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产业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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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40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产业结构
分类号: F304.1
页数: 2
摘要: 1949年,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种植业86.66%、林业0.89%、畜牧业10.5%、渔业1.95%。至1978年,农业生产仍以种植业为主,林、牧、渔业有所发展,但结构变化不明显。
关键词: 农村产业结构 农业经济结构

内容

1949年,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种植业86.66%、林业0.89%、畜牧业10.5%、渔业1.95%。至1978年,农业生产仍以种植业为主,林、牧、渔业有所发展,但结构变化不明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指导下,各乡镇采取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科技投入,推广科学种养,全面发展农业,使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至1988年,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种植业64.8%、林业3.75%、畜牧业26.55%、渔业4.9%。
  1988年后,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发“三荒”(荒山、荒水、荒塘),改造“三低”(低产田、塘、园),使种养单产得到较大提高。1995年,农业各业所占比例有较大变化。在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54.46%,林业占1.7%,畜牧业占32.2%,渔业占11.64%。与1988年相比,种植业下降10.34%,林业下降2.05%,畜牧业上升5.65%,渔业上升6.74%,农林牧渔各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农业总产值结构一览)=] 说明:农业总产值不含副业。1980~1990年按1980年可比价计算,1991~1995年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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