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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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988
颗粒名称: 汇兑
分类号: F618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汇兑业务量比较小,随着商业的兴衰而升降。建国初,汇兑业务量有所增加。1952年,邮电局出口汇票4.28万张。1953年,邮电局与银行分工,个人汇款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额为300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汇款由银行办理。1954年,邮电局在汇兑资金的调拨与管理上,采取向银行立户存取,季度按规定划余额的办法,改变了汇兑资金通过邮汇金库统一调拨的办法。
关键词: 邮政业务 邮政汇兑

内容

建国前,汇兑业务量比较小,随着商业的兴衰而升降。建国初,汇兑业务量有所增加。1952年,邮电局出口汇票4.28万张。1953年,邮电局与银行分工,个人汇款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额为300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汇款由银行办理。1954年,邮电局在汇兑资金的调拨与管理上,采取向银行立户存取,季度按规定划余额的办法,改变了汇兑资金通过邮汇金库统一调拨的办法。同年,开办电汇业务,配有汇兑检查员,对所有普汇、电汇汇票进行复核检查。邮政汇款的汇费标准,1958年1月1日,实行统一按汇款额的1%收取,每笔最低汇费为0.1元。电汇,除收取普通汇费外,每笔收取电报费0.6元。
  建国以来,汇兑业务制度进行过多次改革。1949~1955年,沿用旧式三联式汇票。1955~1958年,改用按汇款金额竖写二联式汇票。1958年,恢复二联复写式汇票。1959年改用单独设计的专用汇套,1962年取消汇套,实行汇票装入汇款通知单封套内寄发(即通知单代替封套使用)。1982年起,邮政汇兑将原规定汇款最高限额由每笔300元改为5000元。个体户、专业户的高额汇款增多,汇兑业务有了发展。1985年,电汇电报费改为每笔1元。1988年5月,开办快件汇款业务。1995年,汇票国内出口总量12.8万张。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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