砍伐树枝为薪柴,但严禁伐木为薪。此外,台湾相思树也多用于营造薪炭林。
  特种用途林 1994年,境内特种用途林有赣州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栽培的科学实验林,面积1062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29%,以油茶、黑荆树等经济林和杉木、樟树等用材林的良种繁育为主要研究对象。境内还有不少风景树种,主要有榕树、水杉和柏木。其中榕树已于1987年列为赣州市市树。在水东镇沿贡江及赣江河堤有100多株百年占榕,城区各主要街道路口和机关庭院也栽有榕树,构成南方城市的特色第二节林业生产林业场所 1926年,境内沙河乡华林寺成立金砂林场,后改名江西省第一农业学校实习林场,1940年停办。1926年,在峰山成立赣县茶场,1947年停办。1937年,在水东建立马祖岩示范林场,1940年停办。建国后,除国家兴办的林场、苗圃外,还有乡镇、村集体办的林场。
  国有林场1961年4月,于水东公社万松山创办国营赣州综合林业垦殖场,1963年停办。1963年4月,创办国营赣州市黄金试验林场,以经营果业为主,1966年停办。1979年3月,成立国营赣州市峰山林场,场址设峰山山麓的米筛坑,有职工22人,场房1400平方米。林场总面积1.8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87万亩,经营杉木林和毛竹林为主,主要任务是封山育林及改造、垦复残次林,无木材生产任务。1985年以前,栽培茶叶500亩,年产茶叶4000~5000公斤,为林场主要经济来源。1986年以后,茶园改为营造湿地松、黑荆树等用材林和经济林。1989年,以峰山林场为基础,成立峰山森林公园。从此,峰山林场经营方向以开发森林旅游业为主。
  [=此处为插图(茂盛的竹林)=] 集体林场1963年,沙石公社成立新建林场,有职工14人,经营山林2025亩,以营造杉木林为主。1965年6月,南外公社白云村成立白云林场,有职工5人,经营山地180亩,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1978年3月,湖边公社凌源大队成立水螺山林场,有职工9人,经营山林2000亩,以油茶林为主。同年,湖边公社成立蛤湖崠林场,有职工10人,经营山林8000亩,以杉木林为主;成立窑下林场,有职工5人,经营山林1100亩,苗圃地26亩,以经济林为主。1978年3月,蟠龙公社成立青光岭林场,有职工17人,经营山地507亩,以茶果为主;10月,成立水碓林场,有职工5人,经营山地200亩,以茶叶为主。1979年,水东公社成立水东林场,有职工5人,经营山地300亩,以栽培油橄榄、黑荆树为主。1980年3月,湖边公社成立社前林场,有职工10人,经营山地100亩,主要经营柑桔、黑荆树。1981年3月,沙河公社成立仰坪山林场,有职工10人,经营山地730亩,以毛竹、油茶和苗木为主。
  苗圃1915年冬,赣南道属甲种农校开荒创建苗圃。1936年,建立赣县中心苗圃,圃址设西门外壕塘里,有圃地100亩。1937年,先后于马祖岩示范林场和湖边石人前建立国防森林苗圃,有圃地76亩。1950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赣州市森林苗圃,圃址设水东乡,1960年改为机关农场。1956年,分别在南外和黄金建立森林苗圃分圃。1963年3月,在蟠龙公社虎形大队建立虎形林场,以育苗为主。同年4月,在水东建立园林管理所苗圃。1973年,在水西佛岭背建立赣州市森林苗圃,后又在黄金建立园林苗圃。1978年,市人民政府接管设在湖边的赣县森林苗圃。同年,湖边公社建立蛤湖崠苗圃,蟠龙公社建立青光岭林场苗圃,沙河公社建立仰坪山林场苗圃。1980年,湖边公社在窑下大队建立森林苗圃。此外,自1978~1984年,全市还有229户农民从事林木育苗事业。
  采种育苗采种民国以前,林木采种由民间务林者自采(种)、自育(苗)、自用。民国初期,国家开始建立林场、苗圃,政府随即有计划地收购种子。建国后,随着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林木采种量不断增加,采集树木品种不断扩大,对林木种子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1950~1990年,先后建立蟠龙虎形村和沙石油库两个采种基地,面积205亩,采集林木种子1.6万公斤。1991~1995年,采集林木良种7950公斤。
  育苗民国初期始有林木育苗事业。1916年,赣南道属甲种农校教师何谓宾在校苗圃育成大叶按树苗。1926年,沙石五爪龙李麓从日本带回优良茶种,在本村育茶苗1.75亩。1950年起,赣州市森林苗圃及其分圃培育一批庭园绿化树苗。1959年起,国营苗圃育苗和集体苗圃育苗同时并举。1978年,举办全市第一期育苗人员训练班,提高农民育苗技术水平。同年,全市育苗128亩,其中集体、个人育苗98亩。1990、1991年,采取营养杯育苗方法,培育湿地松苗木62万多株,沙床培育黑荆树苗木80多万株。1958~1995年,全市育苗4367亩。
  植树造林人工造林1928年,国民政府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35年3月12日,赣县各联保执行国民政府公布的有关造林条例。1937年,全县造林40万株。1946年春,城乡百姓于南小公路(今105国道)和章贡两江沿岸义务植树30万株。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制定“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农民植树积极性空前高涨。1981~1983年,全市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农民得到山林所有权后林业生产热情倍增,全市涌现出林业专业户229户,形成千家万户、男女老幼植树造林新局面。1983年,赣州市被评为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城市。1984年,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赣州”的奋斗目标。从这年开始,市、乡镇、村各级领导分别向上一级政府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制订严格的造林检查验收制度。经过几年奋斗,造林实绩超过上级下达的指标,于1986、1991、1994年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至1995年,全市人工植树造林30.97万亩,“四旁”植树497.44万株,义务植树789.15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9.1%。经江西省人民政府验收,赣州市为全省第一批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县(市)之一。
  飞播造林1981年起,采用飞机播种造林绿化荒山,至1990年,飞播造林15.9万亩。至1990年,全市飞播保存面积10.25万亩,保存率64.47%。飞播区域主要在湖边、沙石、沙河、龙埠及水西等乡(镇)。飞播树种主要是马尾松、木荷。
  第三节森林防护护林组织民国时期,赣县县政府设有赣县联合禁山会,负责全县森林管护工作。1947年,制订《赣县森林禁例及罚则》。同年7月,各乡镇、保建立禁山会,并配设护林警丁,巡逻山林,防范盗伐。
  建国后,建立和健全各级护林组织。1950年,相邻乡村之间建立森林联防组织。1952年6月,成立赣州市护林防火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市森林管护工作。1963年,贯彻落实国家《森林保护条例》,各公社成立护林委员会,各大队设护林员1~2名。护林员报酬与大队干部同等享受误工补贴。“文化大革命”期间,护林组织瘫痪。1976年,峰山林区龙岗大队农民自发成立禁山会。随后,邻近村庄也相继成立护林组织,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同年,风景名胜区通天岩与周围各生产队联合成立护林联防会,保护风景区及各生产队的森林树木。1982年6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水碓、石铺、峰山、龙下4个木竹检查站,对保护森林起了积极作用。
  1984年3月,市护林防火委员会改称市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总指挥部(1992年改称市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后,各乡镇均成立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指挥部,并成立村级护林小组70个、联防片11个,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139人。
  1987年,成立峰山管理委员会,管理峰山林区15.5万亩山林(包括国营和集体山林)。同时设立峰山林区公安派出所,配公安干警5人,并由市财政拨款组建峰山林区森林保安大队,配备保安队员50人,实行全面封山。1989年11月,分别成立水东片、沙石片、河西片3个护林大队。次年撤销,并组建湖边、蛤湖、水西、蟠龙、沙河、沙石、龙埠7个护林大队。1991年4月,峰山林区森林保安大队更名峰山护林大队,行政上归峰山管理局领导,业务上受市林业局指导。
  封山育林 1955年,市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保护城乡树木的暂行规定》,宣传贯彻“护林有功者奖、毁林者罚”的政策。各乡、村随即实行封山育林,其形式:一是全封,不准人畜进入林区从事各种活动,长期封禁,峰山林区和所有新造幼林一律实行全封;二是半封,在不准毁林伐木的前提下,可在被封禁的山林区域内适度割草、放牧,远郊山区多实行半封;三是轮封,在封禁的林区内,实行定期封山(一般3~5年),轮流开山,轮封期内,不准在林区从事任何生产活动,开禁时,可以适当割草、放牧,近郊缺柴区多实行轮封。1959年冬,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马祖岩、万松山一带山地实行封山育林的布告。1961年6月,颁发《赣州市封山育林暂行规定》,并在农村中广为张贴和宣传。1981年9月,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保护森林果木、园林花草的通告》。到年底,处理了乱砍滥伐森林案件47起,罚款2300元,没收木材115立方米及毛竹110根、薪柴18万斤。1983年1月,市人民政府转发赣州地区行署《关于重申处理乱砍滥伐木竹有关规定的通知》。3月,召开全市护林工作大会,会上奖励有功人员20人。11月,沙石公社龙岗大队被评为赣州地区封山育林先进单位。
  1985年以后,林业工作由造林为主转为封山育林为主,全市配备专职护林员31名,兼职护林员81名。市人民政府颁布《封山育林布告》,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为张贴。1987年2月,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峰山林区封山育林的布告》。3月,颁布《关于保护森林资源的布告》,将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列为社会治安管理的内容。全市增加专职护林员62名,组建12个联防片,各片都制定了护林乡规民约。
  森林防火建国前,境内无专门的森林防火组织。1952年6月,成立赣州市护林防火委员会。1986年起,各乡相继成立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指挥部,配备专职护林员,制定护林防火公约,添置森林防火设备。1991年6月,在峰山狮子岩建立森林防火了望台1座,购置48倍望远镜1台,8倍望远镜3台。1992年9月,实行“三亲自”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即有关领导亲自抓、亲自负责、亲自解决问题,哪一级出问题,追究哪一级的责任。1993年,市林业部门出动宣传车深入城镇和林区巡回宣传防火政策、防火措施,书写永久性标语1344条,并立宣传牌,办宣传期刊。在重点防火期内,护林员日夜值班巡山,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病虫害防治境内常见森林病害有毛竹枯梢病、油茶炭疽病;常见森林虫害有松毛虫、松梢螟。建国前,政府无任何防治措施,任其自生自灭。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飞机灭虫和地面防治同步进行。
  1982年春夏,湖边、蛤湖、永安、沙河、沙石、龙埠等地共有15.5万亩马尾松发生程度不同的松毛虫危害。市人民政府立即成立飞机灭虫指挥部,天空飞机撒药与地面人工喷药同时进行,及时消除了松毛虫的危害。1989年5月,水西、湖边和蛤湖3个乡的部分村,发生暴发性松毛虫危害,成灾面积2万亩,市人民政府投资4万元,组织飞机和人工扑杀,取得好效果。
  1991年1月,成立赣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药械科技服务部,并组织科技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林木检疫检查验收,发现龙埠乡的龙岗、石角等村毛竹枯梢病危害严重,成灾面积990亩。经过及时治理,没有造成大的灾害。1993年,松毛虫危害面积达6万亩,高虫口区主要分布在蛤湖、沙河两乡的部分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1994年2月,设立乡级森林病虫害监测点16个。7月,成立赣州市森林植物检疫领导小组,防范危险性森林病虫的传播蔓延。1994年底,赣州市森防检疫目标管理工作经省、地森防检疫站检查验收,被评为全面达标单位。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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